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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旺為庫,以衰為墓。所謂“庫”,乃得月令之氣相助,不以入墓論。例如:木命生于未月為庫,火、土命生于戌月為庫,金命生于丑月為庫,水命生于辰月為庫,皆因得月令之助。所謂“墓”,乃失月令之氣。如木命非生于寅、卯、未月而見未;火、土命非生于巳、午、戌月而見戌;金命非生于申、酉、丑月而見丑;水命非生于亥、子、辰月而見辰,皆為失令,以入墓論斷。 若地支見日主之根(如木見寅卯,火土見巳午,金見申酉,水見亥子),同時見其墓庫,亦不以入墓或入庫論。然若原局日主之根受沖,或被歲運沖去,則仍以入墓論斷。 一般而言,日主入庫較為有利,入墓則多主收藏之象,引申為性情內(nèi)斂、孤僻潛藏、意志消沉、體弱多病等。若日主自坐墓庫,因直接通根得氣,不論是否得令,均以入庫論。 四土特性 辰、戌、丑、未為四隅之月,屬土之專令。土分燥濕:辰、丑為濕土,戌、未為燥土。濕土因近水而寒,燥土因近火而熱。此為其寒暖燥濕之性所本。 生克不易原則 土生金,金泄土;火生土,土泄火;土克水,水耗土;木克土,土耗木。此為五行生克之常理。 變易原則 辰、丑濕土若緊鄰亥子水,且水勢旺盛,則土可從水象,此時幫扶戊己土之力減弱;若不見亥子水,或土旺火強,則仍以正五行之土論。 未、戌燥土若緊鄰巳午火,且火勢強旺,則土可從火象;若火弱或見辰丑亥子等,則仍以土論,保持生克本職。 未戌從火象時,有脆金之能,生金之力減,培木之功弱,見水仍相克。 四庫從象條件 1. 甲乙木見辰戌丑未,一般以財論。 2. 辰土:命局或歲運見申子辰合水,或壬癸水透干,或水勢極旺,辰可從水象,土性不滅。 3. 丑土:亥子丑三會水局,又見壬癸水坐亥子之上,或歲運水旺土孤,丑可從水象。 4. 未土:亥卯未合木局,見甲乙木坐寅卯之上,未可從木象。 5. 戌土:寅午戌合火局,見丙丁火坐巳午之上,無水來破,可從火象。 6. 戌土:申酉戌會金,見庚辛金坐申酉之上,無火來克,可從金象。 辰丑濕土若不見水,可作庚辛金之??;丙丁火見之可作食傷。未土若見巳午未會火,且火透干無水破,亦從火象。 四庫刑沖與藏干作用 辰戌丑未為四庫,亦為天地收藏之所。四庫之沖為土氣相沖,屬“沖動之沖”,有克有生,有成有敗,不同于寅申巳亥、子午卯酉之“沖克”。 庫中所藏人元,若透干且無克制,則為可用;若不透,則其力不顯。透干之神以庫中本氣、中氣、余氣為根,逢沖時: 1. 土沖土則本氣動,土旺則生金,金可克木; 2. 土旺亦能克水。 若財官為用神,入墓則不吉;若為忌神,入墓反吉。用神入墓宜透干引化,不宜強沖,沖則傷根。原局無之物,僅憑刑沖亦不能出,猶如空庫。 四庫遇三合、六合、三會而化,則失其庫墓之性,不再收物。如辰酉合金、寅卯辰會木、申子辰合水等,化神透干則作用于天干,不透則僅在地支產(chǎn)生影響。 入墓之例 入墓須滿足以下條件: 日干或某五行在歲運處死絕無氣之地;受強克而無救應(yīng);墓庫未被合化改變五行屬性。 歲運干支如道路,命局如己身。生旺死墓絕依命局在歲運中的狀態(tài)而定,不在歲運干支自論。 沖與庫開之辨 四庫中若透戊己土,沖則土氣動,可謂“庫開”;若透金木水火,逢沖反受克損,不可稱庫開。天干有沖克且力量懸殊時,弱方可被制伏入墓;地支沖則視雙方力量:力敵為沖起,懸殊為沖掉。 總之,四庫之用,重在察其是否透干、是否得令、是否合化,刑沖雖能動氣,卻非皆吉,須綜觀全局之勢而定。 乾造:壬辰 己酉 壬午 壬寅 命局辰酉合,辰墓不收水,逢流年戊辰,壬日干處墓地,戊己土旺克水,水入墓。 結(jié)論:壬日干在流年處墓地而無氣,受克入辰墓,無氣受克必入墓。 乾造:戊午 癸亥 己巳 戊辰 命局身旺,取財為用,82年水遇戌為死地,水受克無氣入辰墓,日干無制無泄,旺而入墓。 歲運干支為路,命局為自身,歲運干支不論死絕,是命局在歲運論生旺死墓絕。 坤造:丙戌 庚子 壬戌 癸卯 命局丙火處死地無氣入墓,日干壬逢申運旺而克丙火,丙火處死地無氣入太歲墓。 乾造:乙未 庚辰 癸丑 壬申 歲運命局丑未戌三刑,丁火入丑墓,火入戌墓,無氣受克沖入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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