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也:欺實馬事件的一場另類祭奠![]() 導語:欺實馬事件主角胡斌再釀車禍 5月2日晚10點半,杭州龍井路附近,一白色寶馬翻在路邊,幸好無人受傷。經(jīng)確認,駕駛員是杭州“5.7飆車案”主角胡斌,警方稱未發(fā)現(xiàn)酒駕嫌疑,目前已按簡易程序處理。憶想2009年5月7日,胡斌駕車撞死了過馬路的青年才俊譚卓,而當時警方拋出所謂的“70碼”,被網(wǎng)絡衍化為具有特定含義的“欺實馬”,一時間成為輿論焦點。恰值譚卓5周年祭之際,胡斌卻再以飆車事件出現(xiàn),又來挑戰(zhàn)社會的底線,無疑又將掀起洶洶的口水之爭。 有人說,駕照被吊銷兩年后確可重新申領(lǐng),失去的生命難以復還。又有人說,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但是有可能兩次犯差不多的錯誤。那么,到底是什么讓撞死人的胡斌竟能如此怙惡不悛呢? 一、馬路殺手第二季 2009年5月7日胡斌飚車導致譚卓死亡,以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吊銷駕照,當是時,我曾仿魯迅筆調(diào),著有一篇《為了拾起的紀念——紀念譚卓君》,在文章的結(jié)尾處,憤憤寫下:“茍活者在淡紅的血色中,會依稀看見微茫的未來;真的飆車族,將更奮然而前行!” 萬萬沒想到的是,竟一語成讖,終于在譚卓5周年祭之際給重重地驗證了,“真的飆車族奮然而前行”,當年的肇事者胡斌無視生命、無視法律、無視眾怒,再次以飆車事故闖進我們視野,上演馬路殺手第二季! 說來又是個中國式笑話,胡斌和李天一如出一撤:做壞事都要爭著搶著似的,大有當仁不讓的姿勢,看來中國的某些“二代”產(chǎn)品們,不出名都不行啊,一次出名還不夠,非要再次出名不可,這絕對是揚名中國更要轟動全世界的節(jié)奏。當然,與胡斌再次一起轟動的依然是中國法律素有的節(jié)操! 交警部門給出的態(tài)度依然如故,就像當初制造“欺實馬”事件那么輕描淡寫,他們表示:吊銷駕照二年后,可以按照程序重新申領(lǐng)駕照。此話怎講?也就是說:胡斌拿到駕駛證、行駛證等完全合法??磥?,人類是無法阻止胡斌這等惡少們繼續(xù)飆車了。 好吧,就算從了警方給出“一切合法”的邏輯:姑且認可胡斌是被減刑提前出獄的;姑且也認可胡斌重新考取駕照的;姑且再認可胡斌“NO ZUO NO DIE”才“不小心”再次闖進我們的視野的——但是,讓人不禁感到困惑了,對于這等人類渣滓為何我們的法律不考慮終生禁駕呢?試想醉酒開車都能終身禁駕,對這種危險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人,特別是在鬧市區(qū)斑馬線上制造了如此慘烈的飆車致死事故,我們的法律竟然還要給這種殺人犯一而再再而三地網(wǎng)開一面?這才是我們無法想象的!難道交待一個青年才俊譚卓,還不足以止惡嗎? 想著想著,不禁悲從中來了:以一個浙江大學畢業(yè)生的生命和3年有期徒刑的代價,依然無法喚起胡斌這等人類渣滓的安全意識,證明在這個人的思想深處,既沒有對交通法規(guī)的敬畏,更沒有對別人和自己生命的尊重。 想到此處,我只得苦笑三聲,我那可憐的學弟譚卓是白死的了,徒徒地折合成人民幣若干;當然,我國那可憐的法律也絕對死了的,妥妥地失去了應有的懲戒作用。 二、懲惡機制的蕩失 面對胡斌再次發(fā)生飆車事件,我只能如此總結(jié):在中國有錢有權(quán)真是好——譚卓父母無端永久地承受著失子之痛,因為胡斌的飆車譚卓永遠地失去了生命;而胡斌母親通過運作人脈關(guān)系讓兒子實現(xiàn)輕判減刑,甚至并沒有因為譚卓生命的殞落而讓胡斌停止危險駕駛——這正是中國法律的悲哀,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悲哀! 有權(quán)有勢者,竟然可以肆意地踐踏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可以隨意地藐視人們的生命,更可悲的是,他們并不會因為譚卓們流了血付出了生命,就停止了他們一貫以來的惡行,非要到惡貫滿盈才鎩羽。 為什么會這樣?其實答案從胡斌案中便可見一斑。對于胡斌案,人們一直在納悶某股神通廣大的勢力: 一則到底是哪一股勢力,能讓交警部門違心從80到100多碼速度說成70碼,從而制造舉世聞名的“欺實馬”事件; 二則到底又是哪一股勢力,即使鬧事飆車惹了眾怒,中國的法律依然能落入賠錢就大事化小的窠臼,不以危害公共安全或故意殺人罪入刑,而以交通肇事罪輕描淡寫地判上三年了事; 三則到底是哪一股勢力,即使被判三年刑期了吧,依然有神通讓三年刑期打上折,在短短三年里能有立功表現(xiàn)? 試問這到底是哪股勢力,一直以來而且是一如既往地挑戰(zhàn)著人類的智商、挑戰(zhàn)著世間的良知,更是挑戰(zhàn)著社會的底線?而且讓我感受無比強烈的是,這股勢力在這幾年間變得越來越強大,越來越無處不在了,甚至讓我們這些人談之色變,擔心反被這股勢力給收拾得服服帖帖,言論被封殺,甚至人身失去自由! 其實,正是這股無比強大的邪惡勢力的存在,才讓這些諸如手上沾滿了血的胡斌,得以提前出獄,能夠重新拿上本子,從而讓車技跟記性一樣,絲毫沒有長進,繼續(xù)在城市里飆車;正因為這股勢力的存在,才讓那些諸如未成年人李天一,雖然被勞教一年,卻劣性未改一絲一毫,打完人之后繼續(xù)與伙伴們玩起輪流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游戲……對于這股勢力,我們早已經(jīng)無法定義,而是正是它一直縱容著作惡者。 當惡者不懲,當善者難揚,社會的戾氣就會急劇膨脹起來,于是便將社會帶入高風險的狀態(tài)之中。 三、制度不能沒有底線 看罷李天一,再欣賞胡斌,我們不禁要吶喊了:中國的法律底線到底在哪里?中國法律的懲戒機制到底在哪里?為什么絲毫都不能起到懲戒的作用,已然沒有讓這些惡少們改良從善了,相反卻只能讓他們加速度向惡貫滿盈的方向奔去! 中國法律就是讓許多人百思不得其解,只有徒徒地寂寞空虛冷了,都說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人倒是有可能兩次犯差不多的錯誤。有人說:這是一個用錢可以搞定一切的時代,富二代們享有的特權(quán)看來有超過滿清八旗子弟的態(tài)勢,法律在他們和法官的眼里是明碼標價的廁紙! 就像胡斌,無論是上次車禍還是這一次車禍,都有屢次交通違章的記錄,如果這次再縱容下去,不知下次又會撞倒誰?筆者身處杭州,于我心有戚戚焉,卻又無能為力。試問誰能李天一、胡斌之流,誰又阻止他們?我們只有等待他們惡貫滿盈的那一天,但是等到他們惡貫滿盈的那一天,誰能保證我們不會步譚卓的后塵?即使我們不會,那么我們的女子會不會呢?這正是我們制度的悲哀之處! 在悲憤之余,我不禁要問:是不是我們的制度出現(xiàn)了嚴重的問題?我們的制度存在漏洞,讓人鉆空子,肆無忌憚地知法犯法,毫無懲戒作用;我們的制度本來就是護惡的,非富即貴者可以逍遙法外,而平民百姓只能戰(zhàn)戰(zhàn)兢兢;我們制度本來就是一紙空文,從來就是權(quán)力和金錢的玩物,連妓女的節(jié)操都不如……如果真是這樣,那么我們這個國家早已不適合譚卓們了,相反更適合胡斌、李天一等人類渣滓們,讓他們更有資本更有底氣耀武揚威,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戰(zhàn)這個國家的底線;繼續(xù)創(chuàng)造“好人不長命,禍害一千年”的人間悲劇。 想當初,胡斌判3年,其母淚流滿面稱不公平,而今譚卓已逝5年,面對又制造交通事故的胡斌,誰又能想到其父母心中那份凄惶?有些淚流在臉上,有聲有色;有些淚流在心底,無聲無息! 試問,我們的制度到底是人渣怙惡不悛的資本,還是善類藉以自保的屏障? 任何社會都必須要有個底線,并且堅守這個底線,因為這個底線正是善類藉以自保的屏障。 結(jié)語 面對欺實馬事件,我當時的評價是“視法律為兒戲,視民眾為乳兒”,雖是過激之辭,卻有一種“無力回天”的失血感。 我們這個社會失血的狀態(tài)一直沒有改觀,既然如此道德的蒼白、精神的麻木,乃至心態(tài)的暴戾,也是情理之中的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2009年《為了拾起的紀念——紀念譚卓君》 ![]() 賈也/文 一 2009年5月10日母親節(jié),就是杭州市民為在斑馬線上遇害的譚卓開追悼會的那一天,我獨在家上網(wǎng)寫文章,聽見校友打電話前來問我道,“老賈可曾為譚卓寫了一點什么沒有?”我說“沒有”。他就正告我,“老賈還是寫一點罷;譚卓是你的校友,他是有為青年,你也曾是浙大才子,應同氣相求,替逝者吶喊幾聲,你沉默代表著你對生命的漠視!” 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寫的文章,大概是因為往往過于尖刻鋒利或者深沉有力之故罷,閱讀一向甚為寥落,也激不起公眾的熱情,所以在這樣杭州的大事面前,我毅然保持沉默似乎過于冷漠。我也早覺得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這雖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卻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夠相信真有所謂人死有“在天之靈”,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現(xiàn)在,卻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實在無話可說。我只覺得所住的并非“幸福指數(shù)”最高的城市。一個校友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圍,使我艱于呼吸視聽,那里還能有什么言語?長歌當哭,是必須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幾個所謂官僚和專家的陰險的論調(diào),加之之前副市長大人許邁永“濕地濕鞋”事件發(fā)生后,尤使我覺得悲哀。我已經(jīng)出離憤怒了。我將深味“和諧社會”的“不和諧”的悲涼,將深痛“為人民服務”的“視人民為乳兒”的荒誕;以我的最大哀痛顯示于杭州這座“生活品質(zhì)之城”,使它們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將這作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獻于逝者的靈前。 二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和諧”的社會,敢于正視標準的“斑馬線”。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勇敢者?然而造化又常常為貪官庸吏設計,以胡斌母親“神通”的電話,以交警的“70碼”論調(diào),以來洗滌這天堂城市的罪惡,僅使留下淡紅的血色和微漠的嗟嘆。在這淡紅的血色和微漠的嗟嘆中,又給人暫得偷生,維持著這似和非諧的杭州。我不知道這樣的杭州何時是一個盡頭! 我們還在這樣的天堂杭州活著;我也早覺得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離五月七日也已有三天時間,忘卻的救主快要降臨了罷,我正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以此表明我的態(tài)度:但愿我們“和諧”的社會不要讓充滿張牙舞爪、橫行霸道的“河蟹”們當?shù)溃?br> 三 在“富二代”飆車中被殺害的青年譚卓是我的校友。校友云者,我向來這樣想,這樣說,現(xiàn)在卻覺得有些躊躇了,我應該對他奉獻我的悲哀與同情。他不是“茍活到現(xiàn)在的我”的校友,是為了“品質(zhì)生活之城”——杭州留下“不和諧”注腳的浙大有志青年。 他的姓名第一次進入我眼簾,就是在杭州警方那場關(guān)于“70碼”新聞發(fā)布會上,我跟他素昧平生,他是我已死的校友中,死得最響亮的一個。直到這場“視民眾為乳兒,視法律為兒戲”的新聞發(fā)布會,面對悠悠眾口強行說“70”碼之后,才有我妻子指著電視告訴我,說:這死者就是譚卓,而且是你的校友。其時我才能將姓名和實體聯(lián)合起來,活生生的人竟頃刻間化為死者,心中卻暗自詫異。我平素想,能夠安安耽耽做人,認認真真走斑馬線,無論如何,總該是不會有死于“安份守已”,但他卻出乎意料的慘死,看著那些照片,我的心刺痛了。為此,我上網(wǎng)查證這個校友,誰知又出現(xiàn)了鄧玉嬌,一個民女的命運又如此的牽掛著我們的心。我該怎么表白我心中對這和諧社會的痛與愛?“黃靜走了,我們沉默,因為我們還沒有遭到權(quán)勢的報復;三鹿孩子走了,我們沉默,因為那時我們還沒有兒女(可是現(xiàn)在我的女兒剛剛降生);甕安女孩走了,我們沉默,因為我們沒有和人結(jié)仇;躲貓貓青年走了,我們沉默,因為我們沒有進拘留所;譚卓走了,我們無法沉默!因為我們每天必須行走在和諧社會的斑馬線上!今天的譚卓,很可能就是明天的你我!所以,我這里在紀念譚卓君走的時候,我要在強權(quán)下起來反抗的鄧玉嬌表示聲援!這大概也是我追魯迅精神,拿起犀利之筆起而紀念的意義! 四 我在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富家子弟飆車撞死人的事;聽說而已,甚至覺得胡斌撞死不過是大學生,如果是民工呢?不會是撞死一條狗罷的處理結(jié)果。晚上新聞里的消息,說交警居然說只有車速只有“70碼”,這讓我出離了憤怒。那些帶著國徽的人嘴臉,說這“70碼”是聽肇事者與其兩位同伴說的,而沒有聽在現(xiàn)場的群眾說,根本無視把譚卓撞高5米撞飛20米的事實。但我對于這“70碼”的傳說,竟至于頗為懷疑。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杭州市交警的丑惡嘴臉,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下流到這地步。況且始終微笑著的和藹的譚卓君,更何至于無端在斑馬線上喋血呢? 然而即日證明是事實了,作證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還有一句令人感到濃重悲哀的“70碼”是交警發(fā)布的。而且又證明著這不但是死得理所當然,簡直是罪該萬死,竟然還說是不是走在斑馬線是有待取證,是不是改裝車有待取證,而對70碼卻言之鑿鑿。竟以胡斌及其同伴的話作為證據(jù),真是天衣無縫,這些人簡直是把民眾為乳兒,視法律為兒戲。 但市政府就有令,說70碼就是70碼,媒體為此失聲一天! 但接著就有流言,說站出在喊正義的是“仇富者”,跑到事故現(xiàn)場祭悼的人是受人利用的。 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我還有什么話可說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fā),就在沉默中滅亡。 五 但是,我還有要說的話。 我沒有親見;聽說,他,譚卓君,那時是欣然前往去看電影《南京!南京!》的。自然是自覺接受愛國主義教育而已,稍有人心者,誰也不會料到有這樣的慘劇。但竟在斑馬線上被人撞飛,騰空而起,離地5米,撞飛20米,最后才與地球親密接觸,已是萬劫不復。而胡斌竟下車罵道,“是人撞了車”!現(xiàn)場的群眾都看在了眼里。胡斌的同伴在出事后勾肩搭背、嬉笑風生的照片,也讓市民群情激憤,而一些現(xiàn)場群眾稱“‘趕緊找找人,看看有啥路子,到底該怎么處理’,肇事者母親隨后打了長時間電話”,以及“可以用錢擺平”等來自事故現(xiàn)場的細節(jié)描述被反復傳播,聚合起了群眾的情緒。顯然,群眾是被惹火了。 始終微笑的和藹的譚卓確是死掉了,這是真的,有他自己的尸骸為證;沉勇而友愛的杭州市民卻醒了,有他們的怒憤為證;他們還在網(wǎng)絡上呻吟。當譚卓子從容地轉(zhuǎn)輾于文明人所設定的斑馬線被“富二代”胡斌撞死的時候,這是怎樣的一個驚心動魄的偉大呵!中國“富二代”們的飆車的偉績,杭州市政府“70碼”的“河蟹結(jié)論”,不幸全被這幾縷血痕抹殺了。 但是胡斌和他們的同伴們卻居然昂起頭來,抽煙,談笑風生,不知道個個臉上有著血污…… 六 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有限的幾個生命,在生活品質(zhì)之城——杭州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過供無惡意的閑人以飯后的談資,或者給有惡意的閑人作“流言”的種子,或者給貪圖政績的官僚作“和諧”的符號。至于此外的深的意義,我總覺得很寥寥,因為這實在不過是小小的交通事故。人類的血戰(zhàn)前行的歷史,正如煤的形成,當時用大量的木材,結(jié)果卻只是一小塊,但愿“請走人行道”是不在其中的,更何況是去接受《南京!南京》愛國主義教育的有志青年。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當然不覺要擴大。至少,也當浸漬了親族;師友,愛人的心,縱使時光流駛,洗成緋紅,也會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藹的舊影。陶潛說過,“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碧饶苋绱?,這也就“阿彌陀佛”了。 七 我已經(jīng)說過: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杭州市政府的。但這回卻很有幾點出于我的意外。一是當局者竟會這樣地無恥,一是“富二代”竟至如此之囂張,一是守法愛國的浙大青年竟能如是無辜被害。 我驚聞杭州飆車事件,是始于去年的,雖然是少數(shù),但時時發(fā)生,去年一對夫婦被撞進錢塘江,留下一個嗷嗷待哺的小孩子,曾經(jīng)為之深深痛惜。至于這一回校友譚卓在斑馬線被撞死,雖殞身不恤的事實,則更足為杭州平民感到痛惜,雖遭陰謀秘計,用“70碼”來說明,媒體封殺一天,而終于沒有消亡的明證了。倘要尋求這一次死傷者對于將來的意義,意義就在此罷。 茍活者在淡紅的血色中,會依稀看見微茫的未來;真的飆車族,將更奮然而前行。 嗚呼,我說不出話,但以此記念譚卓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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