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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實行“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擴大科舉取士等一系列政策,在促進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嚴重的社會問題,其中最為顯著的就是積貧積弱。 積貧主要反映在國家財政的危機上。從來真宗起,朝廷的財政狀況就開始惡化,財政盈余日益減少,不過尚能保持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但到仁宗以后,財政赤字現象就屢見不鮮了,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赤字竟達1573萬錢,占總支出的近12%。財政赤字使朝廷不得不動用以往的積蓄來彌補虧空,以至到了后來,宋朝百來年的積蓄只剩下一堆空賬本了。出現這種狀況主要是因為: 一、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情況十分嚴重,北宋中期,占全國人口不到20%的上戶,卻占有80%以上的耕地。北宋政府對官員比較優(yōu)厚,賦予的特權很多,這些上戶往往就利用特權隱匿土地,逃避賦稅,使國家的兩稅不斷減少。 二、與此同時,朝廷的財政支出卻日漸增長。這是由于朝廷的官僚隊伍惡性膨脹,各級機構疊床架屋,冗官冗員充斥其間。每年的薪俸就要開支錢1696萬貫,金14870兩,銀62萬兩。而且,為了對付北方的少數民族政權,朝廷還養(yǎng)了一支龐大的軍隊,每年的軍費開支就占去國家總收入的大部分。 積弱是指北宋軍事力量弱,軍隊戰(zhàn)斗力差。宋真宗以后,軍隊規(guī)模急劇膨脹,宋太祖時全國有禁軍(中央正規(guī)軍)19. 3萬人,仁宗時猛增到82萬多,連同地方軍總計達125萬多。軍隊的規(guī)模雖大,但戰(zhàn)斗力卻越來越弱,特別是真宗對遼議和后,一些禁軍官兵平時坐食軍貯,疏于訓練,一旦有警,手不能拉弓,目不能辨認旗幟,從南方調來的禁軍甚至自稱不會打仗,見到敵人就怕得要死。加上將帥頻繁更換,兵不識將,將不識兵,作戰(zhàn)時上下不相附,指揮失靈,對外作戰(zhàn),往往屢戰(zhàn)屢敗。 針對這種狀況,北宋中期以后,一些政治家紛紛舉起改革變法的大旗,以圖消除積弊。其中最為有名的就是王安石變法。1068年,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開始推行新法,新法在經濟方面的主要內容有下列幾項: 一是青苗法,即由政府在青黃不接時向農民貸放青苗錢,以防止高利貸者對農民的盤剝; 二是免役法,就是讓人民交納免役錢以代替服徭役,無丁壯的戶也要出助役錢,這就減輕了丁壯農民過多過重的徭役負擔; 三是市易法、均輸法,其目的是調節(jié)物價,防止富商囤積居奇,擾亂市場; 四是方田均稅法,即丈量土地,整頓賦役,以防地主隱匿田產,偷稅漏稅;五是農田水利法,獎勵并資助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 此外,新法還制定了保甲法、保馬法、置將法等等。 王安石是想通過變法,使“民不加賦而國用饒”,不增加老百姓的負擔,而又能使國庫盈實,最終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其初衷非常良好,但由于他的變法觸動并損害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所以遭到了很多官僚的極力反對。而且,在新法推行過程中,由于用人不當,反而出現了損害農民利益這樣嚴重背離初衷的現象。 因此在神宗死后,王安石被眨職,不久后死去,新法也全部被廢止。積貧積弱這一社會問題最終沒能得到有效的解決,反而愈演愈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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