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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王岳樂,去世11年后被降為郡王,只因他娶了索額圖的妹妹嗎?

 白衣錢子 2023-08-03 發(fā)布于遼寧

禮親王昭梿在《嘯亭雜錄》中,說安親王岳樂,很重視子女的文化教育,所以,“康熙間宗室文風,以安邸為最盛”。但在康熙皇帝的眼中,岳樂卻是一個“諂媚輔政大臣”的小人。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就已經(jīng)故去的安和親王岳樂,被追降為了郡王,謚號也被削去。這是因為,禮親王代善的曾孫——原貝勒諾尼,控告岳樂在30多年前,徇私枉法,將諾尼與他的母親佟佳氏(都統(tǒng)佟養(yǎng)性的女兒),判定為不孝之罪,致使諾尼在康熙四年(1665年),被革去了貝勒爵位。

宗人府議,已故安親王岳樂,管理宗人府,理宜從公審事,乃聽信畢喇什之妻縣主之言,徇情將貝勒諾尼母子枉法擬罪,殊屬不合,應將岳樂追革親王。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二百二》

原安親王岳樂,出生于天命十年(1625年)九月十九日,是順治皇帝福臨的堂哥。

岳樂的第三任福晉赫舍里氏,是索尼的女兒,也就是康熙皇后赫舍里氏的姑姑。

其妃系索額圖之妹、世祖皇帝時記名之女子。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五》

有些人覺得,正是因為岳樂是索額圖的妹夫,康熙皇帝才會討厭他。真的是這樣嗎?

01

岳樂的父親阿巴泰,是清太宗皇太極的異母哥哥,在皇太極時期,一直都只是一個貝勒。到了順治元年(1644年)四月初二,阿巴泰被晉封為郡王,康熙元年(1662年)三月初一,他又被追贈為親王。

岳樂的父親阿巴泰、母親納喇氏,都是挺有個性的人。

皇太極先后2次,要將阿巴泰的一個女兒,指婚給外藩,但阿巴泰都因為“妻子不同意”,抗旨不從。為此,王公大臣們給阿巴泰的妻子納喇氏,定了個死罪,但最后,皇太極只是罰了阿巴泰400兩銀子了事。

議多羅饒余貝勒阿巴泰罪。阿巴泰受制于妻,上兩次有旨,命嫁其女,皆以妻言,不從。因命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及眾大臣審擬,阿巴泰妻罪應死。上宥之,阿巴泰聽妻言,兩次違旨,應罰銀四百兩入官。

——《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九》

后來,皇太極做出讓步,要給阿巴泰的這個女兒,就近找個婆家,但阿巴泰與他的妻子納喇氏,還是不同意。納喇氏還私下找人占卜,看將女兒嫁到哪里會比較幸福。結果,這事被阿巴泰家的下人,告到了刑部那里,阿巴泰的妻子、女兒都被擬為死罪,阿巴泰也因為包庇妻子,被判革爵、罰銀子。但皇太極免了阿巴泰妻女的死罪,也沒有革去阿巴泰的貝勒爵位,只是罰了他1千兩銀子??苫侍珮O也讓阿巴泰的福晉,歸其子博洛贍養(yǎng)。這事發(fā)生在崇德五年(1640年),這一年,岳樂16(虛)歲。

福金以其女許字國人及外藩孰吉,令鳴贊官代都問卜于黑際盛家。二使女及常二,首于刑部。

——《清太宗實錄·卷之五十一》

還有一次,阿巴泰有個女婿,叫色爾古倫,因為與阿巴泰的女兒長期感情不和,來找老丈人告狀,結果,阿巴泰回了一句:不許欺負我的女兒。為此,阿巴泰又險些要被革爵。順治元年(1644年)六月初三,對阿巴泰的處理結果出來了:不用革爵,只交1千兩銀子的罰款。

己未。初,多羅饒余郡王阿巴泰,以女嫁色冷之子色爾古倫,五載不睦。及色冷、色爾古倫往訴于王,王乃使人謂之曰:勿得犯吾女。坐是論奪王爵。疏上,免奪王爵,罰銀一千兩。

——《清實錄·順治朝實錄·卷之五》

有這樣的父親、母親,想必岳樂,也該是一個性情中人。

岳樂是在順治八年(1651年)二月二十日,承襲了其父阿巴泰的爵位,被封為多羅安郡王

順治九年(1652年)二月初五,順治皇帝讓岳樂管理工部事務。十月二十日,岳樂又被允許參與議政。

順治十四年(1657年)十一月初八,33(虛)歲的岳樂因“性行端良、蒞事敬慎”,被順治皇帝詔封為親王。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七月十七日,掌宗人府事的岳樂,彈劾貝勒尚善等人,撤去了永昌守門的士兵,城內(nèi)的百姓失去了保護,以致被軍官、士兵傷害。

庚午。掌宗人府事和碩安親王岳樂等奏言,貝勒尚善等,豫徹永昌守門兵丁,致軍士入城,傷殘百姓。

——《清實錄·順治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八》

同時,岳樂還彈劾了副都統(tǒng)傅喀,說他不但“俘掠良民”,還放縱士兵騷擾迫害永昌的百姓,應該將其解任、削爵,并罰款1百兩銀子。

岳樂等又言,副都統(tǒng)傅喀,俘掠良民,又縱兵擾害永昌百姓,應解任、削一拖沙喇哈番、罰銀一百兩。從之。

——《清實錄·順治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八》  

02

雍正皇帝曾指責岳樂,“自恃長輩,每觸忤皇考”。

史書中,有關岳樂不聽康熙話的具體例子,應該就是岳樂被封為“定遠平寇大將軍”、奉命去平定吳三桂叛亂時,沒有遵從康熙讓他先去攻打湖南長沙的命令,而是堅持要先平定江西。

臣若撤撫、饒、都昌防兵往長沙,則諸處復為賊有,不撤,則兵勢單弱,不能長驅(qū),且廣東諸路,恐亦多阻。臣欲先平江西賊寇,無卻顧之憂,然后分防險要,帥師前往。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五十二》

康熙雖然覺得,早日拿下湖南,就能讓其他地方的叛軍“聞風自散”,但最終,還是同意,岳樂暫時留在江西,但也要求岳樂,務必盡快進取湖南。這是發(fā)生在康熙十四年(1675年)正月的事。

王宜將江西要地,速行整理,稍有就緒,即進取湖南,勿得坐視,致誤機會。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五十二》

岳樂最后在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月二十九日,率部進入長沙城,但這主要還是因為,吳三桂在康熙十七年(1678年)八月十七日病逝后,占據(jù)長沙的叛軍棄城逃走了。

定遠平寇大將軍和碩安親王岳樂等疏報,岳州恢復,長沙逆賊震恐,不能久立,于正月二十九日,棄城潛遁,我?guī)熕烊氤牵矒崛嗣?。下部知之?/p>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七十九》 

康熙十九年(1680年)三月初八,康熙親自帶著“諸王、貝勒、貝子、公、及滿漢大臣”,提前一天到達盧溝橋,迎接即將凱旋而歸的岳樂。

丁酉。上以定遠平寇大將軍和碩安親王岳樂,自湖廣凱旋,率在京諸王、貝勒、貝子、公、及滿漢大臣,出郊迎勞。是日,駐蹕蘆溝橋。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八十九》

第二天,即三月初九,康熙皇帝歡迎岳樂凱旋的儀式,規(guī)格很高,康熙不但“親起抱見”,還讓岳樂,坐在御座左側、且靠近御座的位置。

和碩安親王岳樂,率凱旋將帥行禮,次投誠將軍林興珠行禮。上召安親王岳樂近前,上親起抱見,命近御座左側坐,諸大臣依次列坐。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八十九》

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岳樂再次執(zhí)掌宗人府事務。

岳樂因為平叛有功,他的兒子們,也得到了很多的加恩。

岳樂的第15子馬爾渾(赫舍里氏所生),在康熙十六年(1677年)正月二十二日,就被康熙封為安親王世子。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二十一日,岳樂的第17子岳希(也寫作經(jīng)希、景熙;赫舍里氏所生),被康熙封為多羅僖郡王

不過,對于岳樂在與吳三桂所部作戰(zhàn)時的失誤,康熙也是要給予懲罰的。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十二月二十日,康熙因岳樂在圍困長沙城時,曾因指揮不當,導致70余名將士陣亡、并損失了造船物料,對其進行追責。但最后,功過相抵,岳樂只是被罰了1年的俸祿,仍保留議政、及宗人府掌事的職權。

癸巳。議政王大臣等,奏安親王岳樂軍機議罪。得旨,和碩安親王岳樂,身系主將,賊自長沙出戰(zhàn),不能摧鋒,致陣亡七十余人,骸骨未收,失陷造船物料,但功罪相抵,從寬免革議政、宗人府,罰俸一年。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六》

當然,被秋后算賬的親王,并不是只有岳樂一個。例如,康親王杰書,康熙怪他在浙江作戰(zhàn)時,長期“不能剿滅賊寇”,除了罰他1年俸祿外,還削去了他的軍功;簡親王喇布,更是因為在江西吉安螺子山等處的作戰(zhàn)失利,即便已經(jīng)去世了,還是被革去了親王爵位。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正月二十日,康熙又封岳樂的第18子袁端(也寫作岳端;赫舍里氏所生),為多羅勤郡王。

這下,岳樂這一家子,就有1個親王、1個親王世子、2個郡王了。

但岳樂一家,并沒有風光多久。

03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五月二十八日,61(虛)歲的岳樂,因為犯了錯,被康熙革去了執(zhí)掌宗人府、以及參與議政的職務,還要被罰3年的工資。

丁亥。宗人府等衙門議,和碩安親王岳樂,違例將外藩喇嘛,留住伊廟,奉旨查通醫(yī)喇嘛,隱瞞不行舉出,又偽稱喇嘛瘋魔耳聾,擬革親王爵。得旨,從寬免革王爵,將掌宗人府事、及議政革去,罰俸三年。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一》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十月二十一日,康熙皇帝批評鎮(zhèn)國公蘇努(褚英的曾孫),身為宗室,卻像個奴仆一樣,時常去安親王岳樂、以及索額圖府上,討好他倆。

蘇努,雖系宗室,其行事乃如人之奴仆,在安親王、及索額圖家,諂媚行走。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七》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二月二十四日,安親王岳樂薨逝,享年65(虛)歲。那時,康熙還在南巡的路上。三月十八日,康熙回到天津。第二天,即三月十九日,康熙是先去了安親王府祭奠,之后才回了皇宮。

丙戌。上進崇文門。因和碩安親王岳樂薨逝,未發(fā)引,親臨其第奠酒,舉哀畢,還宮。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閏三月十五日,康熙給岳樂立碑,并賜謚號“”。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二月初二,世子馬爾渾,承襲了岳樂的爵位,但要降一級,為多羅安郡王,因為岳樂在順治十四年(1657年)被冊封為親王時,順治皇帝并沒有說,這個爵位是“世襲”的。

甲子。議政王大臣等遵旨議覆,和碩安親王岳樂薨逝,查順治八年,岳樂襲封伊父郡王,順治十四年,恩封親王,冊內(nèi)無世襲字樣,今岳樂之子馬爾渾,仍應封為多羅安郡王。得旨,馬爾渾著襲封多羅安郡王。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四》  

又過了十幾天,即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二月二十日,因議政王大臣提出,除了承襲爵位的馬爾渾,岳樂的其他兒子,所擁有的爵位,都高于定例,應該降一降,康熙便將岳樂的第18子袁端、第19子吳爾占,分別從郡王、貝勒,降為固山貝子。

得旨,岳希,仍留郡王,其子襲封之時,應照固山貝子例封授。袁端、吳爾占,著為固山貝子。塞冷額、塞布禮、僧額,仍留原職。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四》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岳樂的第三任福晉赫舍里氏去世。

多羅安郡王馬爾渾母和碩妃薨逝,遣官致祭。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四月二十五日,岳樂的第18子袁端,被康熙革去了固山貝子的爵位,因為康熙認為袁端不好好上班,只知道成天和漢人來往。

又固山貝子袁端,各處俱不行走,但與在外漢人,交往飲酒,妄資亂行,著黜革。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一百八十八》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十二月,岳樂因為貝勒諾尼母子的事,被追降為郡王,他的兒子們,也受到了牽連。雖然馬爾渾沒有被革去郡王爵位,但他的弟弟岳希,就從僖郡王,被降為了鎮(zhèn)國公;吳爾占則從固山貝子,也被降為了鎮(zhèn)國公。

得旨,岳樂著追革親王,為郡王。馬爾渾,著從寬免革郡王。岳希,革去郡王,吳爾占,革去貝子,俱授為鎮(zhèn)國公。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二百二》

或許是為了安撫安郡王一家,康熙四十年(1701年)十月二十九日,康熙任命安郡王馬爾渾,總理宗人府事務。

04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發(fā)生的廢太子風波,又波及到了已故的岳樂,因為當時康熙討厭的2個人,都與岳樂有姻親關系:索額圖,他的妹妹,是岳樂的福晉;老八胤禩,他的嫡妻,是岳樂的外孫女。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初四,康熙指責岳樂的外孫女,一直凌駕于胤禩之上、限制胤禩與妾室生子。但實際上,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正月初五,胤禩的庶長子弘旺,就已經(jīng)出生了。

康熙還罵岳樂,人品不好,靠討好輔政大臣,才得到親王爵位,又偏偏娶了索額圖的妹妹為妻,而索額圖的這個妹妹,曾經(jīng)是順治皇帝的記名秀女。岳樂與索額圖妹妹所生的幾個兒子,也被康熙斥責,說他們不好好管教自己的外甥女??傊?,康熙的意思就是,岳樂一家子,都不怎么樣。

再允禩素受制于妻,其妻系安郡王岳樂之女所出。安郡王因諂媚輔政大臣,遂得親王。其妃系索額圖之妹、世祖皇帝時記名之女子。其子馬爾渾、景熙、吳爾占等,俱系允禩妻之母舅,并不教訓允禩之妻,任其嫉妒行惡,是以允禩迄今,尚未生子。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五》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十一月十一日,岳樂的兒子馬爾渾去世,享年47(虛)歲,不知道是不是被康熙給嚇的。不過,康熙專門為此輟朝2天,并給馬爾渾造墳立碑、賜給謚號“”。

多羅安郡王馬爾渾薨,上輟朝二日,予祭二次,造墳立碑,謚曰愨。

——《清實錄·順治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二月,康熙讓馬爾渾的嫡長子華玘(qǐ),承襲為多羅安郡王。順便插一句,華玘的母親,就是國舅佟國綱的女兒佟佳氏。

但華玘只活到35(虛)歲,就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九月初八,去世了,而且,沒有留下子嗣。雖然華玘去世的當月,其庶出弟弟華彬的兒子錫貴,就被過繼給了華玘為嗣,可奇怪的是,一直到康熙皇帝去世,都沒有任何旨意,讓錫貴承襲爵位,也沒有指定岳樂的其他子孫,來承襲這個爵位。

雍正即位之后,胤禩一度想幫助岳樂家,盡快承襲安郡王爵位。但雍正覺得,即便他最后讓岳樂的子孫襲爵了,這功勞,也會被算在胤禩的頭上,于是,雍正元年(1723年)十二月初一,雍正干脆下令,不準岳樂的子孫襲爵。

將襲封安郡王之本章發(fā)回,不準承襲,其屬下佐領,著俱撤出,另賜他人。

——《清實錄·雍正朝實錄·卷之十四》

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初五,岳樂的兒子吳爾占,因與胤禩結黨,被雍正革去了黃帶子。吳爾占的子孫,也被趕出了宗室。而早在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十三日,吳爾占一家,就已經(jīng)被雍正趕去盛京了。

著將允禟、蘇努、吳爾占,革去黃帶子,并令宗人府,將允禩、允禟、蘇努、吳爾占,名字除去。

——《清實錄·雍正朝實錄·卷之四十》

至此,岳樂一家,算是徹底衰敗了。

結束語

乾隆元年(1736年)三月二十七日,乾隆皇帝賞給吳爾占及其子孫紅帶子,重新將他們的名字,收入玉牒。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三月初二,乾隆皇帝以加恩開國有功宗室的名義,賞了一個世襲的輔國公爵位,給岳樂的后代,并肯定了阿巴泰、岳樂這對父子,昔日所做的功績。這個輔國公爵位,由岳樂的玄孫奇昆承襲。

如饒余親王阿巴泰、及其子安親王岳洛,俱屢著功績,其子孫內(nèi),止有奉恩將軍一人,不足以酬勞伐,著加恩賞封輔國公一人。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一千五十二》

雖然岳樂早就已經(jīng)被康熙追降為郡王,但乾隆,還是以“安親王”來稱呼他。

(注:本文由[頭條@熱愛瘦身的魚]原創(chuà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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