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若稽古圣人之在天地間也,為眾生之先,觀陰陽之開闔以名命物;知存亡之門戶,籌策萬類之終始,達(dá)人心之理,見變化之朕焉,而守司其門戶。故圣人之在天下也,自古至今,其道一也。
變化無窮,各有所歸,或陰或陽,或柔或剛,或開或閉,或弛或張。是故,圣人一守
司其門戶,審察其所先后,度權(quán)量能,校其伎巧短長。
夫賢不肖、智愚、勇怯、仁、義有差。乃可捭,乃可闔;乃可進(jìn),乃可退;乃可賤,乃可貴;無為以牧之。
審定有無,與其實虛,隨其嗜欲以見其志意。微排其所言而捭反之,以求其實,貴得其指。闔而捭之,以求其利。或開而示之,或闔而閉之。開而示之者,同其情也;闔而閉之者,異其誠也。可與不可,審明其計謀,以原其同異。離合有守,先從其志。即欲捭之,貴周;即欲闔之,貴密。周密之貴,微而與道相追。
捭之者,料其情也;闔之者,結(jié)其誠也。皆見其權(quán)衡輕重,乃為之度數(shù),圣人因而為之慮;其不中權(quán)衡度數(shù),圣人因而自為之慮。
故捭者,或捭而出之,或捭而納之。闔者,或闔而取之,或闔而去之。捭闔者,天地之道。捭闔者,以變動陰陽,四時開閉,以化萬物;縱橫反出,反覆反忤,必由此矣。
捭闔者,道之大化,說之變也。必豫審其變化,吉兇大命系焉。口者,心之門戶也。心者,神之主也。志意、喜欲、思慮、智謀,此皆由門戶出入。故關(guān)之以捭闔,制之以出入。
捭之者,開也,言也,陽也;闔之者,閉也,默也,陰也。陰陽其和,終始其義。
故言長生、安樂、富貴、尊榮、顯名、愛好、財利、得意、喜欲,為陽,曰始。
故言死亡、憂患、貧賤、苦辱、棄損、亡利、失意、有害、刑戮、誅罰,為陰,曰終。
諸言法陽之類者,皆曰始;言善以始其事。諸言法陰之類者,皆曰終;言惡以終其謀。
捭闔之道,以陰陽試之。故與陽言者,依崇高。與陰言者,依卑小。以下求小,以高求大。由此言之,無所不出,無所不入,無所不可??梢哉f人,可以說家,可以說國,可以說天下。
為小無內(nèi),為大無外;益損、去就、倍反,皆以陰陽御其事。
陽動而行,陰止而藏;陽動而出,陰隱而入;陽還終陰,陰極反陽。
以陽動者,德相生也。以陰靜者,形相成也。以陽求陰,苞以德也;以陰結(jié)陽,施以力也。陰陽相求,由捭闔也。此天地陰陽之道,而說人之法也。為萬事之先,是謂圓方之門戶。
為人,凡謀有道,必得其所因,以求其情;審得其情,乃立三儀。三儀者:曰上,曰中,曰下。參以立焉,以生奇;奇不知其所壅,始于古之所從。
故鄭人之取玉也,載司南之車,為其不惑也。夫度材、量能、揣情者,亦事之司南也。
故同情而相親者,其俱成者也;同欲而相疏者,其偏害者也;同惡而相親者,其俱害者也;同惡而相疏者,其偏害者也。故相益則親,相損則疏,其數(shù)行也:此所以察異同之分其類一也。故墻壞于其隙,本毀于其節(jié),斯蓋其分也。
故變生事,事生謀,謀生計,計生議,議生說,說生進(jìn),進(jìn)生退,退生制;因以制于事,故百事一道,而百度一數(shù)也。
夫仁人輕貨,不可誘以利,可使出費(fèi);勇士輕難,不可懼以患,可使據(jù)危;智者達(dá)于數(shù)、明于理,不可欺以不誠,可示以道理,可使立功:是三才也。故愚者易蔽也,不肖者易懼也,貪者易誘也,是謂因事而裁之。
故為強(qiáng)者,積于弱也;為直者,積于曲也;有馀者,積于不足也:此其道術(shù)行也。
故外親而內(nèi)疏者,說內(nèi);內(nèi)親而外疏者,說外。故因其疑以變之,因其見以然之,因其說以要之,因其勢以成之,因其惡以權(quán)之,因其患以斥之;摩而恐之,高而動之,徵而證之,符而應(yīng)之,擁而塞之,亂而惑之,是謂計謀。
計謀之用,公不如私,私不如結(jié);結(jié)比而無隙者也。正不如奇,奇流而不止者也。故說人主者,必與之言奇;說人臣者,必與之言私。其身內(nèi),其言外者,疏;其身外,其言深者,危。無以人之所不欲而強(qiáng)之于人,無以人之所不知而教之于人。人之有好也,學(xué)而順之;人之有惡也,避而諱之:故陰道而陽取之也。故去之者,縱之;縱之者,乘之。貌者不美又不惡,故至情托焉。
可知者,可用也;不可知者,謀者所不用也。故曰:事貴制人,而不貴見制于人。制人者,握權(quán)也;見制于人者,制命也。故圣人之道陰,愚人之道陽;智者事易,而不智者事難。以此觀之,亡不可以為存,而危不可以為安;然而無為而貴智矣。智用于眾人之所不能知,而能用于眾人之所不能見。既用,見可否,擇事而為之,所以自為也。見不可,擇事而為之,所以為人也。故先王之道陰。言有之曰:“天地之化,在高與深;圣人制道,在隱與匿?!狈仟氈倚湃柿x也,中正而已矣。道理達(dá)于此之義,則可與語。由能得此,則可以彀遠(yuǎn)近之誘。
中經(jīng),謂振窮趨急。施之能言、厚德之人;救拘執(zhí),窮者不忘恩也。能言者,儔善博惠;施德者,依道;而救拘執(zhí)者,養(yǎng)使小人。蓋士遭世異時危,或當(dāng)因免填坑,或當(dāng)伐害能言,或當(dāng)破德為雄,或當(dāng)抑拘成罪,或當(dāng)戚戚自善,或當(dāng)敗敗自立。故道貴制人,不貴制于人也。制人者,握權(quán);制于人者,失命。是以“見形為容,象體為貌”,“聞聲知音”,“解仇斗隙”,“綴去”,“卻語”,“攝心”,“守義”。本經(jīng)紀(jì)事者,紀(jì)道數(shù),其變要在持樞、中經(jīng)。
“見形為容,象體為貌”者,謂爻為之生也。可以影響、形容、象貌而得之也。有守之人,目不視非,耳不聽邪,言必《詩》《書》,行不淫僻。以道為形,以德為容,貌莊色溫,不可象貌而得之,如是隱情塞隙而去之。
“聞聲知音”者,謂聲氣不同,則恩愛不接,故商角不二合,徵羽不相配,能為四聲主者,其唯宮乎!故音不和則不悲,不是以聲散傷丑害者,言必逆于耳也。雖有美行盛譽(yù),不可比目合翼相須也。此乃氣不合、音不調(diào)者也。
“解仇斗隙”者,謂解羸徵之仇;斗隙者,斗強(qiáng)也。強(qiáng)隙既斗,稱勝者,高其功,勝其勢;弱者,哀其負(fù),傷其卑,污其名,恥其宗。故勝者聞其功勢,茍進(jìn)而不知退;弱者聞哀其負(fù),見其傷,則強(qiáng)大力倍,死而是也。隙無極大,御無極大,則皆可脅而并。
“綴去”者,謂綴己之系言,使有馀思也。故接貞信者,稱其行,厲其志,言可為,可復(fù),會之期喜。以他人之庶,引驗以結(jié)往,明款款而去之。
“卻語”者,察伺短也。故言多必有數(shù)短之處,識其短,驗之。動以忌諱,示以時禁,其人恐畏,然后結(jié)信以安其心,收語蓋藏而卻之。無見己之所不能于多方之人。
“攝心”者,謂逢好學(xué)伎術(shù)者,則為之稱遠(yuǎn);方驗之道,驚以奇怪,人系其心于己,效之于人,驗去亂其前,吾歸誠于己。遭淫酒色者,為之術(shù),音樂動之,以為必死,生日少之憂喜,以自所不見之事,終以可觀漫瀾之命,使有后會。
“守義”者,謂守以仁義,探心在內(nèi)以合者也。探心,探得其主也。從外制內(nèi),事有系,曲而隨之也。故小人比人,則左道而用之,至能敗家奪國。非賢智不能守家以義,不能守國以道,圣人所貴道微妙者,誠以其可以轉(zhuǎn)危為安,救亡使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