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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彈琵琶”,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酷刑?

 今世游 2019-03-25

“彈琵琶”衍生自大明,盛行于滿清,所受此刑者,均受盡苦楚,呼天不應(yīng),叫地不靈,只求速死!此刑緣起于東廠,由錦衣衛(wèi)“發(fā)揚(yáng)光大”,時東廠所設(shè)刑具之多,酷刑之毒,實(shí)令人膽顫心跳。凡被錦衣衛(wèi)拿辦之人,只求速速早死,也免的遭受人間最痛苦之刑罰。那么“彈琵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彈琵琶”,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酷刑?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曾記載此法:“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時,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fù)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每次用刑下來,囚犯哀聲震壁,血肉潰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慘毒難言。"彈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為滿清十大酷刑之首,創(chuàng)始于明代,是錦衣衛(wèi)和東廠特務(wù)組織用于刑訊逼供的一種手段,由于太過殘忍,史書記錄隱晦。具體就是人犯脫去衣服,光身雙手捆綁舉上栓住,此時肋排凸獻(xiàn),僅一層皮和神經(jīng)組織,用匕首類刀,如彈琵琶之牛骨撥片,用刀刃側(cè)面在肋排上來回劃拔,宛如撥彈瑟琶。區(qū)區(qū)數(shù)十字便以令人發(fā)瘆,更何況受刑之人。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彈琵琶”,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酷刑?

天啟5年(1625)錦衣衛(wèi)老大許顯純奉魏閹人指示、審訊汪文言,以圖取得供詞,摧毀以鐵骨錚錚聞名的東林黨首領(lǐng)揚(yáng)漣。許顯純喝令汪文言脫了衣服,兩個錦衣衛(wèi)用大彎鐵勾從肋排穿入,一索子拉起離地,在汪文言驚天動地的慘號聲中,一個酒氣熏天的錦衣衛(wèi)拿出私密武器一一鐵絲刷,沾上桶中鹽水,一刷子從背上橫刷而過,頓時血肉橫飛,鮮血迸濺,無從言狀的痛苦令汪文言痛死過去!終于汪文言松了口說:你要我承認(rèn)什么,我承認(rèn)就是。許顯純欣喜萬分,說道:"只要你說楊漣收取賄賂,作口供為證,就放了你"。短暫沉默以后,一個微弱聲音響起:"這世上沒有貪臟的楊漣"。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彈琵琶”,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酷刑?

天啟五年(1625)四月,楊漣下牢房,許顯純打得揚(yáng)漣"下頜脫落,牙齒打完一地,供詞依舊空白。許顯純用上鐵刷,幾次下來,體無完膚,史稱:皮肉碎裂如絲!許顯純用銅錘砸揚(yáng)漣胸膛,肋排寸斷完。用裝土布袋壓身,居然不死,喪心病狂的許顯純用鐵釘釘入楊漣耳朵,楊漣鮮血滿身,神志模糊,自知不久于人世,乃用指沾血,寫下血書。血書的最后一句:大笑大笑還大笑,刀砍東風(fēng)于我何有哉!后來崇禎繼位,賜死魏閹,腰斬許顯純,客氏招供,得知魏閹賜死懷孕嬪妃,崇禎怒極,重新挖出魏閹砍去首級示眾,許顯純凌遲千刀!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彈琵琶”,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酷刑?

以此可見明朝詔獄之黑暗,爪牙之狠毒,刑罰之殘酷,絕非人類所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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