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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苳冬 陜西優(yōu)質(zhì)情感領域創(chuàng)作者,活力創(chuàng)作者 ? 所屬專欄: 兩性課堂:解密男女交往的真實“規(guī)則” ? 文/花舍 - 你有沒有發(fā)現(xiàn),感情里有很多奇怪的現(xiàn)象。 有些人在感情里明明是付出的一方,可是付出越多,自己越是卑微,甚至自己的好,會成為對方口中的“理所當然”。 每每遇到類似的情況,總有人以為是自己愛錯了人,這才導致自己的好不被珍惜。 但其實,比起愛錯了人這種解釋,更有可能的原因是:自己愛錯了方式,所以造成了這樣的結(jié)果。 拿日常生活中的關(guān)心來說。 當一個人第一次關(guān)心你,你會覺得這個人對你挺好,你會想要珍惜。 但是,當一個人每天都給你發(fā)消息,不厭其煩地關(guān)心你時,你很有可能厭煩對方的這種關(guān)心,甚至覺得煩。 關(guān)心本身沒有錯,無法把握度,就會起到反作用。 今天我們就從這種付出說起,談論男女交往的真實規(guī)則之——為什么你越卑微,對方越想離開你。 這是一篇有可能改變你戀愛觀的文章,希望你能靜下心來慢慢品讀。 ? 01 卑微背后的“信息暗示” 之前刷過一條視頻,配文道:“我對你好,不是因為你好,而是因為我好,希望你永遠不要懂。” 話雖繞口,但是道理的確如此。 付出的人不一定是因為伴侶有多好才付出,往往是因為自己愿意對伴侶好,所以才能夠付出這么多。 但愛情不是一件能夠自我感動的事,每個人在付出的時候都該想想,對方到底怎么看。 舉個簡單的例子。 你在購買產(chǎn)品時,看上了A款,可是銷售卻不斷向你推銷B款,并且說B款有多么多么好,銷量有多高,你會如何想? 倘若自己沒有執(zhí)念,也許會聽銷售的意見,可一旦自己認定了A,就會認為銷售是為了提成才這樣做。 也許銷售真的是為了顧客好,但因為過度推銷,總會讓人覺得別有用心。 這就是與自己出發(fā)點不匹配的“信息暗示”。 同樣的道理,當你對一個人特別好,以至于不斷退讓只是為了保全這段感情時,看似是你足夠負責,但對方有可能收獲的信息是“我太好了,所以他愿意這樣做?!?/p> ? 與此同時,當一個人太過卑微的時候,所傳遞的第二個信息便是:我不夠好。 想起當時和李響戀愛的孫驍驍。 孫驍驍不出名時,是李響想辦法捧著她,帶她參加各種活動;孫驍驍有不開心時,是李響幫她解決煩惱,想著辦法哄她開心。 李響總覺得自己比孫驍驍大幾歲,就應該順著孫驍驍?shù)钠猓瑳]想到自己的寵溺換來的,是孫驍驍無度地索取。 到了最后,孫驍驍以為自己足夠優(yōu)秀,這才吸引到了李響為自己付出,也以為李響就應該為自己服務。 無法忍受的李響選擇了分手,兩個人就此分開。 從結(jié)果上看,當李響轉(zhuǎn)身離開,孫驍驍失去了優(yōu)質(zhì)戀人,可是這樣的結(jié)果原本是能避免的,只需要李響明白如何去愛,孫驍驍明白如何去珍惜。 可現(xiàn)實生活中,改變別人太難,我們能做的不過是改變自己,最起碼在戀愛的時候要擺正自己。 否則你越卑微對方越驕傲,感情很難有結(jié)果。 ? 02 卑微,會形成愛的“囚禁” 感情里有一個不爭的事實:卑微的人,只會越來越卑微。 因為倘若一個人不需要卑微,也能獲得另一個人的好,那么他自然會改變自己的初始態(tài)度,但是很顯然,他無法獲得,所以他只能卑微。 生活中有很多類似的現(xiàn)象。 好比給一個人發(fā)消息,對方總是不回復的時候,要想讓對方回復,我們不得不試著發(fā)很多條消息。 又或者是想獲得一個人的好感時,一份禮物得不到回應,就只能送上一份又一份。 這就是卑微的開始——試圖獲得對方的喜歡。 遺憾的是,這樣的付出到了最后,辛苦的是自己,可能還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只會形成愛的“囚禁”。 想起《十二夜》中珍妮和阿倫的感情走向。 珍妮一直想要索取更多的陪伴,為了獲得自己想要的陪伴,她不斷為對方付出,沒有一絲保留。 阿倫的文件沒帶,她會主動去送;阿倫有東西沒買,她會立馬去買。 在珍妮的世界里,她是在為了阿倫付出,可在阿倫的眼里,珍妮的所有付出,都是自私的,根本沒有考慮他的需求。 ? 兩個人吵架時,珍妮吼道:“你為什么不珍惜我對你的好”,阿倫說:“我沒讓你這么好,你為什么要這么好。” 卑微表現(xiàn)所代表的,本身就是失衡的愛意。 當一個人需要你卑微討好才能留下時,她對你的喜歡本身就不多,才會覺得配合你是一種麻煩。 這種現(xiàn)象,可以用心理學中的“不值得效應”來解釋。 心理學家發(fā)現(xiàn),人們在做一件自己覺得不值得的事時,往往會采取敷衍了事的態(tài)度,哪怕成功,也不會太高興。 拿工作來舉例。 當你覺得一份工作無法給你帶來價值,即便是只加半個小時的班,你也會覺得麻煩。 但是如果一份工作你覺得值當,哪怕需要你通宵,你也不會想要辭職。 人都是趨利避害的生物,所避的害,除了會傷害自己的人和事之外,還有自己不想做的事和不想愛的人。 從這個角度來說,但凡一段感情以卑微開始,那個人多半會離開,因為根本不愛,所以散場才是常態(tài)。 ? 03 之前看過一個話題:有什么是戀愛時必須要知道的事? 高贊回答是這樣說的:“永遠不要靠付出去爭取愛,因為幾乎爭取不到,也因為爭取到的不長久。” 深以為然。 人們總以為,自己對一個人好就能換來對方的喜歡,可我們應該明白,靠付出換來的愛,往往需要更多的付出去維持。 如同很卑微的愛一個人一般,你“聽話”對方才愿意理你時,你需要越來越順從。 所以,沒有回應的愛就算了吧。 那個需要你一次次主動發(fā)消息,需要你委屈自己才能討好的人,往往不是真的愛你,在一起也很難幸福。 真正的愛,是看見就會笑,是彼此下意識靠近對方。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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