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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進策》策別《安萬民》8勸親睦詩解 題文詩: 其二曰勸,親睦民相,與親睦者,王道之始.昔三代之,制也畫為,井田使其,比閭族黨, 各相親愛,有急相周,有喜相慶,死喪相恤.疾病相養(yǎng).是故其民,安居無事,往來歡欣, 獄訟不生;有寇而戰(zhàn),同心并力,緩急不離.秦漢以來,法令峻急,使民乖其,親愛歡欣, 之心而為,鄰里告訐,之俗富人,子壯則出,居貧人子,壯則出贅。一國之俗,家各有法. 一家之法,人各有心。紛紛乎散,亂不相屬,是以禮讓,之風息爭,斗之獄繁。天下無事, 則務為欺,詐相傾以,自成天下,有變則流,徙渙散相,棄以自存。嗟夫秦漢,以下天下, 何其多故,而難治也!此無他民,不愛其身,則輕犯法.輕犯法則,王政不行。欲民之愛, 其身莫若,使其父子,親兄弟和、妻子相好.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 妻子則其,所賴于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輕犯法也.三代之政,莫尚于此。今欲教民, 和親則其,道必始于,宗族臣欲,復古小宗,以收天下,不相親屬,之心古者,之有大宗, 有小宗故,禮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 之宗百世,不遷也者,別子之后。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 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古諸侯之,子弟異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禰其,父自使其, 嫡子后之,則為大宗。族人宗之,雖百世而,宗子死則,為之服齊,衰九月故,曰宗其繼, 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也。別子之庶,子又不得,禰別子而,自使其嫡,子為后則, 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則無服。其繼禰者,親兄弟為,之服其繼,祖者從兄,弟為之服. 其繼曾祖,者再從兄,弟為之服。其高祖者,三從兄弟,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 以外親盡,則易宗故,曰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也.小宗四有,繼高祖者,有繼曾祖, 有繼祖者,有繼禰者,與大宗為,五此所謂,五宗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為,宗則其庶, 子之嫡子,又各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于,四而其實,無窮自秦、漢以來天,下無世卿. 大宗之法,不可復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親者有,小宗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 之而無由.族人而不,相親則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賢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 世其家如,古之久遠,者其族散,而忘其祖.故莫若復,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 宗子死則,為之加服,犯之則以,其服坐貧,賤不敢輕,而富貴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 喪葬必赴.此非有所,難行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族,亦未必無,孝弟相親,之心而族, 無宗子莫,為之糾率,其勢不得,相親是以,世之人有,親未盡而,不相往來,冠婚不相, 告死不相,赴而無知,之民遂至,父子異居,兄弟相訟,然則王道,何從興乎!嗚呼世人, 之患在于,不務遠見。古之圣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闊,行期月則,望其有益。故夫小宗, 之法非行,之難而在,乎久不怠。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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