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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瓜”明知違法,卻依舊張狂,甚至放言“想拿就拿”。 瓜農及時制止造成小偷摔倒,誰知警察竟判定“賠償偷瓜者300元醫(yī)藥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案情回顧】都說日子糟心,有時候真是喝口涼水都塞牙,這不,河南的老龐兩口子最近就遇到一件糟心事情,真是讓老龐臉上長包,口里生瘡。 事情還要從老龐承包了200畝瓜田開始說起。 因為老龐兩口子家中有三個兒子,眼看兒子們都到了娶媳婦兒的年紀,迫于經濟的壓力,老龐經常進城打工賺錢,留下妻子獨自在家務農。 因為妻子的身體不好,老龐進城打工也是斷斷續(xù)續(xù),畢竟哪家工程隊都不愿意要一個三天兩頭請假的工人。 于是老龐就與妻子商量,想承包村里那片200畝沒人經營的田地,再加上當地特殊的天氣和地質,用來種西瓜完全沒有問題。 就這樣,兩口子起早貪黑,照顧地里的瓜秧。眼看就到了西瓜成熟收獲的季節(jié),老兩口并沒有想象中的喜悅,甚至還犯了難。 原來是村里的人看著老龐承包了這么大的土地,還種上了西瓜。又恰逢天氣炎熱,村民在經過老龐的瓜田的時候,直接帶著家人摘好幾個抱回家中。 即使老龐裝上攝像頭,村民們也是肆無忌憚。有時候老龐媳婦看不過去,就找那些人理論。 沒想到“偷瓜者”還言辭鑿鑿,“就拿了幾個瓜,至于嘛,又不值幾個錢!” 這讓老龐兩口子覺得十分心酸。這一天,老龐終于忍不住了,頂著大熱的天氣去瓜地里看看到底是誰這么“沒出息”又來偷瓜! 說來也巧,正遇到鄰村的大媽帶著女兒,騎著電動車“又”來偷瓜了。 老龐當時氣就不打一處來,要知道,老龐已經在監(jiān)控中看見這母女兩人不止一次“偷瓜”了! 老龐趕緊跑上前來理論,沒想到母女兩人卻抱起麻袋里的五六個西瓜就往車上放,邊放還邊說“別理他”“趕緊走”。 這母女倆本身體型就算是“健碩”,再加上百十斤的西瓜,電動車并不“抗造”,老龐緊跑了兩步就追上了。 就在老龐抓住車把理論的時候,其女不小心從車上摔下來,造成膝蓋的擦傷。 更令人沒想到的是這位母親卻說“你等著,我警察局里有人,一定要讓你賠到底!” 原本老龐以為這就是句“玩笑”,她們就是想把瓜免費拿走。卻沒想到警察真的來了,而且真的判定讓老龐“賠償”300元醫(yī)藥費。 老龐有苦說不出,只能請求媒體的幫忙。最終“偷瓜者”在警察的調解下,返還300元醫(yī)藥費,同時被判處拘留三天,涉事警察也遭到停職處分! 【核心問題】偷瓜者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犯罪? 老龐又是否需要賠償給“偷瓜者”相關醫(yī)藥費? 【以案釋法】首先來看一下,偷瓜者的行為是否已經造成犯罪? 本案中,“偷瓜者”是有著明確的“偷盜”意識的,就是抱著不付錢,卻要得到“某樣”東西的行為以及心理。 這就意味著,“偷瓜者”是抱有強烈的目的性,且其母女兩人并未喪失思考能力。 而“偷瓜者”盜竊的物品不足1000元,未構成盜竊罪,只能按照治安案件來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偷瓜者”含有盜竊行為,并且損壞了屬于他人的私有財產。 又因為數額較小,財產損失并未達到1000元以上,不屬于涉及較大財產金額。根據條例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民法典》第1165條也規(guī)定了,“偷瓜者”因個人行為造成了他人權益受到損害,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偷瓜者”母女兩人已經嚴重存在行為過失,要為自己所做事情的后果承擔80%的責任。 后因民警的協調勸解,雙方達成諒解。因此,當地警局對“偷瓜者”也下達了“拘留三天”的處分! 其次,老龐又是否需要賠償給“偷瓜者”相關醫(yī)藥費? 老龐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不受到損害,本來是理所應當的。 但他應該及時報警,而不是應該強制“滯留”偷瓜者母女倆,甚至發(fā)生言語及行為沖突,造成其女從電動車上摔下來,造成部分“摔傷”。 因此,老龐只能賠償“偷瓜者”母女的損失。 結語老龐本來應該是受害者的身份,卻因為自己的“過激”行為轉變成“施害者”。此案件再次告訴我們,遇見事情一定不要沖動,要相信警察和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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