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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龕道場位于羅定市蘋塘鎮(zhèn)談禮村的龍龕巖下。康熙二十六年《羅定州志》卷之十《古跡志·古道場》載:“古道場,在龍龕山,有石峒,唐高祖武德四年(621),里人、原永寧縣令陳普光于此建道場,祀諸佛像。其石上天花諸佛丹艧迄今如故,正殿三寶,左觀音一,右釋迦二,兩旁羅漢,武后圣歷二年(699),有陳集原撰序石刻幾千言,字多用武氏新制。” ![]() “陳集原撰序石刻”即陳集原所撰的《龍龕道場銘并序》石刻,該石刻對嶺南佛教、嶺南金石、嶺南文學(xué)、中國文字學(xué)等方面影響很大,具體表現(xiàn)在三方面。第一,《龍龕道場銘并序》為廣東文字最多的古石刻,也是廣東唯一一處唐武周年間石刻。雖已歷經(jīng)1300多年,但字體仍清晰可辨。第二,《龍龕道場銘并序》是武則天文字的寶庫。據(jù)說武則天造字共17字18式,該石刻使用了其中的14個字。第三,《龍龕道場銘并序》的序用駢體文寫就,辭藻華麗,對仗工整,文采斐然,且敘事簡約明了,寫景狀物,深得神韻,是南江流域最早的一篇散文,稱之為南江第一文,名副其實。 對《龍龕道場銘并序》,今人多有解讀。羅定市人民政府、廣州嶺南文化研究會編的《千年文脈話龍龕》,收入了吳紅的《〈龍龕道場銘并序〉注釋》、李護暖的《〈龍龕道場銘并序〉譯文》、徐文寧的《淺議〈龍龕道場銘并序〉“童生”的價值作用》。上述學(xué)者對《龍龕道場銘并序》的研究功不可沒。但筆者對其中的“童生”解釋和研究,有不同的意見。 《龍龕道場銘并序》的“童生”出現(xiàn)在款識中: 大檀越主:孫登仕郎守竇州錄事參軍事、上騎都尉臣感、云感、萬感。 勸率主:從孫前檢校梧州孟陵縣令靈托,玄孫童生。 都檢主:從孫前儋陵州焉律縣令羅積。 道場主:僧承務(wù)。 對于“童生”,吳紅《〈龍龕道場銘并序〉注釋》解釋為: 童生,漢代科舉制度即有童子科,也叫神通科。唐代凡10歲以下能通一經(jīng)及《孝經(jīng)》《論語》,經(jīng)試授官或予出身。此出身是否“童生”,史料少有涉及。(參考《唐將仕郎張君墓志銘并序》《舊唐書·楊炯傳》)而此童生與明清時期的“童生”有實質(zhì)性的區(qū)別。明清時,凡士人通過考試取得生員資格者,不論年齡老幼,皆稱“童生”。 吳紅先生對“童生”的解釋雖然不是十分確定,但認為是屬于科舉的功名是可以肯定的。對此,我持保留意見。而說“凡士人通過考試取得生員資格者,不論年齡老幼,皆稱'童生’”則是錯誤的。明清時,通過縣試、府試,但還沒有通過院試的考生,都稱為“童生”,通過了院試的,就是生員,生員與童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李護暖的《〈龍龕道場銘并序〉譯文》沒有對這個款識進行翻譯。徐文寧的《淺議〈龍龕道場銘并序〉“童生”的價值作用》,通過對史料的分析,認為: 唐代童子科的應(yīng)試方式,與其他??拼嬖诓煌胸暸e和薦舉兩種方式。但在史料中始終沒有他們中舉后的出身的記載。這恰恰是《龍龕道場銘并序》可以作為佐證的價值所在。它證明了童子科在唐高宗時成為??瓶颇亢螅ㄟ^'習(xí)一經(jīng)兼《論語》《孝經(jīng)》,每卷誦文十科全通者,與出身后’的出身叫'童生’”。 ![]() 李護暖先生對“童生”的解釋,與吳紅先生基本相同。 《千年文脈話龍龕》中李肇倫、李肇其的《〈龍龕道場銘并序〉千年尋蹤》,雖然不是專門注釋《龍龕道場銘并序》的,但有這樣一段話: 建立龍龕道場的是陳普光,后來重修道場的是普光的兒子陳叔瓊、陳叔珪,普光之孫臣感、云感、萬感,以及其一個做了童生的玄孫。 同樣是把“童生”作為科舉功名來理解。 對于上述各位大家的解釋,筆者雖然才疏學(xué)淺,但也不敢茍同。理由很簡單: 在大檀越主、勸率主、都檢主、道場主各類人物中,除了“童生”外,款識都是這樣一個格式:官職(或身份)+名。大檀越主3人,我們都知道他們的名字,分別是臣感、云感、萬感。都檢主1人,我們也知道他的名字是羅積。道場主1人,我們同樣也知道他的名字是承務(wù)。勸率主2人,第一位的名字是靈讬,第二位的名字是什么呢?如果說“童生”是科舉功名,即第二位勸率主,款識不交代人名,卻交代身份。這既不符合本款識“官職(或身份)+名”的行文規(guī)范,也失去了款識的作用和意義。 據(jù)此,筆者認為,“童生”不可能是科舉功名的名稱,很可能是陳普光一個玄孫的名字,因為他還年幼,沒有官職(或身份),因此只書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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