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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中,“大數據”一詞被提及了13次。兩辦《意見》不僅將大數據定義為建設智慧稅務的“驅動力”,還對大數據理念的理解和管理服務的應用提出了新要求。 在大企業(yè)稅收管理和服務方面,大數據應用已然成為“必選項”。豐富的數據來源,是稅務部門應用大數據的基石。 為了很好地落實兩辦《意見》,稅務部門可從深挖外部數據、用好非結構化數據入手,進一步拓展數據來源,及時發(fā)現隱藏的信息——有效涉稅數據體量越大,建設智慧稅務的“驅動力”就越大。 內部數據與外部數據相互驗證、相互結合,是提升稅收數據有效性和延展性的重要方法之一。 就內部數據來看,通過多年的信息化建設,稅務部門在數據采集、應用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稅務部門內部數據的效用已經得到多方認可。 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包括發(fā)票數據在內的各類稅收數據,為國家政策制定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撐,就是很好的例證。 相比較而言,在外部數據上,稅務部門還需做更深層的挖掘。 外部數據是稅收數據分析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深挖外部數據,有助于提升稅收數據價值量、關聯度和延展性。 比如,工商開業(yè)、注銷數據和稅務登記注銷數據的組合,不但促成了五證合一,而且提高了納稅人辦稅便利度;稅務人員在開展出口退稅申報、審核和后續(xù)分析工作時,需要以海關報關數據為依據。 在對大企業(yè)開展日常風險分析、疑點核實時,外部數據同樣可以發(fā)揮重要作用。 舉例來說,利用對外支付信息,不僅能夠分析企業(yè)是否存在逃避繳納涉外稅款的問題,而且可以用來識別企業(yè)惡意拆分合同付款金額的行為;利用專利相關的信息,既能幫助稅務部門篩選高新技術企業(yè)稅收優(yōu)惠的推送目標,又能幫助稅務部門篩查“假高新”;公安系統(tǒng)的身份信息,還能成為查處涉稅違法違規(guī)案件的有力武器。 隨著數據共享和數據關聯的不斷深入,大企業(yè)稅收服務和管理部門可以深挖外部數據,將內部數據與外部數據有機結合,夯實數據分析成果。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fā)展,帶寬增加、存儲容量提升,推動了數據結構的多樣化發(fā)展。海量的結構化數據和非結構化數據,給稅收數據分析工作帶來了機遇,也提出了挑戰(zhàn)。 在現有稅收數據分析中,對于結構化數據的應用比較成熟。未來,有必要進一步探索和應用非結構化數據。 結構化數據,就是存儲在數據庫里,可以用二維表結構實現邏輯表達的數據。 以大企業(yè)稅收服務和管理場景為例,稅務部門對征管、發(fā)票等數據進行清洗、分類和加工,搭建起的大企業(yè)數據倉庫;從集團企業(yè)所屬行業(yè)、供銷關系、財務管理等多個維度建立起來的數據池和數據集市,都是對結構化數據的應用。 非結構化數據,指不方便用數據庫二維邏輯表來表現的數據。 所有格式的辦公文檔、文本、圖片以及標準通用標記語言下的子集XML、HTML、各類報表、圖像和音頻(視頻)信息等,都屬于非結構化數據。用好這類數據,有助于稅務部門建立更為立體的大企業(yè)數據分析架構。 具體來說,通過采集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各類鑒證報告等數據資料,可以對照對應企業(yè)財務報告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驗證企業(yè)各類報告的可信性,發(fā)現企業(yè)申報材料隱藏的經營行為;通過互聯網定向抓取大企業(yè)招聘、中標等信息,可以為日常管理提供輔助信息;銀行轉賬信息、移動通信數據等,可以作為稽查取證的“殺手锏”。 基于此,稅務部門在深耕結構化數據的同時,也應用好非結構化數據,實現對大企業(yè)的多層次分析。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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