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比分网-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分享

人生而自由

 修遠兮 2021-11-19


讓—雅克·盧梭

1766年,倫敦,一個黑色眼睛、身穿長毛皮大衣的小個子男人來到特魯里街(Drury Lane)劇院看戲。

劇院里的大多數(shù)人,包括國王喬治三世(GeorgeIII),對這位外國游客的興趣都遠遠超過了舞臺上的演出本身。

這個外國男人看上去如坐針氈,一邊還在擔心被自己關在房間里的一條阿爾薩斯狼狗(Alsatian)。

他不喜歡受到在倫敦劇院里那樣的關注,更喜歡在鄉(xiāng)下田野上獨自尋找野花。

他是誰?

為什么每個人對他都如此著迷?

答案是:他是生于瑞士的偉大思想家和作家讓—雅克·盧梭。

他的倫敦之行是受大衛(wèi)·休謨之邀,其到來轟動了文學界和哲學界,引起的騷動和吸引的人群,不亞于今天的著名流行歌手。

此時的盧梭,已經(jīng)被天主教會禁了好幾本書,原因是其中包含了有悖傳統(tǒng)宗教思想的理念。

盧梭相信,真正的信仰發(fā)自內(nèi)心,不需要宗教儀式。

不過,給他惹上最大麻煩的還是其政治理念。

他在《社會契約論》(The Social Contract,1762)一書的開頭寫道:“人生而自由,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strong>

當時的革命者把這句話牢記于心,絲毫不讓人奇怪。

和許多法國大革命領袖一樣,馬克西米連·羅伯斯庇爾(MaximilienRobespierre)覺得盧梭的宣言鼓舞人心,革命者的追求正是打破富人給窮人套上的枷鎖。

當窮人挨餓時,主子們卻過著奢侈的生活。

富人的行徑讓盧梭憤怒,也讓革命者痛恨,他們渴望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兄弟情誼。

然而,在法國大革命發(fā)生10年前便已去世的盧梭不太可能會贊同羅伯斯庇爾將敵人送上斷頭臺這樣的恐怖統(tǒng)治。

肉體消滅對手更像是馬基雅弗利可能倡導的行為,不是盧梭推崇的理念。

盧梭認為人性本善。

如果我們可以自由生活在森林里,很多問題就不會出現(xiàn)。

但是把我們從這種自然狀態(tài)抽離出來,放到城市里,事情就開始變得糟糕起來。

我們變得癡迷于支配他人、吸引別人注意。

這種競爭性的生活方式造成了可怕的心理影響,而金錢的出現(xiàn)又讓一切進一步惡化。

嫉妒和貪婪是人在城市里共同生活的結果,回到野外,每個“高尚的野蠻人”都會變得健康強壯,最重要的是能夠重獲自由。

盧梭認為,文明似乎在腐蝕人類,然而他是一個樂觀主義者,認為有可能找到更好的社會組織方式,使個人獲得發(fā)展、得到滿足,同時又能夠與周圍的人和諧相處,為共同利益而努力。

他在《社會契約論》中給自己設定的任務是找到一種方式,讓人們可以一起生活,在遵守國家法律的同時,又能像生活在社會之外那樣享受自由。

這聽起來似乎不可能實現(xiàn),也許真的是不可能的。

果成為社會一部分的代價是遭受某種形式的奴役,那這個代價就太高了。

自由和社會強加的嚴格規(guī)則無法共存,因為這些規(guī)則像枷鎖一樣,對個人的某些行為加以限制。

但是,盧梭相信能夠找到一條出路,其辦法源自他對公意(General Will)的思考。

公意就是對整個社會、整個國家最好的東西。

當人們選擇組成群體尋求保護時,似乎不得不放棄許多個人自由,霍布斯和洛克都這么認為。

很難想象如何保持真正的自由,同時又生活在一群人中,因為在群體中,必須有規(guī)則來約束每個人,限制其行為。

但是盧梭相信,作為生活在一個國家內(nèi)的個體,你既可以自由,又能服從國家的法律,自由和服從可以結合在一起,而不是相互對立。

人們很容易誤解盧梭所說的公意。

舉一個現(xiàn)代的例子,大部分人不喜歡高稅率,政黨也常常通過承諾上臺后降低稅率來拉選票。

如果要選擇把收入的20%或5%用來交稅,大多數(shù)人都會選5%,但那不是公意。

如果你去問每一個人,他們想要什么,你得到的答案不是公意,而是被盧梭稱為眾意(Will of All)的東西。

相比之下,公意是人們應該想要的東西,對整個社區(qū)有益,而不是符合社區(qū)中個人的自私愿望。

要弄清楚公意是什么,我們必須忽略自我利益,關注整個社會的利益,即公共利益。

如果我們認可有許多事情,例如道路維護等,都需要從稅收中支付,那么對整個社會來說,如果提高稅收可以做成這些事情,便是好事。

如果稅收太低,整個社會都會因此受到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公意便是:稅收應該足夠高,以提供良好的服務。

當人們?nèi)壕有纬缮鐣r,就成為同一類型的人,個體都是這個大整體的一部分。

盧梭認為,在社會中保持真正自由的辦法,是遵守與公意相一致的法律。

這些法律由睿智的立法者制定,其任務是建立一套法律體系來幫助個人,讓他們遵守公意,而不是以損害他人利益為代價追求自我利益。

在盧梭看來,真正的自由是成為一個社群中的一員,做符合社群利益的事情。

個人愿望也應該是那些對所有人來說最好的東西,而法律應該幫助你避免自私的行為。

但是如果你有反對意見呢?

有些事情可能對你所處的城邦是好的,但是你卻反對這么做。

你作為個體,可能并不想遵守公意。

對于這種情形,盧梭給出了解決辦法,但這個辦法并不是大多數(shù)人愿意接受的。

他有一句令人憂心的名言:如果有人沒有認識到遵守法律是為了社會的共同利益,那么這個人就應該被“強迫自由”(forced to be free)。

他的觀點是,任何人如果反對真正符合社群利益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他們覺得自己的行為是自由的選擇,但其實并沒有得到真正的自由,對于個體來說,只有遵守公意才能獲得自由。

這是盧梭提出的解決辦法,但是,你怎么能強迫一個人的自由?

如果我強迫你讀完本文的剩余部分,就不是你的自由選擇,對吧?

很明顯,強迫某人做某事與讓他們自由選擇完全是背道而馳的。

然而,在盧梭看來,這并不矛盾。

那些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確行為的人,會因為被強迫接受公意而獲得自由。

由于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社群成員,我們必須認識到,自己應該遵守公意,而不是追求自私的個人選擇。

按照這種觀點,只有當我們遵守公意時,才有真正的自由,即使我們是被迫這樣做的。

這是盧梭的理念,但是后來的許多思想家,包括約翰·斯圖爾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都認為政治自由應該是讓個人盡可能做出自我選擇的自由。

盧梭的理念確實讓人感到有些受到欺騙,他一方面控訴人們受到鎖鏈的束縛,另一方面卻提出強迫某人做某事是另一種自由。

盧梭一生大部分時間都在為躲避迫害而游走于不同的國家,相比之下,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 Kant)幾乎從來沒有離開自己的家鄉(xiāng),然而他的思想所帶來的影響卻遍及整個歐洲。

    轉(zhuǎn)藏 分享 獻花(0

    0條評論

    發(fā)表

    請遵守用戶 評論公約

    類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