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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炭翁》是白居易《新樂府》組詩中的第三十二首。白居易寫作《新樂府》是在唐憲宗元和初年(公元806年),這正是宮市為害最深的時候。他對宮市有十分的了解,對人民又有深切的同情,所以才能寫出這首感人至深的《賣炭翁》來。 賣炭翁 白居易【唐代】 賣炭翁,伐薪燒炭南山中。 白居易在《新樂府》中每首詩的題目下面都有一個序,說明這首詩的主題。《賣炭翁》的序是“苦宮市也”,就是要反映宮市給人民造成的痛苦。唐代皇宮里需要物品,就派人去市場上拿,隨便給點錢,實際上是公開掠奪。唐德宗時用太監(jiān)專管其事。白居易寫作《新樂府》是在宮市為害最深的時候,他對宮市有十分的了解,對人民又有深切的同情,所以才能寫出這首感人至深的《賣炭翁》來。這首詩的意義,遠不止于對宮市的揭露。詩人在賣炭翁這個典型形象上,概括了唐代勞動人民的辛酸和悲苦,在賣炭這一件小事上反映出了當時社會的黑暗和不平。讀著這首詩,讀者所看到的決不僅僅是賣炭翁一個人,透過他,還能看到有許許多多種田的、打漁的、織布的人出現(xiàn)在眼前。他們雖然不是“兩鬢蒼蒼十指黑”,但也各自帶著勞苦生活的標記;他們雖然不會因為賣炭而受到損害,但也各自在田租或賦稅的重壓下流著辛酸和仇恨的淚水?!顿u炭翁》這首詩不但在當時有積極意義,即使對于今天的讀者也有一定的教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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