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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出《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部署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2019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進展到了“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區(qū)、攻堅期,因此,要切實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來, 既要立足當前,也應著眼長遠,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從根本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徹底打贏“掃黑除惡”這場攻堅仗。 《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要求重點打擊11種黑惡勢力,包括黑惡勢力組織成員、涉案企業(yè)主、“村痞鄉(xiāng)霸”以及為黑惡勢力提供“保護傘”的黨政干部、政法干警等。 近年來,在一些地方出現了一些黑惡勢力,他們或是依仗宗族勢力橫行鄉(xiāng)里,目無法律、獨霸一方,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欺行霸市,殘害鄉(xiāng)鄰等等,不僅違反法律規(guī)定,更讓百姓怒不敢言,成為危害穩(wěn)定安寧的“毒瘤”;或是操縱架空基層政權,暗中施加影響,左右基層各種事務的正常運行,干擾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極大地危害了基層政權穩(wěn)定。這些讓百姓深惡痛絕的黑惡勢力,嚴重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影響百姓安居樂業(yè),是對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現實威脅。 大量個案證明,幾乎每個黑惡勢力的背后都有“保護傘”的魅影。黑惡勢力為謀取發(fā)展和“靠山”,會與一些黨政或司法部門干警進行錢權交易的勾當。而一些官員也乘機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進行縱容、包庇。因此,這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要求“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掃黑”又“打傘”。. 因此,開展掃黑除惡不僅僅是順應百姓需求、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還事關社會大局穩(wěn)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yè)、實現偉大夢想。 大家可能還有印象,此前開展過“嚴打”專項行動,也是將黑惡勢力列為打擊重點,此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與以往的同類行動的不同之處在于, 此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僅是從維護社會治安的角度部署,更是從夯實黨的執(zhí)政根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不僅要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還要深挖“保護傘”,消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此外,這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主基調就是“依法”,把“掃黑除惡”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但絕不意味著可以放寬黑社會性質組織認定的標準,將掃黑除惡擴大化,而是要更加注重嚴格依法辦案 , 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 , 防止冤假錯案 , 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總之,這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將治理處置黑惡勢力同基層反腐、基層治理聯系在一起,立意更加高遠,更加有利于提高質效,解決那些盤根錯節(jié)、利益交織的難題,讓“嚴打”變“常打”,最終實現社會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yè)的良好局面。因此,全社會都要積極參與,發(fā)動群眾,依靠群眾,打贏這場攻堅仗,增強人民幸福感。(文/韓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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