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在微博上搜這樣的一個詞條,“男子毆打女記者致死獲刑15年”,你會發(fā)現,可能會發(fā)現,出現這樣一行字:這就讓我們很納悶,是什么樣的男子,究竟有這么大的本事,這樣一樁命案,居然不讓搜,不讓討論呢?特定的詞條下搜不到很多內容,但是我們還是從最近各家媒體的篇章報道以及當事人父母的公開求助中,組合出事情大致輪廓。報道的名字叫做《天津女記者被男同事毆打致死,行兇者獲刑15年 死者父親:事后他離婚并轉移財產》: 而這個事情之所以被人關注,很大的原始因為這位男子崔某將女記者毆打致死,而且僅僅判刑了15年,賠償六十多萬。而且當家屬不服判決決定上訴的時候,這位崔某又通過離婚的方式轉移了財產,最終獲得了不需要賠償死者及家屬任何金錢的判決。15年,0賠償,表現好的話,還有可能獲得減刑。
已婚男同事崔某追求天津某媒體女記者小陳,小陳不從,某天,崔某約小陳到車中說事,兩人在車中發(fā)生爭執(zhí),崔某多次擊打小陳頭部,崔某發(fā)現小陳被自己打昏迷后,又再次擊打小陳的后腦,小陳被送往醫(yī)院搶救時,崔某為掩蓋自己的罪行,慌稱小陳是喝酒不省人事,此后小陳一直處于深度昏迷狀態(tài),直至五個月后離世。 2019年3月20日,在崔某被抓獲的同時,女記者被醫(yī)院下達了病危通知書。30出頭,正是青春的年紀,卻在一夜之間,被摧殘至此。2019年8月11日,在被打傷5個月之后,女記者在天津市人民醫(y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事發(fā)一年后,2020年8月18日,天津市紅橋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法院認定崔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賠償小陳父母經濟損失64萬余元。明明在認定崔某不構成自首情節(jié)的情況下,法院終審依舊判決其有期徒刑15年,女記者小陳的父親覺得,量刑過輕。小陳父親告訴記者,他被法院告知,關于女兒的醫(yī)療費和喪葬費,崔某“無償還能力,其名下無房產和任何財產”。原來,案發(fā)9天后,即2019年3月28日,崔某與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xù),并將名下所有財產劃分給了前妻。更令小陳父親無法接受的是,崔某被拘留一周后,3月26日,又因“嚴重心臟病”被執(zhí)行“監(jiān)視居住”。但離奇的是,崔某離婚的日期是3月28日,正好在監(jiān)視居住期間。遙想當年,能讓民政局提著包帶著章上門辦公的,只有達康書記了。根據同事講,他在單位永遠是無所事事,但拿的總是最高的工資。除了令人佩服的簡歷外,他還曾是國家一級運動健將,100米的最好成績是10秒5,多次獲得天津市、全國錦標賽100米、200米冠軍。在一份《北京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天津市傳遞火炬手名單》里,崔某的簡介一欄顯示:著名主編。而同時出現在名單里的有著名企業(yè)家、全國勞動模范、優(yōu)秀教師、著名運動員、享受國務院津貼的專家等。論貢獻,崔某不一定比這些人高,論名氣,當年天津文化界的名人、歌唱家、藝術家都沒有入選。我們不得而知,唯一知道的是,崔某是在贊助商火炬手名單里的,大眾汽車有三個名額,第二個就是他。具體如何,用郭德綱的話說,但凡是人力可為的,都是可以有貓膩的。小陳的父親后來證實,從來沒有聽女兒提起過崔某。在法庭上才得知,崔某已婚,居然還在糾纏自己的女兒。在已知小陳昏迷后,多次推搡小陳頭部,將小陳頭面部頂在駕駛室中控檔把位置,崔某再次擊打小陳后腦。有網友形容說:這和那種撞傷了路人,怕有后患,索性倒車碾死對方的行為一樣,是故意殺人。但在對方昏倒的情況下,不管是因為泄憤,還是紛爭,都不至于下此毒手。何況是他作為一個運動員,打一個沒有任何防備、昏過去的人。據記者報道,打完后,崔某撥打電話,謊稱小陳喝多了,然后將小陳送進了醫(yī)院。誰能想到,幾個月后,年輕有為的生命,會折煞在一個男同事手里?兩年里,小陳的父母為了最后一線希望,掙扎著,努力著,期望女兒能發(fā)生奇跡,期望案件能峰回路轉。結果奇跡不僅沒有發(fā)生,現實接二連三地給了他們迎頭痛擊。有人曾說,這簡直就是“孫小果”的起死回生,考驗著大眾的底線,炙烤著死者家屬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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