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6日,由梓潼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羅某涉疫詐騙案在梓潼縣人民法院遠程開庭公開審理,被告人羅某被當庭宣判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該案系梓潼縣首例涉疫案件。 羅某平時從事小商品銷售,2019年在向客戶周某銷售產(chǎn)品后亦經(jīng)常保持聯(lián)系。2020年2月7日,在廣西靈山縣的羅某明知自己沒有經(jīng)營醫(yī)療器械的資質(zhì)和醫(yī)用口罩的進貨渠道的情況下,利用周某迫切訂購口罩的心理,通過微信發(fā)送從網(wǎng)上下載的口罩的外觀、發(fā)貨打包等圖片和視頻,謊稱自己有大量貨源,誘使對方轉(zhuǎn)賬購買口罩。截止2月10日,周某先后向羅某支付48700.00元人民幣。 羅某在收到貨款后不再回復周某的微信,也不接聽周某的微信語音及視頻請求,將騙取的資金用于償還自己的信用貸款、存入銀行、日常消費等開支。2月17日,羅某在廣西靈山縣被抓獲,到案后,羅某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案發(fā)后,梓潼縣檢察院高度重視,指派專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2月21日,在受理審查逮捕后立即通過遠程提訊復核證據(jù)、審查案卷,當天就對羅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全面審查了案件,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羅某訴訟權(quán)利及認罪認罰的法律后果,在視頻提訊中向羅某進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釋法說理,羅某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在值班律師的遠程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為依法嚴懲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口罩詐騙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檢察官在綜合羅某有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全部退賠了被害人的損失等情節(jié)后,向法院提出了精準量刑建議,在開庭審理后,梓潼縣法院采納了量刑建議,對羅某作出如上判決。宣判后,羅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檢察官提醒:在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切莫因一時貪念進行不法活動,頂風作案,代價沉重,必被嚴懲!廣大市民朋友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范,避免不法侵害。 |
|
|
來自: Loading69 > 《醫(yī)療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