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術人與實踐者 學術人,海納百川,寧靜致遠,以理解社會; 實踐者,知行合一,悟道至善,為關懷天下! 劉暢,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 引言 20世紀上半期是中國社會由傳統(tǒng)過渡到現代的重要時期,五四新文化運動前后個人主義崛起,推動個體擺脫傳統(tǒng)家庭的束縛,進而走向現代國家與革命組織。個人主義首先與傳統(tǒng)關系倫理規(guī)范相對立,繼而與現代團體的興起相輔相成,構成社會關系結構轉化的一項文化樞軸。在這一過程中,它何以能夠聯結“家庭革命”與現代社會共同體的建構,家庭共同體與社會共同體之間構成何種關聯,尚缺乏連貫深入的分析。本文關注個人主義話語資源在中國社會關系結構變動中的工具性,通過對五四時期“新青年”走出家庭并進行團體生活試驗的自我敘事進行考察,呈現個體對傳統(tǒng)家庭“脫嵌”與現代團體“再嵌入”過程所賦予的意義,進而理解兩種關系原理之間的聯結方式。 中國社會關系的結構特點是建立在家庭倫理基礎之上的差序格局,關系主義的本質是家族親情倫理和義務的社會延伸,人與人依據關系的距離等級和義務層次調節(jié)各種關系,有親疏差等而非一視同仁。與此相對,現代團體組織的特點則“像捆柴”,成員的資格與邊界相對明晰,個體與團體的關系以普遍主義為主要取向。差序格局對應著需要不斷調整界定等級倫次的差序人格,而團體格局與平等人格互為因果。兩者間的隔膜構成傳統(tǒng)關系原理與現代關系原理的差異,也曾被視為中西方社會結構的差異,即西方人善于過團體生活,中國人偏勝于家族生活。那么,從差序格局走向團體格局的中國社會如何將兩種關系原理在意義上進行連接或轉換?本文通過考察處于傳統(tǒng)文化秩序中的個體何以接受和認同個人主義而走向現代團體,從行動者的意義世界中分析現代團體組織在中國社會得以生成的內在脈絡,探討傳統(tǒng)家庭關系原理與現代團體組織之間的關聯形態(tài)。 這項研究有助于從歷史視野中獲得關于傳統(tǒng)社會與現代共同體相互作用的啟示。傳統(tǒng)社會與現代國家制度理性之間的相互作用受到諸多探討,兩者經常被闡釋為國家理性與社會倫理、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普遍主義與特殊主義之間的差異和抗衡。以往研究指出,關系社會以特殊主義的生活邏輯替代、消解普遍主義的制度邏輯;國家依靠關系主義的團結機制進行民眾的組織和動員,也對這一社會自我保護機制進行限制與改造。如果將國家視為現代共同體的代表,中國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特點,也需要從傳統(tǒng)共同體和現代共同體的互動這一角度進行分析。本文追溯20世紀上半期個人主義思潮在社會關系結構變動中的樞紐作用,揭示中國現代團體形成之初與傳統(tǒng)家庭倫理的關聯,這將有助于從關系原理的層面探討國家與社會之間在分化之外還存在何種有機聯系,理解兩者何以共存和并行。 個人主義對中國傳統(tǒng)家庭與現代團體的影響 五四時期的個人主義:兼顧群己 個人的覺醒是五四時期知識精英闡揚的重要思想主題。這一時期個人主義思潮的特點是兼顧個性與群性,既主張個體自主、倡導個性解放,也強調個人價值源于社會,應對他人和群體承擔責任。如當時尤為受到關注的“易卜生式個人主義”,推崇“真益純粹的為我主義”,即“須使個人有自由意志”“充分發(fā)展自己的個性”,同時“須使個人擔干系”“靠個人的情愿和精神上的團結做人類社會的基本”。與當代中國注重利益滿足但缺乏義務與負責意識的“發(fā)育不良的個人主義”相比,五四時期“利己”被批判是“假的個人主義”,“唯我”并未獲得道義上的正當性。關于個人主義思潮興起的動因,外因論視其為在西潮影響下,西方文化對傳統(tǒng)文化觀念的破壞和取代;內因論認為這是傳統(tǒng)價值秩序和意義體系衰落后,人們嘗試重建生命意義的過程。 從社會結構變動的角度來看,這一時期個人主義思潮的興起以及個人解放與群體意識相生相伴的特點,與當時文化精英的社會改造方案緊密相關。基于對清末民初政治改革失敗的反思,知識分子從國家改造轉向自下而上的變革思路,認為社會治理是政治振興的根基所在,因此試圖重建一個更加健康有活力的社會。個人主義作為改造社會的途徑之一,旨在批判“家本位”的中國社會沒有國家、沒有個人、只有家族,力圖“以個人本位主義易家族本位主義”。許多研究者也曾論述相近的觀點,即在家庭倫理基礎上形成的社會關系倫理以特殊性原則為主導,以家為本而難以顧及個體和向外推擴,“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被膨脹的家族主義所阻礙,導致傳統(tǒng)大家庭制度向內不能關懷個人甚至壓抑個人,向外不能推至社會和國家。換言之,等差化、私人化的關系倫理難以產生人人平等的實踐效果,對于家人、同鄉(xiāng)的同情心和對異鄉(xiāng)人的冷漠這一內外有別的原則,妨礙形成普遍的國家認同和社會團結。因此清末以來中國知識分子努力解放個人的啟蒙之路,便力圖將個人從家的集體性中釋放出來,把儒家原來要走的擴展身份的道路打通,使傳統(tǒng)的家庭倫理擴大為現代的社會倫理。 五四時期文化精英倡導個人主義的重要宗旨在于抑制家本位及其特殊主義的關系原則,促進個體與國家和社會團體之間建立普遍、直接的聯系。這可以解釋這一時期個人主義所具有的協調性和工具性。其涵義強調個性解放與社會責任并重,意在推動個體“
內圖個性之發(fā)展,外圖貢獻于其群”;通過主張個體的尊嚴和價值,將傳統(tǒng)家庭闡釋為一種束縛,鼓勵青年從傳統(tǒng)家庭共同體走入社會和國家的現代組織共同體。這種工具性質使其與西方個體本位的個人主義內涵有所不同,知識分子對個性解放的闡揚重在通過“重建個人”實現“重建社會”,而并非真正倡導“個體”“自我”的價值。由此可見,現代共同體是中國文化精英人為設計與推動的一項社會改造方案,個人主義被期待成為推動社會關系結構轉化、形成現代團體組織的一項重要文化工具。這一時期個人主義是否以及如何發(fā)生作用,對于理解現代化過程中社會關系結構的轉化具有重要意義。 一些研究指出個人主義作為外來觀念在中國社會的傳播,促使人們對本土文化進行價值重估,導致家庭倫理發(fā)生動搖。但也有觀點指出,五四時期反抗傳統(tǒng)價值觀念的根源是工商業(yè)社會沖擊農業(yè)社會引起,即先有社會基礎動搖的發(fā)生,才有五四新言論。如對傳統(tǒng)家庭的不滿與反抗在個人主義思潮進入之前便已有之,長久以來人們犧牲自我以維系家族導致家庭悲劇時有發(fā)生;由于工商業(yè)發(fā)展、皇權顛覆、讀經廢止和法律變革等因素,儒家倫常秩序在晚清已然松動;現代學校教育與家族制度分離以及職業(yè)系統(tǒng)的變遷,使年輕人離開家庭成為必要和可能,也削弱了傳統(tǒng)家族主義對個體的約束力。對此,本文關注個人主義作為一項觀念與話語資源的工具性,著重理解個人主義在傳統(tǒng)家庭關系向現代共同體過渡過程中所扮演的中介角色。 個人主義對傳統(tǒng)家庭與現代團體的作用 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個人主義的內涵,是作為傳統(tǒng)家庭倫理的對立面得以闡釋,“個人主義”即個人不被家庭壓制而享有自由平等的機會,傳統(tǒng)家庭則是壓抑個體、破壞個性的“萬惡之源”。如主張以“個人本位”對抗“家族本位”的代表人物陳獨秀,曾猛烈抨擊“三綱”造成個體附屬于他人而失去自我意志。從既有研究來看,個人主義思潮確實有力地沖擊了傳統(tǒng)家庭倫理規(guī)范——嚴父慈母的形象趨于暴虐和壓制,長幼尊卑的等級觀念受到質疑;五四之前,對于名教綱常的挑戰(zhàn)大多會受到輿論譴責,而五四之后主張自我、走出家庭的言行得到更多同情和支持。個人主義思潮倡導自由平等思想推動家庭革命,使強調差等的綱常禮教日益失去倫理與法律的支撐;對家庭倫理的批判構成對傳統(tǒng)社會關系原理的沖擊,基于尊卑親疏差等之上的關系秩序失去了絕對的正當性。 個人解放的倡導不僅鼓舞個體擺脫傳統(tǒng)家庭的桎梏,也呼吁個體走進社會團體組織。如李大釗與郭沫若倡導個人解放的目的在于建立全新的生命共同體,梁漱溟在鄉(xiāng)村建設運動中,也曾通過具有個人主義色彩的人生觀闡釋個人與團體之間的關系,以嘗試建設中國社會的團體組織。五四運動以后社團活躍,很多接受了新式教育的知識青年積極加入,新式團體成為“新青年”實踐文化理想和社會改造運動的重要空間。但多數群體組織生活令他們感到失望,團體的理想成為缺乏現實根基的抽象存在。五四時期與個人主義相適應的社會紐帶尚未形成,缺少充分成熟的社會組織和職業(yè)團體,導致走出家庭的個體難以確立社會認同感和歸屬感。 但長期而言,個人主義思潮為現代國家培育了新的政治主體,新青年追求個體解放平等的“新社會”,希望靠組織、紀律的力量實現這一理想,走向更強有力的集體性和團體生活,國家、社會、團體、黨派逐漸成為傳統(tǒng)人際關系網絡的新型替代物。關于團體得以形成的紐帶,以往研究著重于“修身”和“主義”的作用。五四時期的青年社團組織普遍地強調思想革新與自我修養(yǎng),以及現實層面的社會改造。思想主張的一致性成為整合個體與群體關系、實現團結的重要方式,注重志同道合、志趣相投。青年團體的發(fā)展經歷了自治團體、行動團體、革命團體三個階段,實現團體凝聚的方式從以個體道德修身為組織支撐,轉向以“主義”為結合的紐帶,包括政治態(tài)度、思想關切、革命信念在內的“主義”,是五四時期新式團體組織的重要凝聚力。 這些表明,五四時期的個人主義推動個體從傳統(tǒng)家庭走向現代社會共同體,不僅是啟蒙思想家和文化精英的期待,而且在促進社會變革方面發(fā)揮了實際的作用。其觀念話語對于家本位的社會關系產生強有力的沖擊和挑戰(zhàn),推動“新青年”將其認同和忠誠的目標從傳統(tǒng)家庭轉向新的現代共同體,構成社會關系轉變的一項文化資源。但這兩個過程如何接續(xù)完成轉變,尚缺乏深入完整連貫的分析。長久生活于傳統(tǒng)關系秩序中的個體如何接受個人主義外來觀念并借助個人主義闡釋關系形態(tài)的轉折和過渡?對于中國社會以家庭為基礎的傳統(tǒng)社會關系而言,現代團體的普遍主義關系原則是否意味著斷裂和進步?本文通過考察具體的行動者如何通過個人主義將兩種關系原理在意義上相聯結,理解現代團體組織在中國傳統(tǒng)社會關系中得以生成的內在脈絡。 五四以后,一般認為由于“救亡壓倒啟蒙”以及中國傳統(tǒng)思維中“公大于私”的觀念,個人主義思潮在新文化運動后逐漸式微并被集體主義取代。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個人主義的形態(tài),被認為受到市場經濟的影響,也由社會主義集體化時期的國家治理所塑造。即個體脫離家庭、親屬組織、地方社區(qū)等社會范疇而嵌入國家制度之中,從傳統(tǒng)人際關系進入新型的、普遍主義的同志關系,構成“集體主義方式的個體化”,為市場化以后的個人主義埋下伏筆。這與20世紀上半期“個人崛起”同樣顯示,中國社會的個人主義與現代共同體的形成與發(fā)展有著密切的關聯,揭示了現代化早期社會變動中個人主義的作用,這對于理解中國社會關系結構的歷史演變和當下發(fā)展趨勢都將會帶來有益的啟示。 研究方法與個案研究 作為20世紀上半期受到個人主義思潮的影響走出傳統(tǒng)家庭、進入團體生活的個體,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的“新青年”是值得深入考察的典型案例。個人主義思潮在這一時期的社會影響主要限于知識分子群體,但啟蒙思潮與青年知識分子群體在當時對整個社會風氣具有引領作用,對此后中國革命道路的選擇曾產生重要影響,因此對“新青年”的考察可以分析變動時代的主導趨勢,把握中國社會現代化的脈絡。 其中,本文選取了曾為北京工讀互助團成員的施存統(tǒng)作為主要的分析對象,這一個案相對自主地認同和運用個人主義話語,脫離傳統(tǒng)家庭走向社會團體生活,并且提供了較為完整自我敘事。工讀互助團是新文化運動時期有代表性的新式社團,旨在實踐胡適所主張的健全的個人主義的人生觀,同時進行“中國人最缺乏”的“團體的訓練”。它為“
受家庭種種壓迫,欲脫離家庭另謀獨立生活”的青年男女提供兼顧讀書與做工的新生活,其成員大多是因抗婚等原因離家的青年。 施存統(tǒng)(1899—1970年)成長于家族傳統(tǒng)深厚強固的浙江金華,1919年在浙江省立第一師范學校讀書期間發(fā)表《非孝》一文批判傳統(tǒng)孝道,1920年進入北京工讀互助團參加團體生活試驗,日后成為上海共產主義小組發(fā)起人之一,是五四時期從家庭到社會團體、從啟蒙走向革命的典型人物。在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非孝”是從一家之一員變成社會之一員、從依附性個體轉變?yōu)樽灾鱾€體的必經之路,施存統(tǒng)批判孝道的經歷被視為“新青年”的代表。因此,對于本文的研究問題而言,包括施存統(tǒng)在內的工讀互助團成員,是借助于個人主義觀念話語批判傳統(tǒng)家庭倫理、走向新式社會團體的“新青年”的典型。 本文借鑒敘事分析的方法對施存統(tǒng)的自述文本進行考察?!皵⑹聦嵶C主義”(narrative positivism)指出,敘事程序按照邏輯順序相互聯系,形成一個敘事軌跡。通過解碼敘事序列、理解敘事的內容主題與形式結構,可以呈現動機的形成過程、不同敘事環(huán)節(jié)被賦予何種意義并如何相聯結。這一方法適用于本文的研究目的,通過對施存統(tǒng)敘事軌跡的分析,可以把握個人主義觀念作為一項文化資源在從傳統(tǒng)家庭到現代共同體轉變過程中的角色與作用,揭示兩種關系結構以何種敘事脈絡實現轉折和過渡。進而,在個案研究的基礎上,本文將確認和擴展分析結果的普遍意義,通過工讀互助團其他成員以及這一時期的更多個案,論述施存統(tǒng)的敘事模式是否體現一定程度的時代共性。這一方法借鑒戈夫曼的“多重例證快閃”(flashing multiple examples),通過簡要的例子表明其廣泛適用的可能性。最后,本文將研究發(fā)現與既有的學術觀點溝通交流,鞏固論證從個案研究中所提煉的對社會關系結構變動的認識。 本研究主要考察的文本是施存統(tǒng)在工讀互助團解散后撰寫的生活歷程自述,即1920年9月20—24日在《民國日報》副刊《覺悟》連載發(fā)表的《回頭看二十二年來的我》。《民國日報》在當時普通群眾和知識分子群體中具有較高影響力,施存統(tǒng)的文章能夠刊出,意味著其中的情感表達與話語模式可以期待獲得讀者的理解和認同。自傳是個體存在的正義證明,這篇連載文章有助于施存統(tǒng)表明行為的正當性、回應當時的質疑,可以較為清晰地呈現他如何認識自己的生活歷程、如何體驗和詮釋從傳統(tǒng)家庭到工讀互助團的轉折與變動。 《回頭看二十二年來的我》共有二十一節(jié)內容,按時間順序回憶幼年、少年到青年時期的家庭經歷、求學經歷及《非孝》事件,直至工讀互助團的成立、風波和解散。主要內容包括,自幼在祖父大家庭中與親戚們的交往,長幼輩分規(guī)矩以及父親在大家族中的弱勢地位使他感到壓抑不平;小家庭中,父親的冷酷與嚴苛導致他兩次離家,在母親一方親戚家寄人籬下的經歷,也令其委屈憤懣。進入書房、學堂、學校后,施存統(tǒng)對師長既有崇敬向往也受其教化,顯露出競爭意識和反抗行動;與學校的同輩群體之間多圍繞學業(yè)、品行進行地位競爭,為爭奪和壟斷各種資源相互聯結,形成小群體之間的勢力較量。進入浙江第一師范學校后,他接觸新思想并與同學結社辦雜志成為活躍分子,師生關系也更為注重志同道合的交往和情誼。1919年母親去世令施存統(tǒng)對父親不滿,在《浙江新潮》周刊發(fā)表《非孝》一文,被視為抨擊封建禮教的代表性言論,因此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而中斷學業(yè)。進入北京工讀互助團后,他成為積極活躍的骨干分子,但團體生活試驗因人際失和、經濟入不敷出等原因解散。 同時,施存統(tǒng)的自述文章中體現了明確的自我意識和對個人主義話語的運用。文章旨在表明“我是怎樣一個人”;詳細描述了人生各階段的個性、目標、能力、心態(tài)等;自我實現的渴望貫穿在每一時期的表述之中,其志向先后包括“做官”、當“將軍”“大總統(tǒng)”“工業(yè)大家”“大教育家”“革命者”等;文章結尾亦對自己的品性及社會價值進行總結,表現出較為強烈的主體意識。同時,施存統(tǒng)在文中運用了“人格”“個性”“自主”等當時新式的個人主義話語,作為批判家庭、建構團體生活的正當性依據,如寫作《非孝》是他第一次表現“反抗的人格”,工讀互助團的生活“要算把我底個性發(fā)揮盡致的時候”。因此,這一文本可以呈現新青年如何借助于個人主義觀念話語從傳統(tǒng)家庭走向社會團體。 個案分析:從家庭到團體的敘事軌跡與個人主義話語 施存統(tǒng)的自述中主要出現了三種社會關系空間,即傳統(tǒng)家庭空間、教育空間(書房/學堂/學校)、工讀互助團的團體生活空間,它們分別具有不同的關系形態(tài)。關于大家庭的回憶展現了其注重尊卑遠近等級階序原則的人際關系形態(tài);在書房、學堂、學校與同輩群體的社會交往包含支配與反抗、競爭與聯盟,呈現出以強凌弱的掠奪性競爭原則;工讀互助團旨在通過共同勞動、共同讀書,在平等自主的基礎上實現互助共享。本文將聚焦施存統(tǒng)借助個人主義從傳統(tǒng)大家庭進入工讀互助團的過程,但需要認識到,教育空間的競爭關系形態(tài)構成傳統(tǒng)家庭與現代團體之間重要的過渡。在一戰(zhàn)后中國知識分子反思東西方文明的時代背景下,嘗試平等自主的團體生活不僅構成對傳統(tǒng)家庭關系的沖擊,也力圖超越西方進化論式自由競爭探索新型社會紐帶與關系倫理。 在施存統(tǒng)的自我敘事中,脫離傳統(tǒng)家庭與參加工讀互助團前后承繼、緊密連接,其敘事結構呈現為“認同—創(chuàng)傷—修復”的U型軌跡。其中重大轉折在于“非孝”事件。1919年10月,施存統(tǒng)獲悉母親病危急忙回家,發(fā)現垂死的母親沒有得到充分醫(yī)治,缺乏生活照料。他借錢請父親照顧母親,但父親以節(jié)省不必要的支出為由拒絕。施存統(tǒng)感到無法悖逆父親遂悲憤之中離家,回校寫下《非孝》一文抨擊孝道。文章刊出后引起社會爭議,迫使他離開學校,進入工讀互助團。施存統(tǒng)對這一事件的敘述包含強烈的負面情感,“人格”等個人主義話語自此開始使用。本文以此為重點對敘事脈絡進行分析,發(fā)現個人主義話語與其說是主張擺脫綱常禮教的束縛而獲得個體解放,更在于表達一種對傳統(tǒng)家庭共同體的“怨恨式認同”,即遵從父權而導致親情被壓抑,在此基礎上展開的團體生活力圖通過平等的關系實現情感滿足。 個人主義話語與家庭批判 施存統(tǒng)對家庭生活的回顧中,只有和母親有關的敘述出現過溫情與眷戀的表達,對大家族里的祖父、父親及其他長輩主要是不滿和怨恨,且負面體驗不斷累積加深,直至母親病逝后與家庭的關系落至谷底。怨恨情緒主要指向等級與倫次造成不均等和壓抑感。如對少年時代的回憶中,家族的長幼輩分常常成為待遇不對等得以合理化的依據,令施存統(tǒng)覺得被欺壓而“積不能平”;父親與祖父關系冷淡導致小家庭在家族中處于弱勢地位,自己與別人發(fā)生矛盾時,父母在“積威之下”“不敢說幾句公道話”只能通過懲罰他來換取安穩(wěn),令其感到屈辱和壓迫。盡管家境殷實,分家時祖父分配不均,施存統(tǒng)父親僅分得較少財產,致使此后小家庭生活拮據等。家族之內“處處受人欺侮”的體驗令他“慨然以'報仇雪恥’為己任”,將復仇的希望寄托于做官和“中狀元”。 在小家庭里,施存統(tǒng)表述父親曾對他無故打罵,并在他生病時逼其做農活,致使他“萬難忍受”而于十六歲時離家出走。他描述當時的心境:“我對于父親底行動,待遇,從來不敢當面反抗;但是背后卻恨入刺骨的!唉!父子骨肉,今乃如此,尚何言哉!”“不敢當面反抗”是遵從父子之間的關系規(guī)范,“背后恨入刺骨”是對父親的情感需要受到損傷時的內心感受。對于施存統(tǒng)來說,作為兒子服從父親權威的原則占據主導而壓制了他的親情滿足,情感痛苦難以調和。于是離家出走成為無奈中反抗父親、解決情感創(chuàng)傷的方式。但他投奔親戚未能獲得道義依據和經濟資助,最終被送返回家,傳統(tǒng)家庭倫理秩序以及社會環(huán)境無法為他的抗議行為和情感滿足提供有效的支持。 與之相對應,1919年父子關系決裂導致施存統(tǒng)再次離家,但這一次他獲得了思想資源和經濟支持。施存統(tǒng)表述他批判孝道的動因包括“新思想的啟發(fā)”,但首要原因在于“事實的刺激”。新思想的啟發(fā)是指他進入浙江一師后閱讀《新青年》等雜志,受到包括個人主義在內的啟蒙思潮的熏陶。他最初讀批判孔子的文章時“心中大怒”“即棄書而走”,漸漸覺得“倒也罵得有點道理”“受他無形的感化”,及至發(fā)展為“大表同情”,“做了一個《新青年》的半信徒”。但他對新思潮仍有所保留,直到1919年下半年“就全體都贊同了”,因為其間發(fā)生了“事實的刺激”——如前所述,母親病危時,父親再次以權威原則拒絕兒子醫(yī)治和照料母親的建議。父親的專斷和絕情令他“氣殺、悶殺”,“這種'非人’的待遇,叫我這個'活人’看見怎樣忍得住?我腦筋中受了這樣一個極大的刺激……”而他未能找到約束父親行為的方式,再次憤而離家。從施存統(tǒng)的自述和《非孝》內容的各種轉述來看,對孝道的抨擊與此前成長歷程中關于家庭生活的不滿一脈相承,即充滿對個體的威壓強制而親情淡漠,因此呼吁打倒不合理的孝和行不通的孝。在觀念上,社會變動與啟蒙思潮使他能夠獲得批判性言論與建設性行動的空間——個人主義為其提供了正當性依據,原本對家庭與父權的不滿難以獲得倫理支持,轉而通過新觀念、新話語得以表達和釋放;同時在生活出路上,公開發(fā)表《非孝》雖然受到抨擊,但得到新文化運動的呼應和支援,施存統(tǒng)經陳獨秀介紹進入工讀互助團,獲得實現經濟自立和繼續(xù)學習與發(fā)展的機會。 施存統(tǒng)被視為五四時期以個人主義進行家庭革命的典型案例。他以“反抗的人格”批判孝道,是否僅如當時文化精英倡導個人主義所期待的那樣,旨在擺脫綱常禮教的束縛獲得個體的自由解放?首先,施存統(tǒng)在主張自我意志、拒絕對父親承擔盡孝義務時,重點表述自己無法實踐孝道出于迫不得已。“我本來拿起筆來做題目的時候,不是'非孝’二字,是'我決計做一個不孝的兒子’十一個字……”“我不是'
無故非孝’的人。我的非'孝’,是有歷史的?!彼D表明離家和非孝是受到極大刺激后忍無可忍的行為,表達了想遵從孝道卻從情感上難以實踐的悲憤。相應地,從其自述來看,他在家庭規(guī)范與情感之間產生劇烈沖突,也源于對傳統(tǒng)家庭倫理秩序的強烈認同,即一直受“圣人之教”“道學”的熏陶而執(zhí)著于做“孝子”。他自幼習讀《三字經》《孝經》《論語》等,母親也常講述“忠孝節(jié)義”的故事,“希望我做一個忠臣孝子”;即便對祖父和父親有強烈的不滿和怨恨,他依然不愿背離“孝道”,“我在讀《孝經》后,《非孝》以前,都是想做一個孝子的”;離家出走是因為“我即使要做孝子,也無從做起……”正是由于忠實于傳統(tǒng)倫理規(guī)范,施存統(tǒng)在順從父親權威與親情滿足之間才體驗到難以調和的矛盾和痛苦。 其次,“人格”“人性”等新式話語用以抗議父權的恣意性、壓制性造成他未能為母親盡孝,留下痛苦和遺憾。“假使我和我父沒有名分的關系,則對于我母的事,盡可自由處理;現在有父親拿名分關系從中作梗,便使你動彈不得!”批判強制性的父親權威,不僅在于其阻遏個體的自主性,更在于由此損害了親情。施存統(tǒng)抨擊家庭中的等級規(guī)范,“名分主義”“不知制造了多少罪惡”,進而以“真情”抵制“強制”。他回想十多年來自己對父母的態(tài)度,認為“自己對于母親的'孝’是出于自然的真情,而對于父親的'孝’只是受舊禮教的影響,不得不順從”而已。他所不滿和憤慨的是膨脹的父權抑制了“和和樂樂”的親情?!凹偈箾]有這種道德的束縛,吾父如此不當的行為,我一定要極力反抗;而平日父母子女之間,一定能夠和和樂樂?!笔┐娼y(tǒng)批判孝道和舊禮教的束縛,其核心在于表達親情匱乏的創(chuàng)傷感和對親子之情的渴望。相應地,他主張在家庭中以平等的愛代替不平等的孝道。 因此,在施存統(tǒng)的敘事中,個人主義話語較之于從新思潮的立場上沖破家庭的網羅、追求個性的自由與解放,更應視為認同和遵從家庭倫理規(guī)范的個體申訴權威原則阻遏情感滿足。施存統(tǒng)的困境可以從傳統(tǒng)家庭倫理重義務輕權利、等級之間互惠義務不對稱等特點來闡釋,除此之外,施存統(tǒng)的個案顯示家庭秩序中若父子關系父權擴張,會使基于縱向等級的權威原則突出而親情原則受到遏制。在此情境中,個人主義話語的運用并非單純對個體權利的主張以及對傳統(tǒng)家庭規(guī)范的真正反叛,更在于抗議這一時期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權威原則與親情原則之間的失衡。這一困境中所體驗的缺憾,被投射于工讀互助團的團體生活試驗之中。 個人主義話語與團體生活試驗 在新舊觀念交鋒的時期,“非孝”事件后施存統(tǒng)受到各方壓力離開浙江一師,進入北京工讀互助團。這一團體生活試驗自1920年1月開始,3月下旬解散。其宗旨是“人人作工,人人讀書,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其間團員勤工儉學,工余去北大上課;團員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以及教育費用等由團體供給,工作所得也歸團體公有。工讀互助團是“健全的個人主義的人生觀”的實踐,施存統(tǒng)也將這一時期表述為“個性發(fā)揮盡致”。他通過個人主義話語抨擊傳統(tǒng)家庭的差等秩序壓抑情感需要,與之相應,作為個人主義實踐的團體生活試驗注重平等協商和情感融合。 工讀互助團強調平等自主,其激進實踐甚至造成了團體內外的困境。如為了追求“徹底”的平等,施存統(tǒng)等人“無論寫給何人的信,總是直稱其名,不肯有絲毫假借”;另一成員俞秀松在向父親籌措路費的信中也直呼其名“韻琴同志”,這些行為被胡適、蔡元培等人批評為“太驕傲”和“小孩子胡鬧”。同時在團體內部,重視個體自主性和平等交往必然伴隨差異與多元性,容易形成意見沖突。團員們每遇到問題,常常發(fā)生激烈的辯論甚至爭吵。團員內部的矛盾沖突造成人際失和,成為經濟難以維系之外導致工讀互助團解散的重要原因。施存統(tǒng)稱自己在團里“是一個態(tài)度最難看的人”,時常與其他團員發(fā)生沖突,并在文中為自己“罵人”與“被人罵”的事情進行解釋和辯白。從關系結構的轉變來看,借由個人主義走出家庭的個體強調去差等去依附,但平等自主的個體之間如何建立有效的交往規(guī)則進而凝聚形成團體面臨挑戰(zhàn)。 工讀互助團為實現團結采取的措施,是在思想一致的基礎上形成情感的一體化。他作為“團中的急進派”成為主導團體協商的骨干分子,秉持“我即是團,團即是我”的主張,他解釋其目的“并不是有做首領的思想;但實在有以我底主張支配全團的野心”。即試圖用自身意志統(tǒng)一思想,以高度同一化的形式實現團結。他曾聲言如有和團底宗旨不合者,應當立刻退團,導致少數不贊成的團員“非常受迫”而指責他是“專制魔王”。思想一致被視為情感高度融合的前提,主張不同者被認為與團體的情感不深而不能繼續(xù)留在工讀互助團。許多人自愿退團,留下來的人則被視為“同床異夢”,會阻礙團結而受到排斥。工讀互助團先后加入過二十一名成員,但解散時只有十一名團員。此外,團內多數人也認為“工讀互助團是'終身以之’底團體,凡是團員,都該一心一意盡忠于團體,團的利害,就是個人的利害”。情感的一體化被視為獨立自主之個體緊密聯結、實現整合的必要條件。 同時,情感的釋放與滿足對于團員之間的交往互動來說也具有重要意義。為尋求婚戀自由而脫離家庭的青年進入工讀互助團后,期待在其中同時實現情感交往和參與社會改造的愿望,團體生活試驗因而被稱為“革命與戀愛的烏托邦”。施存統(tǒng)也曾因戀愛的煩惱一度陷入消極,“昏昏沉沉”而對團體生活“冷淡了許多”。關系失和成為工讀互助團走向解散的重要原因,也證明了情感訴求在團體人際交往中的重要性。關系齟齬之后,“彼此感情漸漸隔閡,團體精神漸漸渙散”;而且“這種精神的渙散,實在比經濟還要危險”。由此來看,團體生活的理想形態(tài)是在平等自主的基礎上實現情感的融合與滿足。但如前所述,前者帶來的差異多元化與后者注重高度同一化之間相互抵牾而且未能得到有效調和,平等訴求與情感訴求的共同作用造成團體紐帶脆弱易散。 從情節(jié)結構與敘事脈絡來看,以個人主義為基礎的團體生活建構與對傳統(tǒng)家庭倫理的批判相輔相成。首先,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的壓抑感、創(chuàng)傷感成為施存統(tǒng)走向工讀互助團的重要動力?!拔胰鐩]有親身受過這苦痛和虐待,我決沒有現在這樣的了解;我的從事改造社會和破壞家庭,也決沒有現在這樣熱心?!笔┐娼y(tǒng)在接觸新思潮以前,曾為報復大家庭而渴望通過讀書中狀元、做大官,但科舉制廢除后靠讀書做官的上升流動途徑失效,憤恨中離家出走后,投奔親戚無望只能返家。傳統(tǒng)社會的制度環(huán)境與文化秩序無法為他提供“復仇”的途徑,而個人主義和團體生活試驗為他打開了一扇窗,成為他平復怨恨、補償不滿的空間。進而,施存統(tǒng)的個人主義話語在團體生活中較之于抗議傳統(tǒng)家庭壓抑自主性訴求,更著重于追求家族親情式的情感連帶,團體生活試驗在一定程度上構成對家庭生活中親情體驗挫折和匱乏的彌補。施存統(tǒng)抨擊孝道是“一種不自然的、單方的、不平等的道德”,期待用“自然的、雙方的、平等的新道德去代替它”,即“出于人類天性的'愛’”代替?zhèn)鹘y(tǒng)的孝道。他通過未能對母親盡孝的遺憾,表述認同互助博愛的社會圖景,相信“共產的時候”“無論任何人都一樣親愛,生死病痛都隨時隨地有人照料”,“人類是應該自由的,應當平等的,應當博愛的,應當互助的”。對于施存統(tǒng)來說,以自由、平等、大同為宗旨的團體生活,呼應著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的不滿與缺憾。 由上來看,團體生活中追求平等自主關系基礎上的情感融合。個人主義話語傳遞了對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等級權威原則遏抑親情需要的匱乏感和創(chuàng)傷感,相對于傳統(tǒng)家庭倫理的“愛有等差”,工讀互助團力圖實現“平等之愛”。 個案的普遍性:個人主義與社會關系結構變動 在施存統(tǒng)的敘事文本中,對家庭生活的不滿、個人主義主張、團體生活試驗以及走向社會革命,構成連續(xù)發(fā)生、前后承繼的發(fā)展過程,是外界新思潮與個人生活體驗相互作用而產生的一系列因果關系鏈條。從傳統(tǒng)家庭到新式團體,呈現為“認同—創(chuàng)傷—修復”的U型情節(jié)曲線,“新青年”對現代共同體的想象與設計,呼應著對傳統(tǒng)家庭倫理弊端的不滿,注重平等平均與情感融合。這顯示出個人主義觀念話語作為關系結構轉換的樞軸,承載并傳遞了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個體難以獲得滿足的需求與期待,關系結構的轉變意味著個人生活從失衡到重建。個人主義的工具性作用在于,其觀念話語構成一種中介,將對傳統(tǒng)家庭關系原理的“怨恨式認同”,傳遞到新式團體生活中,促成對現代共同體的“彌補式認同”。 作為傳統(tǒng)家庭之拯救的現代共同體 “認同—創(chuàng)傷—修復”的敘事結構可以得到相關個案與研究成果的進一步確證。首先,工讀互助團的成立部分源于對傳統(tǒng)家庭生活的不滿。胡適作為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其成長經歷與母親在大家庭生活里的負面體驗構成他主張家庭革命的重要動力;1919年發(fā)生女學生李超被舊式家庭迫害致死的事件,胡適便以此為契機寫文章喚起社會對傳統(tǒng)家庭倫理弊端的廣泛關注,而這正成為推動王光祈發(fā)起工讀互助團的直接導因。其次,對于北京工讀互助團的其他成員來說,團體生活對于他們而言不啻是一種拯救困境的希望。如青年女性李欣淑被父母阻止求學并逼迫成婚,她進入北京工讀互助團后感受到“舊道德”沒有的互助精神,將其描述為“不幸中之大幸”;另一男性成員魯彥同樣抗拒家里強迫的包辦婚姻,對他而言進入工讀互助團意味著擺脫依附尋求自主性,力求在社會上取得獨立的人格。這些表明,新式的現代團體生活實驗在外來啟蒙思潮的引領之外,也由傳統(tǒng)家庭生活的弊端而激發(fā);團體生活為個體解決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的困境提供了新的資源,在參與者的個體經驗中呈現為修正和彌補的途徑。 進而,這一敘事模式在20世紀上半期中國現代化過程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較為典型且廣為人知的案例如作家巴金,自幼生活在傳統(tǒng)大家庭中,感到長輩的威權“像磐石一樣沉重地壓下來”,認為只有良好的組織才能保障個體自由;許廣平為抗婚離家求學后,積極參加志同道合而自由結盟的同志群體,以獲得新的歸屬感。參加團體組織的新青年往往“感受社會的苦還比較少,感受家庭的苦實在太多”。以往研究側重于論述新思潮和家庭革命的號召改變了新青年對舊家庭的觀感,本研究的事例顯示在五四前后,人們也為了表達對傳統(tǒng)家庭倫理的不滿和抵觸而積極地“拿來”個人主義話語,并在此基礎上尋求新的社會紐帶。新式團體的關系原理較之于被動接受的外來陌生事物,在個體的生活體驗中被期待成為傳統(tǒng)家庭生活困境的拯救。 施存統(tǒng)在工讀互助團失敗后走向國家和社會主義革命,可以視為對現代共同體彌補式認同的擴展。個人主義話語并未隨著團體試驗的失敗而消失,施存統(tǒng)在回憶文章的末尾詳細總結“我是怎樣的一個人”,列出十項自己為人的特點,決意“要做一個更好的人”,并呼吁“要改造自己”。同時他反思互助團的失敗認識到,個體真正實現獨立平等需要經濟基礎和社會制度的支持,“須從根本上謀全體的改造,枝枝節(jié)節(jié)謀一部分改造是不中用的”,把走向社會主義革命表述為保障個體真正實現平等自主。個人主義內在化為進行社會改造和探索中國現代社會秩序的重要依據,這一點也是五四時期的共同趨勢。1920年代的文化精英主張“救國即救自己”,引導青年把個體日常生活的苦惱和挫折轉換為對社會問題與國家命運的思考,經常將戀愛、家庭、學校甚至買不起書的困惑煩惱,都闡釋為需要通過改造社會的行動加以解決。以往研究認為,新文化運動中個人解放和自我意識的塑造進一步激發(fā)了改造社會的激情,追求獨立自主的“新青年”逐漸從關心個人生活解放轉向關心整個社會的解放,成為后來倡導社會主義的“進步青年”?;诒狙芯康姆治觯?span>從社會關系結構轉型的角度來看,團體生活實驗對傳統(tǒng)家庭生活的拯救敘事促進了對新式團體的彌補性認同,拯救敘事進一步延伸和推進,將這一彌補式認同向整個國家共同體擴展。 重構情感滿足的現代共同體 施存統(tǒng)個案中的時代共性顯示,在“新青年”個體的經驗和話語中,從傳統(tǒng)家庭到現代共同體的轉換動力一定程度上源于傳統(tǒng)家庭倫理規(guī)范中,等級化權威原則抑制了個體的情感滿足。差序格局包括尊卑等級的縱向階序和親疏遠近的橫向等差,這種關系結構蘊含的基本精神價值是以愛為主的“親親”和以敬為主的“尊尊”。在這個結構中,行動者遵從縱向階序的同時,重視自然情感所形成的倫次,形成融合理性與親情的秩序規(guī)范。而施存統(tǒng)關于家庭的記敘顯示,父權擴張缺乏約束,權威原則抑制了情感,基于個人主義觀念而建構的團體生活,力圖在平等的關系中實現情感滿足,期待以新的形式滿足遭受挫折的需求。以往研究指出包括政治態(tài)度、思想關切、革命信念在內的“主義”,是五四時期新式團體組織的重要凝聚力。本研究提示,在新青年的生活體驗中,現代團體生活成為傳統(tǒng)家庭倫理秩序僵化后親情關系失衡的拯救與修復,在思想立場的一致性之外,情感的釋放與融合也是中國現代團體生活中的重要訴求。 這一點可以獲得諸多佐證與支持。儒家的倫理觀是“因情而有義”,費孝通將家本位差序格局的特點概括為“情感取向”,中國社會的家族關系中特別強調一體的關系與仁愛之情。而當五倫中的三倫上升為三綱時,外在的強制性由此產生。于是傳統(tǒng)禮教“理至而情不至,孝的意義本已喪失。儒家想存禮以存情,于是孝變成一種虛文”。梁漱溟也指出其時中國禮俗“原初的精神意義盡失,而落于手段化、形式化……同時復級頑固強硬”。“一個人簡直沒有站在自己立場說話的機會,多少感情要求被壓抑,被抹殺?!边@些論述支持本文論證的合理性,表明傳統(tǒng)家庭倫理規(guī)范趨于強制和僵化,以遏抑個體情感為代價,維持家庭作為聯合體的等級秩序,而個人主義話語用以表達對僵化的等級原則壓制親情原則的不滿,進而在所建構的團體生活中尋求平等自主和情感融合。新式團體生活在去等差性的交往形態(tài)中追求情感的滿足,從“愛有等差”走向“平等之愛”。由此來看,傳統(tǒng)家庭倫理成為現代團體生活的建構基礎,它曾激發(fā)個體對新式團體的認同。 脫離傳統(tǒng)紐帶的個體尋求獨立自主的同時,強調“博愛”,追求情感融合,也是五四時期社會運動和社會改造思想的共同特點。當時的個人主義者大多也是“大同主義”者,如陳獨秀提倡“將愛情擴充到社會上”,主張“現代道德底理想,是要把家庭的孝悌擴充到全社會的友愛”;周作人、蔡元培、李大釗等當時個人主義的重要倡導者均抱有“人類相待”“四海之內皆兄弟”等博愛的世界化情懷。新青年群體的共同體理念普遍重視道德與感情的一體化,所期待的是“解放自由的我,和一個人人相愛的世界”。五四時期接受新思潮,邁向現代化的青年個體,在追求人格獨立和個性解放的同時,渴望融化于“以感情聯系為基礎的大同社會”。進而,個人主義思潮參與塑造了個性解放與大同團結相統(tǒng)一的無產階級新人特征,影響了此后中國的現代化道路。 這些表明,施存統(tǒng)個案中傳統(tǒng)家庭共同體與現代共同體之間的關聯及其特點,在五四時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個人主義主張的背后是這一時期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權威原則與親情原則之間的失衡,在“擺脫桎梏”這一反叛的表象之下,蘊含著對大家庭式情感融合的渴望,并通過團體生活建構平等而富于情感的關系紐帶。傳統(tǒng)家庭生活中期待與現實的落差,使現代團體組織被期待成為家庭之外提供生活保障與情感寄托的安身立命之途。個人主義的觀念話語將對傳統(tǒng)家庭的怨恨式認同傳遞和轉化為對現代共同體的彌補式認同,這種認同進而擴展至國家命運共同體。 基于本文分析,二十世紀上半期中國社會的現代化過程中,從傳統(tǒng)家庭共同體到現代共同體的轉折不僅由于知識精英的倡導和推動,在新青年個人體驗的層面,現代團體曾被視為對傳統(tǒng)家庭關系困境的拯救、修正和補償,對新式共同體的認同包含著因家庭生活不滿而促成的“彌補式”認同。這提示,現代共同體在傳統(tǒng)家庭共同體的基礎上被催生和形成,在“家本位”基礎上形成的關系社會原理對于現代共同體的普遍主義原理,在抗衡和消解的作用之外,也具有激發(fā)需要、強化認同的作用。從社會關系結構變動的視角來看新青年走向社會主義革命,是在傳統(tǒng)家庭共同體與現代國家共同體兩種原理的互動和融合中,繼續(xù)追尋“平等之愛”的現代化道路。 責任編輯:學術人與實踐者 文章來源:《湖北社會科學》2023年第5期,注釋從略。 (本訂閱號僅用于學術與思想公益,如有侵權,敬請聯系刪除?。?/spa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