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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疑案17—雍正皇帝是否改過遺詔? 清代初期的幾樁離奇怪事中,康熙的皇四子胤禛(即雍正)篡改遺詔這一歷史疑案,要算被世人議論得最多的不解之謎了。 官方記載歷來都稱遺詔中所立的就是皇四子胤禛. 王先謙的《東華錄》說,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凌晨,康熙帝病情突然惡化,傳諸皇子入見。寅刻皇三子、皇七子、皇八子、皇九子、皇十子、皇十二子、皇十三子以及步軍統(tǒng)領(lǐng)、理藩院尚書隆科多等8 人至御榻前,遂傳遺詔如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tǒng),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SPAN> 下達這道詔書時,胤禛并不在場。他趕到康熙所在的暢春園時為巳刻,三次進見康熙問安,這時康熙還能說話,“告以病勢日增之故”。直到夜間戌刻,康熙去世,方由隆科多向胤禛宣讀遺詔,據(jù)說胤禛尚無當(dāng)皇帝的思想準(zhǔn)備。眾皇子向他叩首,于是胤禛即皇帝位,改元雍正。 對于這一官方記載歷來就有分歧。一種意見認為這基本上是可信的,雍正的即位屬合法繼承,是根據(jù)康熙的臨終遺詔登極的;另一種意見則不相信這種官方記載,認為雍正出于“矯詔篡立”,康熙病危,雍正和隆利多控制著當(dāng)時的局勢,假傳遺詔,奪得了皇位。 《清朝野史大觀》的記載則與官書所載大相徑庭。其中《清世宗襲位之異聞》中說,康熙彌留之際,手書遺詔曰:朕十四皇子,即纘承大統(tǒng)。恰好是皇十四子胤禵,“嘗統(tǒng)師西征”,胤禛偵知遺詔所在,想將“十”字改為“第”字,乃只身入暢春園,“竊詔改竄”。《大義覺迷錄》中保存下來的一些傳言,所說胤禛私改遺詔的情節(jié),更是曲折離奇:“圣祖皇帝原傳十四阿哥允禵(即胤禵)天下,皇上(指雍正),將‘十’字改為‘于’字?!?/SPAN> 又說到康熙病重時,雍正就讓他喝了一碗人參湯,不知何故,“圣祖皇帝就崩了駕,皇上登了位?!庇赫€隨即召回了允禵囚禁起來,太后要見允禵,雍正不允,太后就撞死在鐵柱之上。 據(jù)皇十四子的侄子弘旺的《皇清通志綱要》載,皇十四子,“諱允禎,改諱禵. ”民國前期,彌爾田根據(jù)皇十四子的改名,認為雍正是這樣篡改康熙遺詔的:“改禎為禛,固自易易”(《遁堪文集》卷一)。他指出遺詔是“皇位傳十四子胤禎”,經(jīng)雍正改后為“皇位傳位于四子胤禛”。 那么,雍正有沒有改過遺詔?近年來清史專家們曾認真探討過,但至今仍是一團迷霧。 許多專家認為,康熙想立的就是雍正,雍正改遺詔的說法是難于成立的。因為,據(jù)《上諭內(nèi)閣》等正史記載,康熙遺詔是用滿文寫的,并用滿語宣讀的,故將“十”字改為“于”字是行不通的;即使是用的漢字“十”,也無法加一道,成為“于”字,因為那時的“于”字寫法是“於”;而且,清朝皇帝的兒子,一定稱為皇子,第幾個兒子,則稱為“皇某子”,這是規(guī)矩,違錯不得。假若真將“十”字改“于”字,那就是“皇于四子”,語法不通。 不過, 所謂“八人受諭”是雍正捏造出來的現(xiàn)場,用以證明自己繼承的合法性。其二,隆科多的獲罪。隆科多是這一歷史疑案的關(guān)鍵人物,康熙去世他肯定在場,雍正絞盡腦汁最后將其置之于死地。其三,趙昌被殺,趙昌是康熙晚年的貼身侍衛(wèi),常傳達康熙的使命,雍正殺他為的是他可能知道雍正“矯詔篡立“的內(nèi)幕。所以,雍正是有可能改遺詔而登極的。(《簡明清史》第二冊)有關(guān)雍正改遺詔這一歷史疑案,至今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充分而可信的史料,其真相和細節(jié)尚難以得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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