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玉經(jīng)》經(jīng)文注釋。 經(jīng)文: 二十四山分兩路, 認(rèn)取五行主。 龍中交戰(zhàn)水中裝, 便是正龍傷。 前面若無兇交破, 莫斷為兇禍。 兇星看在何公頭, 仔細(xì)認(rèn)蹤由。 此節(jié)以水合龍,向合水為主而言。并且指出棄龍就水以立向的危害,權(quán)衡其輕重而並言之。二十四山,指二十四龍也。分左落一路,為二十四陽龍。右落一路為二十四陰龍,共有四十八龍,便有四十八局也。凡龍皆有五行所屬,一條只止一屬,主一不主二。必須認(rèn)取所得之龍,于本屬之老五行,屬何主,或于三合之五行屬何主。然后從此主上為龍配水,陽龍則配陰水,陰龍則配陽水,然后為龍與水立向,以合之。前兼龍神,前兼向,則用地卦宮位立向。后兼龍神,后兼向,則用天卦宮位立向。從向上之或地支或天干或四維起十二長生宮,使向與水之長生即為龍之帝旺,向與水之帝旺即龍之長生,龍丶水丶向生旺互用,元竅相通。則龍與水,水乳相入,有相合,而必?zé)o相戰(zhàn)矣。如若使龍與水交戰(zhàn),而必不得合。不得巳,而棄龍就水而立向以收水之,生旺是但從水中裝水,不從龍中裝水也。雖若不見正龍之傷,而即此龍水不合,便是正龍傷矣。而且有兇禍。然前面水路若無兇星交破,(如破煞倒沖生氣,地支黃泉,天干黃泉之類。)切莫斷為兇禍。收得水之生旺,雖然無官富豪,亦發(fā)暫時(shí)之福。然即此棄龍就水之局,亦必須仔細(xì)詳認(rèn),前路若有兇水從局中生\旺\墓分三子之公位看之,看在何房,何年,其禍大小輕重,亦宜細(xì)認(rèn),而權(quán)衡其去取或棄也。向合水之生旺,併合龍之生旺者,全龍是也。向合水之生旺而不合龍之生旺,猶恐人丁不蕃。若前面更有兇水,則益無所取,而必不足用矣。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