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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雍《漁樵問對》(二)

 新用戶38922816 2023-03-01 發(fā)布于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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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雍《漁樵問對》(二)

(二)知事心踐形之為大

1

樵夫又問到:“魚可以生吃嗎?”漁夫回答說:“烹飪的魚可以食用。

樵者又問曰:“魚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span>

邵雍《漁樵問對》

2

樵夫問:“一定是用我的柴,燃起薪火,來幫助烹飪,你垂釣的魚吧?”

曰:“必吾薪濟子之魚乎?”
邵雍《漁樵問對》

3

漁夫回答說:“是的?!?/span>

曰:“然?!?/section>
邵雍《漁樵問對》

4

樵夫說:“我是知道有這樣的作用,才和你講的啊。”

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邵雍《漁樵問對》

5

漁夫回答道:“然而你知道你的薪柴,能夠幫助我烹飪魚,卻不知你的薪柴,之所以能幫助我烹飪魚的原因。薪柴可以烹飪魚的作用已經(jīng)流傳很久了,不用你說大家都知道。如果大家都不知道火能燃燒木柴,那么你的薪柴即使堆積的如山丘一樣,又能拿它怎樣呢?”

曰:“然則子知子之薪,能濟吾之魚,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濟吾之魚也。薪之能濟魚久矣,不待子而后知。茍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則子之薪雖積丘山,獨且奈何哉?”
邵雍《漁樵問對》

6

樵夫說:“非常愿意聽聞你講講其中的方法?!?/span>

樵者曰:“愿聞其方?!?/section>
邵雍《漁樵問對》

7

漁夫回答道:“火產(chǎn)生于運動之中,表現(xiàn)為動態(tài),水產(chǎn)生于靜止之中,表現(xiàn)為靜態(tài)。動與靜是有相互作用的,水火之間也是存在相互依存休戚的作用。

曰:“火生于動,水生于靜。動靜之相生,水火之相息。
邵雍《漁樵問對》

8

水火之中,隱藏著作用;草木之中,也存在著形體。

水火,用也;草木,體也。
邵雍《漁樵問對》

9

作用的產(chǎn)生在于:人類在不斷尋找有利于生存的方法,使事物的形體內(nèi)涵發(fā)揮作用(用生于利)。而當(dāng)事物的形體產(chǎn)生出作用時候,事物的形體就會產(chǎn)生損害(體生于害)。

用生于利,體生于害。
邵雍《漁樵問對》

10

利害的問題在于人類對于事物情態(tài)的認(rèn)識,事物中隱藏的形體和作用是事物本質(zhì)屬性的體現(xiàn)。

利害見乎情,體用隱乎性。
邵雍《漁樵問對》

11

了解事物的本質(zhì)屬性加上事物的情態(tài),先哲圣人就能夠讓我們知道薪火烹飪魚的道理,成就你的薪柴,讓其發(fā)揮它的作用。好比我的魚,放在自然溫度下,就會慢慢腐臭敗壞,一點用都沒有了。又怎能養(yǎng)活人的七尺之軀呢?”

一性一情,圣人能成子之薪。猶吾之魚,微火則皆為腐臭敗壞,而無所用矣,又安能養(yǎng)人七尺之軀哉?”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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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夫說:“火的作用大于薪柴,見識淺薄的我已經(jīng)知道了,敢冒昧的請教您,既然火善于燒灼物體,為什么要借助薪柴才能發(fā)揮它的作用呢?”

樵者曰:“火之功大于薪,固己知之矣。敢問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后傳?”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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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夫回答道:“薪柴,是火燃燒的載體?;?,是發(fā)揮薪柴的作用?;鹗菦]有固定形體的物質(zhì),等薪柴燃燒后成為一種可以看到的形體(灰燼);薪柴,自身不能發(fā)揮作用,等被火燃燒后,產(chǎn)生作用。所以凡是有形體的物質(zhì),都是可以焚燒融化的?!?/span>

曰:“薪,火之體也?;?,薪之用也?;馃o體,待薪然后為體;薪無用,待火然后為用。是故凡有體之物,皆可焚之矣?!?/section>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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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夫接著問道:“水是屬于有形體的物質(zhì)嗎?”

曰:“水有體乎?”
邵雍《漁樵問對》

15

漁夫回答道:“是的?!?/span>

曰:“然。”
邵雍《漁樵問對》

16

樵夫問:“那么火能焚燒水嗎?”

曰:“火能焚水乎?”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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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夫說:“火的性質(zhì)是能使物體發(fā)揮作用,但沒辦法與物體共存?;鹉軌蚋糁渌矬w使水發(fā)熱產(chǎn)生作用,但不能直接和水共存,所以火遇到水就熄滅了。水的性質(zhì)是與其他物體共存,并產(chǎn)生其作用,水的形體能隨和溶解其他物體,而不能直接與火相迎合,所以水隔物遇到火就會變熱。這就是為什么,在自然界中,有溫泉而沒有寒冷的火的原因,水克制火而使火熄滅,火通過物體使水沸騰霧化,這就是古人所謂水火相克相生的道理?!?/span>

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隨,故滅。水之體,能隨而不能迎,故熱,是故有溫泉而無寒火,相息之謂也。”
邵雍《漁樵問對》

18

樵夫問:“火的道理產(chǎn)生于它的作用,那么火也是有形體的嗎?”

曰:“火之道生于用,亦有體乎?”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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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夫回答說:“火是以發(fā)揮自身的作用為根本首位,以使物質(zhì)產(chǎn)生作用而為末位,因此說火屬于動態(tài)。水以物質(zhì)的形體為根本首位,以隱藏的物質(zhì)作用為末位,所以水在沒有外界因素時,體現(xiàn)出相對的靜態(tài)。所以應(yīng)該說,火也是有形體的,水也是有所用的。所以水火之間,能夠相互幫助又能相互克制,不單獨是水火之間存在這種道理,天下的很多事情中都是有這種道理存在。世界上萬物的存在,關(guān)鍵的問題在于所要產(chǎn)生的作用,萬物的事情不過如此而已?!?/span>

曰:“火以用為本,以體為末,故動。水以體為本,以用為末,故靜。是火亦有體,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濟又能相息,非獨水火則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爾。”
邵雍《漁樵問對》

20

樵夫說:“有關(guān)物體中隱藏著神秘的作用,可以得到類似于著作一樣可以看到聽到的學(xué)問嗎?”

樵者曰:“用可得聞乎?”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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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夫回答道:“可以通過領(lǐng)會而得知的,是物體的性質(zhì)??梢杂谜Z言描述表達(dá)的,是物體的情態(tài)??梢杂眯蜗蟊扔鞯弥?,是物體的形體。可以通過數(shù)量計算的,是物體的個體數(shù)量。而關(guān)于用的奧秘,是存在于萬物之中的奇妙用處,人們?yōu)榇俗龀鲞^哲理言論,可以意會得到,但不可用簡單的語言傳頌。”

曰:“可以意得者,物之性也??梢匝詡髡撸镏橐???梢韵笄笳?,物之形也。可以數(shù)取者,物之體也。用也者,妙萬物為言者也,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傳?!?/section>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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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夫就問道:“不可用簡單的語言傳頌的道理,那么你又是如何得以了解知道的呢?”

曰:“不可以言傳,則子惡得而知之乎?”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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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夫說:“就是因為我知道,所以才說(用)是不能以語言來傳頌的。不是惟獨我不能用語言傳頌,先哲圣人也不能以語言來傳頌有關(guān)萬物中的用?!?/span>

曰:“吾所以得而知之者,固不能言傳,非獨吾不能傳之以言,圣人亦不能傳之以言也?!?/section>
邵雍《漁樵問對》

24

樵夫聽聞此言就接著問道:“先哲圣人既然不能以言語傳頌,那么(關(guān)于萬物用的問題)六經(jīng)不是以語言文字傳頌的嗎?”

曰:“圣人既不能傳之以言,則六經(jīng)非言耶?”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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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夫反問道:“六經(jīng)是事情發(fā)生后,用言語描述和總結(jié)出來的,怎么能算作是對用的表述呢?”

曰:“時然后言,何言之有?”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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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夫感嘆而稱贊道:“天地之中的道理是為人去認(rèn)知和預(yù)備的,萬物之中的道理是為萬物自身預(yù)備的,眾多奇妙的道理是為神秘而預(yù)備的。天下能做的事由天地萬物做完畢了,又何必去苦苦的憑空思索,何必去思慮重重!

從今而后,我知道了了解事情要用心實踐最為重要。

沒有遇見你,不知道你所說的道理之門,那就會在多次錯誤的認(rèn)識里以至于給自己帶來危害?!?/span>

樵者贊曰:“天地之道備于人,萬物之道備于身,眾妙之道備于神,天下之能事畢矣,又何思何慮!吾而今而后,知事心踐形之為大。不及子之門,則幾至于殆矣?!?/section>
邵雍《漁樵問對》

27

樵夫和漁夫,剛開始是在談?wù)撚嘘P(guān)薪火烹飪魚而解決飽食的問題,而在問答中顯示出兩個人都是具有學(xué)識的隱士,有緣相遇成為知己,言論已經(jīng)開始涉及到有關(guān)《易》的學(xué)問了。

乃析薪烹魚而食之飫(yu),而論《易》。
邵雍《漁樵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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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后感

----- 不及子之門,則幾至于殆矣-----

  樵夫的問題是:

  1. 我是知道柴火可以有烹飪魚的作用的啊,漁夫你為什么覺得我不知道萬物的作用呢?

  2. 有關(guān)萬物作用的學(xué)問,是否可以聽別人講就可以知道了?比如六經(jīng)不也是傳頌萬物作用的學(xué)問?

     對話以上面兩個問題而展開,層層遞進的討論,令人對生活中的現(xiàn)象抽絲剝繭,體會其中奧義。

   漁夫的回答是:

樵夫只看到了萬物的表象,而并沒有思考萬物的用,即萬物的本質(zhì)。比如我們都知道柴火烹飪魚,但卻很少去思考,為什么柴火可以用來烹飪魚,為什么水遇到火就熄滅了?而火隔著鍋就可以把水煮沸?

   漁夫認(rèn)為,物體的屬性,是可以通過領(lǐng)會而得知的,物體的情態(tài),也可以通過語言表達(dá)所獲得,而觀察物體的形狀也可以了解物體的形態(tài),物體的個體也可以用數(shù)量來計算,但唯有物體的用,只能領(lǐng)會,卻不能言傳。

   而六經(jīng)所記載的,都是已經(jīng)在自然界產(chǎn)生,被人們觀察到的用,這并不是真正的知道和發(fā)現(xiàn)了萬物的用,而是對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做了一個描述而已。

     章節(jié)最后樵夫的那段領(lǐng)悟道出了本篇的精髓:想要知道萬物規(guī)律的作用,只有用心實踐才是最重要的。

   樵夫反思自己當(dāng)初只憑自己眼睛所見就對漁夫的垂釣之事,妄下結(jié)論,未免太過草率與膚淺。但辛虧漁夫愿意與他溝通交流,讓他明白了:萬物的奧秘已隱藏于天地之中,需要用心實踐,才能意會,光說是沒有用的。

    與漁夫的對話,提升了樵夫的認(rèn)知,使其沒有在錯誤的認(rèn)知中耗費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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