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沈衛(wèi)威
1925年7月27日上午9至11時,王國維在清華學校工字廳,為學生消夏團演講《最近二三十年中所發(fā)見之學問》(《學衡》第45期刊發(fā)時題目為《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fā)見之學問》)時,明確指出:“古來新學問起,大都由于新發(fā)見。” 他所說最近二三十年中所發(fā)見之學問中有“內(nèi)閣大庫之元明以來書籍檔案”。所有關(guān)聯(lián)人事的歷史事件在檔案中具有現(xiàn)場感、真實性和戲劇性,是第一手、直接材料。于是,檔案學繼甲骨學、敦煌學之后,在中國成為一門新學問。直接運用檔案來研究民國部聘教授,已有相應的學術(shù)呈現(xiàn),也留下些空白。本文以實證鋪路,走進原始、清晰、準確的民國學術(shù)現(xiàn)場。
第一屆部聘教授評選 1939年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根據(jù)1938年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戰(zhàn)時各級教育實施方案綱要第十三項“全國最高學術(shù)審議機關(guān)應即設(shè)立以提高學術(shù)標準”規(guī)定,著手設(shè)立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并制定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章程。次年3月呈準,隨即由教育部公布施行。 1940年12月6日,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一次常會,通過“設(shè)置部聘教授由部逕聘曾任教授職十五年以上對于學術(shù)文化有特殊貢獻者擔任以獎勵學術(shù)文化之研究而予優(yōu)良教授以保障”一案。隨之,教育部提交了《規(guī)定部聘教授辦法要點案》,由1941年2月14-16日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二次大會審議討論,“經(jīng)修正通過”。關(guān)鍵“修正”是將教授任職十五年改為十年,部聘名額三十人,并確立了具體可操作細則及實施規(guī)程。 據(jù)二史館五-1349(2)《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章程及會議紀錄》中存錄“常會提”《規(guī)定部聘教授辦法要點案》所示,最初要點為八項: 一、在國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聲聞卓著并對所任學科有特殊貢獻者,得由教育部聘為部聘教授。 二、部聘教授之人選,由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大會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通過,送請教育部聘請之。 三、上項人選之候選人,除由教育部直接提出外,國立各大學及獨立學院或具有全國性之學會得就各該學校或?qū)W會人員中,合于前條規(guī)定者,向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推薦。 四、部聘教授任期自受聘之日起至退休之時為止。 五、部聘教授薪俸以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guī)程第八條規(guī)定之專任教員薪俸表教授月薪第三級為最低級薪,由教育部直接撥付。 六、部聘教授由教育部于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埔陨蠈W校特設(shè)講座,從事講學及研究,其服務條件依照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guī)程之規(guī)定辦理。 七、部聘教授講座設(shè)置處所得由教育部根據(jù)需要隨時調(diào)動之。 八、部聘教授講座暫在國立??埔陨蠈W校設(shè)置之,其名額暫定三十人,以后得逐年擴充之。 1941年6月3日,國民政府行政院第517次會議,通過《教育部設(shè)置部聘教授辦法》十條,宣布實行“部聘教授”制度。在十條具體辦法中,最重要的是第二條中三項自身條件: 一、在國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任教授十年以上者。 二、教學確有成績,聲譽卓著者。 三、對于所任學科有專門著作且具有特殊貢獻者。 這顯示部聘教授在“教學”成績與“著作”貢獻兩者間,有一項“聲譽卓著”或“ 特殊貢獻”都可能入選。后來的事實證明,樓光來就是沒有專門著作和學術(shù)論文,僅靠教學成績當選的。 第五條規(guī)定“部聘教授任期五年,期滿后經(jīng)教育部提出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通過續(xù)聘者得續(xù)聘之”。第九條為“部聘教授名額暫定三十人”。 1941年11月20日下午,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五次常會,在教育部陳立夫部長室召開,陳立夫為主席。在多項議題中,其中第五項“關(guān)于遴薦部聘教授候選人事項”,商定部聘教授名額暫定三十人,經(jīng)部決定分為:三民主義、經(jīng)學、中國文學、英國文學、史學、哲學、教育、藝術(shù)、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zhì)、地理、氣象、心理、法律、政治、經(jīng)濟、社會、商學、農(nóng)學、林學、土木水利、電機、機械航空、礦冶、生理解剖、內(nèi)科醫(yī)學、外科醫(yī)學三十科,每科設(shè)置一人。并決定程序上分為三個步驟。 這三十個學科的人選分類中,設(shè)立“三民主義”部聘教授,顯然是陳立夫的政治導向,但在隨后舉薦和評選中沒有實施?!敖?jīng)學”更是莫名其妙,因為在現(xiàn)有大學學科分類中沒有“經(jīng)學”一科,傳統(tǒng)“經(jīng)學”被分解在文史哲三個學科中了。1942年2月13日下午,在陳立夫主持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五次常會審議部聘教授候選人時,三民主義、藝術(shù)、地質(zhì)、氣象、商學、外科醫(yī)學等六個學科還沒有舉薦出候選人。 1942年4月16-17日,教育部第一屆學術(shù)審議會第三次大會的討論事項中,有“請審議部聘教授人選并討論部聘教授服務細則草案案”等。決議部聘教授各科名額分配、人選程序、服務細則、薪酬、考核等,并形成《部聘教授服務細則草案修正如次》十四條。 參與遴薦部聘教授候選人的國立學院及學術(shù)團體,共有28個單位,所薦候選人121人。教育部根據(jù)1942年2月13日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六次常會決議,直接提出候選人35人,兩者共156人。 各科候選人為: 中國文學科9人、英國文學科9人、史學科6人、哲學科6人、教育科9人、數(shù)學科14人、物理科6人、化學科13人、生物科14人、心理科7人、地理科2人、地質(zhì)科2人、政治科3人、法律科6人、經(jīng)濟科4人、社會科2人、農(nóng)科9人、林科5人、土木水利科9人、機械航空科4人、電機科4人、礦冶科3人、醫(yī)科6人、生理解剖科4人 這個數(shù)據(jù)顯示當時各學科競爭實況,以及諸位教授對這一榮譽的期待。
二十七人問題的出現(xiàn) 二史館五-1349(2)《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章程及會議紀錄》中所存錄《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臨時常務委員會會議紀錄》顯示,1942年8月24日下午,陳立夫主持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臨時常務委員會,出席者為陳立夫、鄒樹文、陳大齊、王世杰、余井塘、吳俊升,討論“請審查三十年度部聘教授人選案”,議決: (一)、根據(jù)第三次大會決議按應設(shè)部聘教授名額以部聘教授薦舉結(jié)果統(tǒng)計表所列各科部聘教授候選人中被薦舉票數(shù)最多者為部聘教授請部核定。(二)七月十五日以后收到之薦舉名單應照部令規(guī)定作為無效。(三)各科部聘教授候選人中被薦舉票數(shù)最多者如遇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票數(shù)相同時,抽簽決定。(四)依照上列各項決議,以左列三十人為三十年度部聘教授: ![]() 這份《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臨時常務委員會會議紀錄》中,還有“臨時動議”一項:“為崇獎師道起見,部聘教授名單定本年教師節(jié)公布,其中在戰(zhàn)區(qū)者之姓名暫不公布,以昭慎重案。決議通過 ?!边@是隨后在教師節(jié)公布部聘教授為何只有27人的緣由。因為胡敦復、秉志、孟憲承正在淪陷區(qū)上海。胡敦復為私立大同大學校長兼交通大學數(shù)學系主任;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的秉志困居上海,更名換姓,蓄須潛隱;浙江大學教育學教授孟憲承此時也在上海,但隨后去了湖南國立師范學院,抗戰(zhàn)勝利后又回浙大。政府為了保護他們?nèi)?,沒有公布其獲得部聘教授的殊榮。雖然沒有公布這三人名字,但他們都可以從私人渠道獲得相關(guān)信息。1942年8月秉志當選部聘教授而未被公示名字,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致函西遷重慶的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催促秉志填寫教員資格審查履歷表,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在10月12日及時回復,說正在積極聯(lián)系秉志,“因特殊情形予以寬限為荷”。 早在1932年9月28日,南京中央大學《國風》雜志第3號,出了紀念孔子的“圣誕特刊”。這是用公歷(格里高利歷)歷法確立孔子生日,屬于學界行為,并沒有被官方認可。值1939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定每年8月27日(夏歷)孔子誕辰日為教師節(jié)(1949年國民政府遷臺后,啟用公歷9月28日為教師節(jié)),1940年8月27日,重慶各界第一次公開舉行先師孔子誕辰暨教師節(jié)紀念大會。1942年3月5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長蔣中正、立法院長孫科、司法院長居正、考試院長戴傳賢、檢察院長于右任共同簽署《國民政府訓令》,明令公布固定紀念日日期表。其中有8月27日孔子誕辰。 查三大報紙《中央日報》、《大公報》、《申報》,1942年8月27日《中央日報 掃蕩報》合版、《大公報》兩報都刊出了27位部聘教授名單。其中《大公報》的題目為《部聘教授各科共三十名教育部發(fā)表人選》,內(nèi)容主要是27位部聘教授的名字和專業(yè),相對簡單。《中央日報 掃蕩報》合版刊出《部聘教授人選教育部已完全核定今日教師節(jié)發(fā)表》,內(nèi)容豐富: 教育部設(shè)置部聘教授一案,前曾擬定辦法,呈奉行政院核準實施。此項教授人選之決定,極為審慎,先由部令飭國立大學及獨立學院,暨具有全國性質(zhì)學術(shù)團體遴薦合格候選人,再由該部分科制成候選人名單,先后發(fā)交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務長或主任、學院院長、各科主任,及任教十年以上之教授薦舉。薦舉結(jié)果,并交由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及本月二十四日該會常務委員會臨時會議審議。該會已就薦舉結(jié)果,決定人選,現(xiàn)此項人選,并已由教育部完全核定。計分為中國文學、史學、哲學、英國文學、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心理、地理、地質(zhì)、教育、政治、法律、社會學、農(nóng)學、林學、土木水利工程、機械航空工程、電機工程、礦冶工程、醫(yī)學生理、解剖學,各科共三十名,崇獎師道起見,特于本年教師節(jié)發(fā)表。其在后方各院校任教或已來后方之各部聘教授姓名、標志如下: 楊樹達、黎錦熙(中國文學)、陳寅恪、蕭一山(史學)、湯用彤(哲學)、吳宓(英國文學)、蘇步青(數(shù)學)、吳有訓、饒毓泰(物理學)、曾昭掄、王琎(化學)、張景鉞(生物學)、艾偉(心理學)、胡煥庸(地理學)、李四光(地質(zhì)學)、周鯁生(政治學)、胡元義(法律學)、楊端六(經(jīng)濟學)、孫本文(社會學)、吳耕民(農(nóng)學)、梁希(林學)、茅以升(土木水利工程)、莊前鼎(機械航空工程)、余謙六(電機工程)、何杰(礦冶工程)、洪式閭(醫(yī)學)、蔡翹(生理解剖學)。 這份新聞稿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提供的,檔案中還留有此文底稿。這里特意強調(diào)“其在后方各院校任教或已來后方之各部聘教授”,話中有話,暗含有三位滯留在戰(zhàn)區(qū)。但《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三年工作概況》中是稱公示28人,說兩人在戰(zhàn)區(qū),有誤。據(jù)五年后續(xù)聘名錄可知孟憲承、秉志在隨后獲得聘任。只有胡敦復一人未獲聘。又據(jù)《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十次常務會議記錄》顯示,孟憲承和其他二十三人先期獲得聘任,開始服務。秉志不在后方,但“已填送履歷來,并已由部聘任”?!昂貜驮谏虾?,情形不明,暫未予聘任”。
待遇問題(一) 榮譽與待遇,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對于部聘教授個人而言,榮譽是一方面,待遇更重要,因為戰(zhàn)時教授多困頓,增加一些待遇,猶如雪中送炭。 當時中國是人多落后,軍事實力更是無法抵擋日軍的飛機、坦克、大炮以及海上的航母。放棄東北、華北及東南沿海,向大西南撤退,尋求持久戰(zhàn)和外援,是當局的戰(zhàn)略決策。富庶的東南沿海大片淪陷,政府的主要財政稅收斷崖式塌陷。特殊的戰(zhàn)時狀態(tài),一粒糧食和一粒子彈,都是珍貴的東西。如何解決教授的溫飽,讓他們在傳道授業(yè)解惑,延續(xù)文化血脈的同時,又能進一步從事學術(shù)研究,也是至關(guān)緊要的大事。 1937年8月21日,教育部部長王世杰致電浙江省主席朱家驊,說將平津高效撤離后,在長沙、西安建立臨時大學,需要一百萬元,提議由朱家驊主持管理的中英庚款中撥出若干成,并盼能分兩期撥款。 國統(tǒng)區(qū)國立大專院校教授的月薪,也是由教育部統(tǒng)一制定標準、統(tǒng)一確認任職資格、統(tǒng)一支付的。 第一屆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在1940年5月11日-13日,就“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辦法要點”暨大學教師薪額上,為等別、級別、月俸制定了明確標準: ![]() 這是抗戰(zhàn)最艱苦年代,國民政府教育部給大學教師的基本生活保障,讓他們能在后方堅守講臺,保住文化火種,并與前方將士一同抗戰(zhàn)。戰(zhàn)時特殊環(huán)境下,由教育部統(tǒng)一制定薪額標準,也便于管理。 教師薪俸只是戰(zhàn)時國民政府教育投入的一部分。為了保護讀書種子,各級學校特別是高等學校對流亡學生的生活補貼,對大西南、大西北高校學生由貸金制到全部公費制的實際投入,在戰(zhàn)時政府財政支出方面占很大份額??箲?zhàn)八年,有七年時間出任教育部長的陳立夫晚年回憶說,抗戰(zhàn)時期政府在教育上實際支出僅次于軍費。 教授的薪俸,因級別、時間、地域不同,可比的實際意義不大。但戰(zhàn)時因物價上漲、法幣貶值,所導致教授的生活困難卻是實情。既然陳立夫說到“軍費”,這里就特別提一下置身軍界的郭沫若。教授級別不等,著名教授領(lǐng)取到的實際薪俸,與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廳長郭沫若相比,抗戰(zhàn)最初三年間,領(lǐng)取的薪俸要高(郭沫若的辦公費不計入)。1939年5月26日軍委政治部部長陳誠指令郭沫若,政治部人員的薪餉自四月份一律改照國難餉章支給,“該部長暨所屬人員,自動減低薪餉”。政治部通報的將士“借支標準八折薪餉給與表”顯示,上將320元、中將240元、少將179元。郭沫若為中將,可領(lǐng)取的八折薪餉領(lǐng)應是240元。之前他的中將薪餉為300元。1940年2月15日,第三廳收到軍委政治部總務處下發(fā)的通報及所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經(jīng)常各費支付暫行程序》后,郭沫若16日簽有“存查”,并簽章。其中《借支標準八折薪餉破月計算表》顯示,中將仍是240元。 1940年6月,著名報人黃少谷(曾任《世界日報》總編、《掃蕩報》社長)接替郭沫若中將出軍委政治部第三廳廳長,1942年7月、8月、9月的月薪俸都是500元,略低于教授第三級。少將副廳長向理潤是陳銓四川同鄉(xiāng)(陳為富順人,向為金堂人)、清華同學,此時為320元,只相當于副教授第三級。但他們每月另有一份特別辦公費,黃少谷800元,向理潤500元。 1941年2月14日至16日,教育部第一屆學術(shù)審議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重慶青木關(guān)教育部舉行。部長陳立夫在大會致辭中特別強調(diào)說: 各校教職員生活亦甚清苦,部中已訂定教職員及其眷屬膳食補助辦法,并自本年一月起十足發(fā)薪。惟各機關(guān)公務員之薪俸多較教職員待遇為優(yōu),有一部分教職員因感生活之壓迫不免另謀他就,甚至有于學期中途辭職情事。此于學生功課之進行學校紀律之維持俱有妨礙。部中對于此點,亦已設(shè)法補救。如規(guī)定七年以上之教授以休假進修之機會,十年以上之教授,擇優(yōu)改由部聘,以資鼓勵等事皆所以使教員能安心教學并繼續(xù)研究。 正因如此,在大會上朱家驊的臨時動議得到大會通過,他提議: 各校教員薪資較之各機關(guān)公務員及實業(yè)界職工之薪水甚低,生活維艱,無法安心教學,有礙教育之進展。應請由教育部設(shè)法,提高教員薪水,至少與公務員之待遇相等,以安定其生活而增進教學之效率案。 但是,各大學實際情況卻存在有很大的不同,這不僅僅地區(qū)物價問題,更有各大學本身實力和條件的限制,出現(xiàn)了教授薪俸上的差異。一份1942年4月國立湖南大學呈報教育部《國立湖南大學職教員俸薪比較表》顯示,當時校長1人最高俸薪額為600元(這個600元是校長作為簡任三級月薪。另一份檔案中顯示校長胡庶華1940年簡任二級,月薪640元;1943年變?yōu)楹喨我患?,離職時月薪為680元);4位庚款講座教授最高俸薪額為425元,最低俸薪額為400元;49位教授最高俸薪額為390元,最低俸薪額為300元;13位副教授最高俸薪額為300元,最低俸薪額為230元;19位講師最高俸薪額為240元,最低俸薪額為150元;37位助教最高俸薪額為140元,最低俸薪額為80元。相對于教育部制定的薪額標準,湖南大學選擇執(zhí)行的是教授最高取第六、七級之間標準;副教授最高取第四級標準;講師最高取第二級標準;助教最高取第二級標準。 這是民國大學的自主行為。各大學間,教授的月俸差距很大。例如,1921年北京高等師范學校給吳宓開出的教授、系主任月薪為300元,但他應梅光迪之約,參與反新文化聯(lián)盟“學衡社”,到南京東南大學只能得到160元的教授月薪。次年,東南大學校長郭秉文籌劃聘請王國維為講授詞曲的國文系教授時,開出的月薪為200元。 部聘教授得到教育部聘任后,月薪600元,同時加發(fā)研究補助費400元。面對戰(zhàn)時物價不斷上漲,600元是當時教授第一級最高月薪,部聘教授榮譽另帶來400元研究補助費是最為實惠的一份收入。在當時文官體制中,部聘教授600元月薪等同于官員簡任三級月薪。相對于1917年北京大學文科文科學長陳獨秀和重要教授可得300元月薪(陳獨秀致函胡適:“學長月薪三百元,重要教授亦有此數(shù)”),和1925年王國維出任清華研究院導師時400元月薪,部聘教授這600元最高薪俸和400元研究補助費,是增加了許多,但物價持續(xù)高漲,教授的實際購買力卻是下降了。 在當時文官體制中,部聘教授600元月薪等同于官員簡任三級月薪。而1939年教育部長陳立夫的月薪為650元,教育部政務次長顧毓琇、常務次長余井塘月薪為554元。教育部總務司司長章益、高教司司長吳俊升月薪是378元,教育部秘書、科長月薪為298元。 第一屆部聘教授名單發(fā)布、聘任當年(1942),教育部高教司司長吳俊升的月薪是560元,公費200元,自當年7月公費增至1000元;張充和在教育部作為編輯月薪為220元,相當于講師三級。 第二屆部聘教授當年7月(1944),吳俊升月薪是630元。 僅從此檔案文書看,當時教授和部聘教授的基本月薪收入,只是低于部長??箲?zhàn)時期特殊的國情,表現(xiàn)為大中華區(qū)域割據(jù)下經(jīng)濟相對自治。東北偽“滿洲國”一個物價體系;華北、華中、華東、華南汪偽政權(quán)“維持”下淪陷區(qū)一個物價體系;大西南、大西北國統(tǒng)區(qū)一個物價體系;陜甘寧邊區(qū)共產(chǎn)黨控制區(qū)域一個物價體系。因為養(yǎng)兵抗戰(zhàn)的緣故,加上政府機關(guān)、高校西遷,國統(tǒng)區(qū)的物價上漲最快,生活艱難程度更為突出。政府沒有多余的稅收,只能靠不停地印鈔,導致正常月俸之外,逐月加升特別補貼,越加越高,終成亂象。
不同意見 文人相輕,且話多事多。大學的故事,多出自文科師生的事后言說。中國文學科兩個名額,都落在湖南人頭上,卻引起湖南人自己不滿。“部聘教授”名單公布后,湖南大學教授楊樹達在8月29日日記中寫道:“曾星笠落選而黎錦熙得之,其為不公昭昭然也。” 曾星笠(運乾)、黎錦熙都是湖南人,前者研究古漢語音韻學,后者研究白話國語。曾星笠是在書齋里,做故紙堆學問,而黎錦熙是“讀音統(tǒng)一會”-“國語統(tǒng)一籌備委員會”-“國語推行委員會”重要成員,是做實際工作的領(lǐng)導者和操盤手,其社會影響力和學術(shù)貢獻遠在曾星笠之上。 這里特別陳述黎錦熙與作為新學問國語的關(guān)系問題。 1902年,吳汝綸、嚴修日本之行,受日本教育家啟發(fā)(以“東京語”為 “國語”),作為“官話”的“京城聲口”,被他們有意識地確立為 “國語”。1912年,中華民國確立新“國語”,隨后教育部將白話文納入國民教育體制,進而使得白話新文學獲得了文學的正統(tǒng)地位,白話新文學作家也順勢掌握了文學話語權(quán)。時值1935年7月18日,教育部改“國語統(tǒng)一籌備委員會”為“國語推行委員會”。統(tǒng)一多民族國家文化共同體內(nèi),“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的“大一統(tǒng)”文化觀念中,又多了一個“口同聲”。 民國的文化教育、文學創(chuàng)作和學術(shù)研究,都與“國語”密切相關(guān),“國語”逐步成為統(tǒng)一多民族國家國民思想和日常生活的工具。因為從晚清白話文到民國國家話語“國語”形成,國語成為國民思想行為最為重要的工具,“國語推行委員會”逐步完成了統(tǒng)一語音、規(guī)范漢字、明晰語法、普查方言、編纂詞典、識字掃盲、審定教科書和規(guī)范出版印刷字模的基本工作,并在規(guī)劃與推行過程中逐步發(fā)展成為一門學問。相伴共生的是,白話新文學-國語文學-現(xiàn)代文學新概念的替代性確立。1949年以后,在大陸被學科定型為大學中文系的兩個新專業(yè):現(xiàn)代漢語、現(xiàn)代文學。這自然也是一代有一代之新學問。而黎錦熙正是國語推行過程中出力最多,貢獻最大的一位教授。 吳宓說他為世人所知,是因為主編《學衡》雜志,挑戰(zhàn)、批評新文化運動領(lǐng)袖人物陳獨秀、胡適及新文學。1942年8月27日吳宓得知此事,他對自己當選部聘教授的反應是:“知宓被任為西洋文學部聘教授。F.T.首來函(英文)道賀。此固不足榮,然得與陳寅?。v史)、湯用彤(哲學)兩兄齊列,實宓之大幸已!”吳宓、陳寅恪、湯用彤是哈佛大學同學。吳宓之所以有這樣的感覺,是他此前在日記中曾寫到的原因,他認為自己的學問,特別外國古典語言和中國古代歷史知識不如陳寅恪。陳寅恪的歷史研究與湯用彤的哲學史研究為民國學界的典范之作。F.T.為西南聯(lián)大外文系教授陳福田。 每個人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短長,不可將道德與學問糾纏在一起看人。文學欣賞和研究通常是看重人性本真的自然法則,回避道德判斷的。在公德與私情面前,每位教授都有自己的輕重取舍,最人性的東西也是最真實的。站在政治、學術(shù)、文學或道德的不同位置直面人性,會有善惡、真假、美丑及高下的不同感知。新文化運動給中國人的思想、生活帶來巨大變化,但在個人承擔上,許多作家、教授卻是接受新文化,堅守舊道德;傳播新思想,維護舊倫理,所以蔣介石稱胡適是“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同時,也有新文化、新道德、新思想的踐行者如郭沫若、郁達夫、徐志摩;更有反對新文化,守護舊文化,踐行新道德、新倫理的梅光迪、吳宓。 吳宓因婚外情而離婚,他說這是對愛情的尊重,同自己的道德理想相符;同是“學衡派”成員的郭斌龢,就認為吳宓因婚外情離婚,與他自己提倡新人文主義主張相背離,陷入他所反對的浪漫主義者境地。這時,吳宓如實招來,說他內(nèi)心十分痛苦,因為是自己是一個生性浪漫的個體,卻提倡古典主義和新人文主義的節(jié)制、紀律。浪漫與古典二者將自己撕裂。兩個“學衡派”成員之間思想-行為有差異,卻在個人交往上有私利。 1927年7月19日,本年度庚款留學美國學生考試在清華學校舉行,西洋文學門類中,有范存忠、郭斌龢兩人考取。范存忠1927年畢業(yè)于東南大學。郭斌龢是1918年7月和南京高等師范學校譚家湛、沈祎、朱復、胡稷咸、童致旋一起,以肄業(yè)生身份,被選送到香港大學學習,1922年6月畢業(yè)后回南京一中任教,他和胡稷咸為《學衡》寫文章,成為“學衡派”成員。郭斌龢在考試前專門拜訪命題考官吳宓,吳宓透漏了“希臘文” 一門“如何出題”。這樣,吳宓對郭斌龢的考中尤為高興,他在日記寫道:“而宓對于郭斌龢之錄取 ,尤為喜幸,以吾黨同志中,更多一有力之人矣。” 郭斌龢抗戰(zhàn)期間在浙江大學曾任訓導長及代理校長,1949年以后,長期遭受打壓。“文革”期間審查郭斌龢與吳宓關(guān)系的“外調(diào)人員”專程到重慶找到吳宓。事后,吳宓在1969年12月24日致郭斌龢信中說:“兄到北京考取官費留學美國,宓時在清華主持考事。來查詢之人員曰:'郭已承認:汝曾給予逾格之私助,俾郭得考取?!祿?jù)實答曰:'宓僅告以希臘文一門,如何出題而已——即是由長篇希臘文譯成英文,另作希臘文短句而已?!边@是發(fā)生在“學衡派”成員內(nèi)部的私情。 部聘教授候選人公示期間,中正大學校長胡先骕自江西泰和致信教育部長陳立夫,說:“鈞部設(shè)立部聘教授,自是逐漸統(tǒng)制大學之道,惟人選方面尚希鄭重。日前奉到所頒部聘國文教授候補人名單,則殊令人失望,廁身其列者多不知名之人,茍其他學科之候補人皆如此類,則人將不以部聘為榮矣。本校以政教合一為目標,故特注重政治經(jīng)濟教席,甚望能指派有名之部聘政治學、經(jīng)濟學教授各一人來泰講學。對于他校亦宜多用指派講學之權(quán),庶使學術(shù)空氣得以流通,而無偏枯之病。”胡先骕認為這“實為目前革新大學教育之道”的方法之一。他所說的讓部聘教授流動講學一事,在戰(zhàn)時很難行得通。 本身為教育部第一屆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成員的馮友蘭,是參加第一次評議(第二次評議時,馮沒能得到自昆明去重慶的機票,缺席)的當事人,他看到“部聘教授”公示之后,在《當代評論》第1卷第5期發(fā)表《論部聘教授》一文,對教育部設(shè)立并評選“部聘教授”的意圖提出質(zhì)疑。他說教育部意圖之一:“優(yōu)以名位,以示尊崇。藉以鼓勵教授們在研究方面,力求上進。”這是正確的。但第二個意圖:“部聘教授,可以由部分派到各大學任職,并且可以隨時調(diào)動,如此則各大學均得到有好教授的利益,因而可以平均發(fā)展?!瘪T友蘭認為這第二個意圖是“弊多于利”,并提出五條商榷意見。馮友蘭意見正好與胡先骕相反,他認為“隨時調(diào)動”的意圖不可行。這與兩人此時立身之地有直接關(guān)系。因為“隨時調(diào)動”只能是官方行為,不適合大學教授與學校雙向互選任職特性。國民政府教育部從無行使過對教授“隨時調(diào)動”的職權(quán),也沒有這一行政權(quán)利。教授去留,是校方和教授之間的事,教育部無權(quán)干涉。這是現(xiàn)代大學制度屬性所決定的,是大學自主性與教授獨立性的體現(xiàn)。民國大學對西方現(xiàn)代大學體制的接受,有一個不爭的事實,就是教育部部長與大學校長、院長,幾乎都是在國外現(xiàn)代大學接受過制度和學術(shù)的教化。雖有“黨化教育”的特殊國情,但沒有從根本上動搖民國大學對西方現(xiàn)代大學體制的移植和精神的認同。
第二屆部聘教授評選 1943年10月7日,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二屆第二次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1943年度擬增部聘教授十五人,分十五個學科設(shè)置事項。 據(jù)二史館五-2487《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審選部聘教授辦法及送審合格教員名單》中,《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審選部聘教授辦法》所示,第二批各科部聘教授候選人,由教育部依照部聘教授設(shè)置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并參照各教授薦舉之結(jié)果,就每科較多之前兩名中提出一名,交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大會審選。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大會投票,過三分之二以上,投票無異議者當選。 ![]() 隨之,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委員召開大會,在以下各學科前三名中,投票選出一位: ![]() 1943年12月15日,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二屆第一次全體大會開幕。16日,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二屆第一次全體大會,通過15人當選為第二批部聘教授,每個學科一位: 胡小石(國文)、樓光來(外文)、柳翼謀(歷史)、馮友蘭(哲學)、常道直(教育)、何魯(數(shù)學)、胡剛復(物理)、蕭公權(quán)(政治)、戴修瓚(法律)、劉秉麟(經(jīng)濟)、鄧植儀(農(nóng)學)、劉仙洲(機械)、高濟宇(化學)、梁伯強(醫(yī)學)、徐悲鴻(藝術(shù))。 十五位當選者,除胡小石外,都是本學科最初得舉薦票第一名,這說明審議會委員在最后表決時,除有特殊原因,絕對遵從學界口碑和學者意見。據(jù)參與投票的竺可楨在日記中所記,浙江大學文學院院長梅光迪差一票輸給了中央大學樓光來。西南聯(lián)大劉文典被推薦票數(shù)很高,最后落選,被中央大學胡小石(光煒)替代,不是學術(shù)水平問題,是因他“有嗜好”,即他個人品行有瑕疵(癮君子)。 二史館五-2487《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審選部聘教授辦法及送審合格教員名單》中,《部聘教授薦舉名單》顯示,劉文典在本學科中國文學科得向楚、陳子展、蔣天樞、羅常培、馮沅君、陸侃如、霍玉厚、汪國垣、魏建功、臺靜農(nóng)、王佩芬、陳鐘凡12人推薦,得票最高,高出得8票的第二名胡小石(薦舉人為楊樹達、蔣天樞、王力、朱自清、馮沅君、陸侃如、魏建功、臺靜農(nóng))4票。 應當說,部聘教授評選,一方面彰顯了教授學術(shù)實力和個人修為,另一方面也顯示了各大學競爭實力。此時,雖不是以修齊治平來評判士大夫的時代,但教授個人修為,還是被看重的。私德、私行對于為人師表的教授來說,顯得特別重要。 中國文學科劉文典與胡小石競爭,胡小石勝出。他倆都是有故事的人。 劉文典的事情主要與吸食鴉片有關(guān)。這里引隨后劉文典參評院士時,遭傅斯年舉報信中的一段話:“劉君在昆明,自稱'二云居士’,謂是云腿與云土。彼曾為土司之賓,土司贈以大量煙土,……于是清華及聯(lián)大將其解聘,此為當時在昆明人人所知者?!?/span> 胡小石是抗戰(zhàn)前南京中央大學內(nèi)唯一一位從事甲骨文研究的學者。他早年從李瑞清精研金石碑學,李瑞清去世后,經(jīng)同學陳鐘凡(中凡)推薦,1920-1922年到北京女高師任教,并出任國文部主任。北京生活得以接觸到方興的新學問甲骨學,于是放下正在撰寫《中國文學批評史》,鉆研甲骨文,遂成《甲骨文例》一書,得此學科之“預流”。 1947年8月,胡小石出任中央大學文學院國文系主任,在新學年教師聘任時,他解聘了從重慶復校來南京的教授九人:王扶生、王玉章、徐英(澄宇)、孫為霆(雨霆)、喬曾劬(大壯)、朱世溱(東潤)、楊慧修(晦)、唐圭璋、徐震(哲東);副教授三人:李長之、吳組緗、王仲犖;講師一人:蔣禮鴻。 當年在重慶時,中央大學師范學院有國文系,師資多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畢業(yè)生,北京大學畢業(yè)生伍叔儻任系主任;文學院也有國文系,系主任是汪辟疆,師資則多為兩江師范-南京高師-東南大學-中央大學畢業(yè)生。文學院國文系老底子是胡小石、汪辟疆等從南京帶過來的。1943年師范學院國文系與文學院國文系合并,伍叔儻任系主任。伍叔儻帶來的師資人多,在合并后的國文系占上風。南京復校后胡小石掌權(quán),對原師范學院國文系教授痛下殺手,成為轟動學界的胡小石一次解聘十二位教授、副教授“事件”。 此事在日后還繼續(xù)發(fā)酵。這批被解聘的十幾位教授中,朱東潤晚年在自傳中,對“胡教授”(胡小石)作法頗有微詞,《朱東潤自傳》中記載一段當年兩系合并后,北京大學畢業(yè)生丁山的遭遇:“國文系的丁山教授來了,要開龜甲文的課,這個消息給胡教授知道了,他立刻用文學研究室的名義把圖書館全部有關(guān)龜甲文的書借個精光;丁山只有對著圖書館的空書架白瞪眼?!?/span> 而出身北大的楊晦,出身清華的李長之、吳組緗都是新文學作家。1943年自中央大學師范學院國文系畢業(yè)的錢谷融(國榮)在《我的老師伍叔儻先生》一文中特別指出:“中央大學中文系一向是比較守舊的,只講古典文學,不講新文學。新文學和新文學作家,是很難進入這座學府的講堂的?!?/span> 這是自1922年《學衡》創(chuàng)刊及后繼“學衡派”刊物《國學叢刊》、《文哲學報》、《東南論衡》、《國風》等絕不允許白話新詩出現(xiàn),東南大學—中央大學也不允許新文學進入課堂的延續(xù)。是“學衡派”與“新青年派”對立的進一步體現(xiàn)。 歷史會戲劇性重演。1952年院系調(diào)整時,原中央大學改制的南京大學文學院中文系,與教會金陵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系、教會金陵女子文理學院中國文學系三系合并。此時被政治符號化的“偽中央大學”帽子,由1949年以前一直稱呼汪偽政權(quán)下“偽中央大學”,移戴到國民政府的國立中央大學頭上。原“偽中央大學”被稱作“汪偽中央大學”。作為“偽中央大學”教授胡小石,被政治勢力逼出南京大學中文系,到圖書館任職。他原有的所謂“偽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主力陣容,被迅速瓦解,他所倚重的左膀右臂段熙仲、張世祿先后被調(diào)離。特別是段熙仲,抗戰(zhàn)時在重慶一度為教育部長陳立夫的秘書,有行政經(jīng)驗和辦事能力,后來一直在南京師范學院中文系任教。張世祿調(diào)到大學復旦。南京大學中文系被徹底洗牌,曾留學日本、法國的“創(chuàng)造社”成員,語言學教授方光燾和北京大學畢業(yè)的古典文學教授陳鐘凡先后主政。據(jù)陳中凡(鐘凡)《悼念胡小石學長》一文所示,胡在1950年代的政治高壓下有過一次檢討。陳中凡回憶說:“在一次送楊詠祁同志到北大學習的集會上,他不勝感慨地作自我批判,說:'我今天愿以《紅樓夢》中焦大的身份說話,北大中文系向來注重學術(shù)的探討,中大只提倡古典詩文的摹擬,他們能為學術(shù)界造就出一些學者,而我只為反動統(tǒng)治造就幕僚而已。’……事后回憶,中大這種風氣是沿襲南京高師和東南大學中文系的,我也應當負重大的責任,哪能完全由他負責呢?” “我只為反動統(tǒng)治造就幕僚而已”是有所指,抗戰(zhàn)時僅在當時重慶教育部任職,就有南京高師-東南大學-中央大學的多位畢業(yè)生如吳俊升、張廷休、段熙仲、盧前。陳中凡所引述胡小石的話,還另有隱情。被胡小石解聘的新文學作家楊晦,曾是文學社團“沉鐘社”發(fā)起人,此時為北京大學中文系主任,兼文藝理論教研室主任。而胡小石所在南京大學中文系文藝理論教研室,要送青年教師到楊晦那里進修學習。以創(chuàng)作白話新詩、戲劇出道的北京大學畢業(yè)生楊晦,在1955年9月中文系新生入學的大會上,說出“北大中文系不培養(yǎng)作家,想當作家的不要到這里來”。正好相對胡小石“中大只提倡古典詩文的摹擬”,“而我只為反動統(tǒng)治造就幕僚而已”。或可理解為胡小石之言,是對楊晦講話的回應。 中央大學樓光來,畢生沒有學術(shù)著作,連論文也不寫,但政府的外交條約,多次由他最后審定英文文字。他是屬于符合“教學確有成績,聲譽卓著者”這一條件的。 樓光來和吳宓同是庚款留學考試英文命題考官,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1935年4月初,錢鍾書到南京參加第三屆中英庚款考試,考試前,他拜訪了中央大學文學院外國文學系教授樓光來(石庵)、郭斌龢(洽周)、范存忠(雪橋)等。而樓光來正是本年的中英庚款考試英文命題教授,錢鍾書英文考試得了歷年最高分87.95。隨后,錢鍾書就這次拜訪,專門寫有詩作《連日隨石庵洽周雪橋諸先生譚讌甚樂洽公謂予今知鬷蔑之心矣幸甚至哉新都小住此為最快》,刊于5月《國風》第6卷第9、10號。 有懷寥落與誰論,失喜天教共酒尊。 以抉文心窮道竅,期回末俗破陳言。 【自注】此荊公論韓公者,而亦諸公之職志也。 不圖黃土沾污慣,忽接清流語笑溫。 志事白蘇應識我,世緣猶淺宿根存。 但事后,錢鍾書為避嫌,未將此詩收入詩集《槐聚詩存》??荚嚽鞍菰L命題教授,瓜田李下,自然是說不清的大忌。錢鍾書高調(diào)地將此事寫進詩中,又刊在南京中央大學教授辦的刊物上,自然是一種特殊的答謝方式。錢鍾書人中驕子,其中文、英文皆有他人所不及的實力。這里沒有以道德考評其考前行為之意,只是客觀陳述事實。考取英國留學的學生中,學習英國文學的很少,第一屆中,學習英國文學的是李祁;第二屆中,是俞大絪;第三屆中,是錢鍾書。
待遇問題(二) 自1940年5月11日-13日,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確定了大學教師薪額標準,至1947年8月,教授基本薪水標準沒有變,最高月薪一直是600元。只是因物價上漲,另外給教授有一份不同的臨時性補貼。就部聘教授實際收入來說,基本收入就是1942年規(guī)定的每月600元,加發(fā)研究經(jīng)費補助400元。 第二批部聘教授公示上崗后的1944年9月,教育部部長陳立夫月薪800元,屬于特任薪俸, 次長朱經(jīng)農(nóng)月薪680元,常務次長賴璉月薪是680元。此前8月離任的政務次長顧毓琇、常務次長余井塘2月、4月、5月、6月、7月的月薪都是680元。這是簡任一級薪俸??倓账舅鹃L蔣志澄、高教司司長吳俊升、國民教育司司長顧樹森月薪均為630元。資歷淺或新任司長的月薪要低一些。 1945年9月,西遷重慶的中央大學文學院中文系主任伍俶、中文部主任胡小石、外語學系主任柳無忌、外語部主任范存忠、哲學系主任李翊灼、哲學部主任方東美、歷史系主任張貴永、教授汪國垣(辟疆)、徐仲年、宗白華、何兆清、沈剛伯、繆鳳林的月薪都是600元。是教授中最高等次。 原中央大學文學院院長汪東,此時為國立禮樂館館長,1945年6月的俸額為680元,簡任一級,等同教育部次長或國立大學校長最高薪俸,另有5000元特別公費數(shù)額。禮制組主任盧前俸額為560元,為教授第二級,另有3000元特別公費數(shù)額。 1946年1月至3月,中央大學教授每月可領(lǐng)取政府學術(shù)研究補助費2000法幣;副教授1500法幣;講師1000法幣。4月至6月研究補助費教授每月25000法幣;副教授20000法幣,講師15000法幣。7月至12月研究補助費教授每月50000法幣;副教授每月40000法幣;講師每月30000法幣。 此時法幣的購買力每天都會有變化,年初大致是600元買一塊肥皂,到了夏季半塊肥皂也買不到。 但1947年的物價已經(jīng)上漲很多,教育部只能在研究經(jīng)費上隨之浮動。這一年下半年教育部給部聘教教授發(fā)的薪水為7月份600元,8月份開始為620元,研究經(jīng)費每月1000元。下半年7至12月,6個月每位部聘教授從教育部獲得9700元。1948年7月,部聘教授每月最高薪水為660元,其他非部聘資深教授也可以得到這數(shù)額的月薪。如中央大學文學院伍俶、汪國垣、徐頌年(仲年)、范存忠、張貴永、徐光、繆鳳林、李翊灼、宗白華、方東美、何兆清、龍志澤的月薪都有660元。 浙江大學此時西遷貴州遵義湄潭,文學院長梅光迪沒能入選部聘教授,盡管他拿的是教授最高月薪600元,但他在1945年3月20的日記中寫道:“遵義物價高于重慶,而待遇反低,未免吃虧?!彼诋斕烊沼浿?,記錄了他當時的每月所得: ![]() 而當時重慶、遵義的物價,他有詳細對比式記載: ![]() 上述梅光迪日記中顯示,此時,重慶白米每斤100元,遵義白米每斤120元。梅光迪每月所得米貼可買100斤白米。四日后,他日記中所記,一老斗約(15斤)的上等米已經(jīng)上漲到三千六七百元,即每斤上等米價位在240元以上。 教授薪水雖然每月都可能以特殊補貼的方式略有些漲幅,但抵不住物價猛漲。梅光迪生命最后一年留下有十個月的日記,其中,感嘆最多的是物價上漲。1945年7月20日日記顯示,遵義物價較去年此時高出六七至十倍以上。1945年8月抗戰(zhàn)勝利,他16日領(lǐng)得月薪為46000余元法幣。而他前一天在華僑店購買五磅一瓶的美軍所用奶粉,就花去28000元。 1945年8月18日,西南聯(lián)大歷史系教授、學校秘書長鄭天挺在日記中記錄有當月昆明物價: 付羊肉一斤六00元,雞蛋十個一四00元,西紅柿一斤三00元,燒餅三個三00元。 物價高漲,生活艱難,不是梅光迪一個人的問題。此時大學教授,大都面臨這樣的困境。陳寅恪在給傅斯年的多封信中,許多處都是在叫窮,說錢不夠用,請傅斯年幫他找錢。在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時,談教授的尊嚴,有些難堪。據(jù)《竺可楨日記》所示,梅光迪在去世前,要求學校在他死后,補發(fā)給他一年應得的教授休假年薪,也真是貧窮之下的無奈之舉。他這主要考慮到自己死后子女的生活沒有著落。這事,讓竺可楨校長十分作難,感嘆人死了,怎么還能要再拿一年休假的年薪?但念及同學、老友的實際困難,竺可楨還是給教育部次長杭立武寫信,請求酌情解決梅光迪去世后子女面臨的實際生活困難。 還都南京后,1947年10月,教育部部長朱家驊的月薪是800元,和抗戰(zhàn)期間陳立夫1944年9月的月薪800元一樣。政務次長杭立武(原政務次長顧毓琇出任上海交通大學校長,杭立武改任次職)、常務次長田培林(由河南大學校長改任此職)都是680元,和1944年9月朱經(jīng)農(nóng)、賴璉兩位次長月薪一樣。司長賀師俊是630元,和1944年9月吳俊升月薪同。不同的是物價飛漲,他們都得靠生活補助費生活。而領(lǐng)到的這筆錢,是每月都在不停貶值的、以萬計數(shù)的法幣。 ![]() 中央大學部聘教授胡小石、樓光來、胡煥庸、高濟宇、戴修瓚、吳有訓、孫本文、梁希、秉志、蔡翹、常道直1947年7月份每人從中央大學還能領(lǐng)到“學術(shù)研究補助費”法幣250000元,這是每一位中央大學教授都有的同樣數(shù)目,比教育部次長的辦公費略高。 而此時的大米價格為每市斤法幣2300元,并且每天都在上漲。中央大學教授這份“學術(shù)研究補助費”大約相當于109斤大米。當時,教授夫人多沒有工作,一個教授的收入要養(yǎng)活一家人,如果孩子較多,生活相對更加艱難。 1947年8月開學,教育部實行新的教授薪水制度。教授最高薪水統(tǒng)一上漲20元,最高薪水由1940年5月制定的600元,上漲為620元。這堅持到年底。 1948年教授十四級級別薪水分別為660元、640元、620元、600元、580元、560元、540元、520元、500元、480元、460元、440元、420元、400元。副教授最高薪水為420元 。這個教授薪水標準一直堅持到南京國民政府垮臺。 以中央大學文學院為例。1945年9月抗戰(zhàn)勝利后,伍俶、胡光煒、汪國垣、柳無忌、范存忠、樓光來、徐頌年(仲年)、李翊灼、宗之櫆(白華)、方東美、何兆清、張貴永、沈剛伯、繆鳳林有600元薪俸。[57]1948年,中央大學文學院有九位教授的最高薪水為660元。能夠獲得這份薪水的是范存忠、胡光煒、伍俶、汪國垣、樓光來、徐頌年、繆鳳林、宗之櫆、何兆清。[56]這個數(shù)據(jù)與前面所引述的名單不同,是出自兩份檔案,但最高薪水數(shù)目一致。在1948年7月,每位教授可以領(lǐng)到2000000法幣的補助金額。這份補助金在當年7月1日的上海,只能買到限價的政府儲備米30市斤(兩斗米,每斗15市斤,每斤16兩)。而7月4日后,這份補助金只能買到12.5市斤米。前線的軍事實力與后方的金融經(jīng)濟同時在崩潰。
續(xù)聘及高校分布 部聘教授,五年一個聘期,1947年7月第一屆部聘教授聘任到期。1947年7月24日下午,教育部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第三屆第二次常務委員會的討論事項中,有“請討論第一屆部聘教授楊樹達等三十員應否續(xù)聘五年案”。 上會具體提案為《請討論第一屆部聘教授楊樹達等二十九員應否續(xù)聘五年案》: (案由)查第一屆部聘教授楊樹達、黎錦熙、吳宓、陳寅恪、蕭一山、湯用彤、孟憲承、蘇步青、吳有訓、饒毓泰、曾昭掄、王琎、秉志、張景鉞、艾偉、胡煥庸、李四光、周鯁生、胡元義、楊端六、孫本文、吳耕民、梁希、茅以升、莊前鼎、余謙六、何杰、洪式閭、蔡翹等廿九員,任期系自三十一年八月至三十六年七月。本月底即屆任滿之期,復查設(shè)置部聘教授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部聘教授任期五年,期滿后經(jīng)教育部提出學術(shù)審議委員會通過續(xù)聘者得續(xù)聘之?!痹摻淌诘确粘煽兩袃?yōu)良,擬一律續(xù)聘五年,自三十六年八月至四十一年七月,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7月25日,《申報》刊出《學術(shù)審議會昨常會通過 部聘教授楊樹達等廿九人續(xù)聘五年》: 第一屆部聘教授楊樹達、黎錦熙、吳宓、陳寅恪、蕭一山、湯用彤、孟憲承、蘇步青、吳有訓、饒毓泰、曾昭掄、王琎、秉志、張景鉞、艾偉、胡煥庸、李四光、周鯁生、胡元義、楊端六、孫本文、吳耕民、梁希、茅以升、莊前鼎、余謙六、何杰、洪式閭、蔡翹等廿九人,續(xù)聘五年。 這份29人名單,就是1942年8月公示的27人,加上當時在上海淪陷區(qū)的秉志、孟憲承。 后來,因為1949年天地翻覆,國民政府教育部首批部聘教授“續(xù)聘五年”政策,在新政府自然消亡。第二批部聘教授五年任期還不到,南京國民政府就遷往廣州,繼之遷臺。 除始終沒有受聘的胡敦復外,1947年共44位部聘教授的任職單位是: ![]() 中央大學當選部聘教授最多(12人),占總數(shù)四分之一還多,這與其1928年以后,借助所在南京首都地利優(yōu)勢,迅速壯大有關(guān)。抗戰(zhàn)期間,又西遷陪讀重慶,再得地緣優(yōu)勢。但中央大學的弱勢在比較中也很明顯。這么多部聘教授,六次教育部評獎卻無一人獲得一等獎;首屆院士選舉只有4人當選,不及北京大學(10人)、清華大學(9人)一半。 艾偉在中央大學任教多年,曾任中央大學師范學院院長,1947年第一學期調(diào)到北平師范學院;何杰原在重慶大學任教,此時為廣西大學教務長兼礦冶系系主任。胡元義原在同濟大學任教,此時為暨南大學教授。 先后兩批45位部聘教授,受聘44位,在1948年有楊樹達、陳寅恪、湯用彤、蘇步青、吳有訓、饒毓泰、曾昭掄、秉志、張景鉞、李四光、周鯁生、茅以升、蔡翹、柳翼謀、馮友蘭、胡剛復、蕭公權(quán)17人當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院士與部聘教授不同,部聘教授是“優(yōu)以名位,以示尊崇”;院士是“不拿錢”的“名譽職”,也就是中央研究院秘書長翁文灝在院士大會上所說:“院士這個地位很清高,我們院士是名譽職,不但不拿錢,而且院士之產(chǎn)生非常慎重。”1949年歷史大變局時,艾偉、蕭一山離開大陸,去了臺灣;蕭公權(quán)去了美國。 1949年以后,留在大陸的41位部聘教授,受政治氣候影響,都不敢以舊政權(quán)“部聘教授”為榮,甚至不愿提及。曾有“部聘教授”的學校也諱莫如深。直到1990年代“校慶熱”、“校史熱”后,在各高校爭相將自己校史往前追溯的同時,曾經(jīng)有過“部聘教授”的學校才敢以此炫耀。這以曾經(jīng)受兩頂“偽中央大學”大帽子遮壓多年的南京大學為甚。壓抑時間長了,反彈就更大。 本文原刊《中山大學學報》2019年第4期,文字經(jīng)作者改動。標題為編者所加。注釋略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