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匯編經(jīng)籍典第一百九十六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十四 日知錄二〈卿不書族 大夫稱子 有謚則不稱字 人君稱大夫字 王貳于虢 星隕如雨 筑郿 城小谷 齊人殺哀姜 微子啟 襄仲如齊納幣 子叔姬卒 齊昭公 趙盾弒其君 臨于周廟 欒懷子 子太叔之廟 城成周 五伯 占法之多以日同為占 天道遠 一事兩占 春秋言天之學 左氏不必盡信 列國官名 地名 昌 文字不同 所見異辭 紀履緰來逆女 母弟稱弟 子沈子 谷伯鄧侯書名 鄭忽書名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爭門 仲嬰齊卒 隱十年無正 戎菽 隕石于宋五 王子虎卒 谷梁日誤作曰〉經(jīng)籍典第一百九十六卷春秋部總論十四日知錄二卿不書族春秋之文不書族者有二義,無駭卒挾卒柔會,宋公陳侯蔡叔盟于折溺,會齊師伐衛(wèi)未賜氏也,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豹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意如至自晉婼至自晉一事,再見因上文而略其辭也。 公羊宣公元年,傳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注卒竟也,竟但舉名者,省文如后人作史一條之中再見不復書姓。 左氏不得其解于溺會齊師伐衛(wèi),則曰:疾之于歸父。還自晉,則曰:善之。豈有疾之而去族善之,而又去族者乎? 春秋隱桓之時卿大夫賜氏者尚少,故無駭卒而羽父為之請族,如挾如柔如溺皆未有氏族者也, 谷梁傳不爵大夫之說近之而未得其實。 莊閔以下則不復見于經(jīng),其時無不賜氏者矣。劉原父曰:諸侯大國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國三卿二卿命于天子,小國三卿一卿命于天子,大國之卿三命次國之卿再命,小國之卿一命,其于王朝皆士也, 韓宣子稱晉士起。 三命以名氏通,再命名之一命略稱人,周衰禮廢強弱相并,卿大夫之制雖不能盡如古見于經(jīng)者,亦皆當時之實錄也,故隱桓之間其去西周未久,制度頗有存者,是以魯有無駭柔挾,鄭有宛詹秦楚多稱人,至其晚節(jié)無不名氏通矣,而邾莒滕薛之君日已益削轉(zhuǎn)從小國之例,稱人而已說者,不知其故因謂曹秦以下,悉無大夫患其時有見者,害其臆說因復構架無端以飾其偽,彼固不知王者諸侯之制度班爵云爾。 或曰:翚不稱公子,何與?杜氏曰:公子者,當時之寵號。 宣元年注。 翚之稱公子也,桓賜之也,其終隱之篇不稱公子者未賜也。 劉原父曰:公子雖親,然天下無生而貴者,是以命為大夫,則名氏得兩通,未命為大夫則得稱名不得稱公子。 若專命之罪則直書而自見矣。 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己賜氏也,衛(wèi)州吁弒其君完,未賜氏也,胡氏以為以國氏者累及乎,上稱公子者誅及其身,此求其說而不得,故立此論爾。 大夫稱子周制公侯伯子男為五等之爵,而大夫雖貴不敢稱子,春秋自僖公以前,大夫并以伯仲叔季為稱。詩云:伯兮叔兮。此大夫之稱也,春秋僖公十五年,震夷伯之廟,杜氏注夷謚伯字,大夫既卒書字。 三桓之先曰、共仲曰、僖叔曰、成季、孟孫氏之稱子也,自蔑也。 文公十五年, 叔孫氏之稱子也,自豹也。 襄公七年, 季孫氏之稱子也,自行父也。 文公十三年, 閔公元年書季子,二年,書高子皆春秋之特筆。 晉之諸卿在文公以前無稱子者,魏氏之稱子也,自犨也。 僖公二十三年, 欒氏之稱子也自枝也。 僖公二十八年, 趙氏之稱子也自衰也。 文公二年, 中行氏之稱子也自林父也。文公十三年, 卻氏之稱子也自缺也。 文公十三年, 知氏之稱子也自首也。 宣公十二年, 范氏之稱子也自會也。 宣公十二年, 韓氏之稱子也自厥也。 宣公十二年, 晉齊魯衛(wèi)之執(zhí)政稱子,他國惟鄭間一有之馀,則否不敢與大國并也,魯之三家稱子如臧氏、子服氏、叔仲氏皆以伯叔稱焉,不敢與三家并也, 惟襄公十四年,有子叔齊子,論語有卞莊子, 其生也,或以伯仲稱之,如趙孟智伯死則謚之,而后子之,猶國君之死而謚稱公也,于此可以見世之升降焉,讀春秋者其可忽諸。 春秋時大夫雖僭稱子而不敢稱于其君之前,猶之諸侯僭稱公而不敢稱于天子之前也,何以知之以衛(wèi)孔悝之鼎銘知之,曰: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曰:乃考文叔興舊耆,欲成叔孔成子烝鋤也,文叔孔文子圉也,叔而不子是君前不敢子也。 左傳韓厥言于晉侯,亦云成季宣孟 猶有先王之制存焉。 陸淳曰:侯伯子男之位皆得稱其君。曰:公其子孫。亦曰:公子而謚不得云公者,謚是王所賜也,大夫之臣得稱其主。曰:子而謚不得稱子者,謚是君所賜也。 至戰(zhàn)國則子又不足言而封之為君矣,洛誥予旦以多子越御事,多子猶春秋傳之言群子也。 宣公十二年, 唐孔氏以為大夫皆稱子非也。 春秋自僖文以后而執(zhí)政之卿始稱子,其后則匹夫而為學者所宗亦得稱子,老子孔子是也。 孔子弟子惟有子曾子二人稱子,閔子冉子僅一見。 又其后則門人亦得稱之,樂正子公都子之流是也。 孟子樂正子注子通稱, 故論語之稱子者,皆弟子之于師, 如云非不說子之道,衛(wèi)君待子而為政之類, 孟子之稱子者,皆師之于弟子, 如云子誠齊人也,子亦來見我乎之類, 亦世變之所從來矣。 論語稱孔子為子,蓋夫子而省其文門人之辭也,亦有稱夫子者,夫子矢之,夫子喟然嘆曰,夫子不答,夫子莞爾而笑,夫子憮然曰,不直曰子而加以夫避不成辭也。 即此可悟春秋書法,凡對君卿大夫皆稱孔子,又季氏一篇皆稱孔子,乃記者之異。 有謚則不稱字春秋傳凡大夫之有謚者,則不書字,外大夫若宋、若鄭、若陳、若蔡、若楚、若秦無謚也,而后字之內(nèi),大夫若羽父、若眾仲、若子家無謚也,而后字之公子亦然。玉藻士于君所言大夫沒矣,則稱謚若字。 楚共王之五子其成君者,皆謚康王靈王平王是也。其不成君無謚而后字之子干,子晰是也。他國亦然陳之五父,鄭之子亹子儀是也。衛(wèi)州吁齊無知賊也,則名之作傳者于稱名之法,可謂嚴且密矣。 人君稱大夫字古者人君于其國之卿大夫皆曰伯父。鄭厲公謂原繁, 叔父, 魯隱公謂臧僖伯。 曰子大夫,曰二三子,不獨諸侯然也,曲禮言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然,而天子接之猶稱其字。宣公十六年,晉侯使士會平王室,王曰:季氏而弗聞乎?成公三年,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王,曰:鞏伯實來。昭公十五年,晉荀躒如周葬穆后籍談為介,王曰:伯氏諸侯皆有以鎮(zhèn)撫王室。 伯氏謂荀躒, 又曰:叔氏而忘諸乎? 注叔籍談字, 周德雖衰辭不失舊,此其稱字必先王之制也。 春秋凡命卿書字皆本于此。 周公作立政之書若侯國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并列于王官之后,蓋古之人君恭以接下而不敢遺小國之臣,故平平左右亦是率從而成上下之交矣。 王貳于虢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而左氏之記周事曰:王貳于虢王,叛王孫蘇以天王之尊,而曰貳。曰叛若敵者之辭,其不知春秋之義甚矣。星隕如雨星隕如雨言多也,啖氏曰:奔流者眾如雨之多。 漢書五行志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谷永對言,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莊以來至今再見此為得之,而后代之史或曰:小星流百枚以上四面行。或曰:星流如織?;蛟唬核姆叫橇鞔笮】v橫百馀。皆其類也。 唐書天文志太和七年六月戊午,日暮及曙,四方流星大小縱橫百馀。正統(tǒng)四年八月癸卯,日夜達旦有流星大小二百六十馀,余于甲申年閏六月丙申,望見月食既星流竟夕,始悟古時有此異 不言石隕不至地也,傳曰:與雨偕也。然則無雨而隕將不為異乎?秋無麥苗不言嘉谷也,據(jù)隱公元年傳曰有蜚不為災,不書使不害嘉谷焉,用書之于經(jīng)乎。 筑郿筑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筑,都曰城。舊唐書禮儀志,太常博士顧德章議引此謂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魯凡城二十四邑惟郿一邑書筑,其二十三邑曰城,豈皆有宗廟先君之主乎?又定公十五年城漆漆是邾邑,正義亦知其不可通,而曲為之說。城小谷城小谷為管仲也,據(jù)經(jīng)文小谷不系于齊,疑左氏之誤范寧解,谷梁傳曰:小谷魯邑。春秋發(fā)微曰:曲阜西北有,故小谷城。按史記漢高帝以魯公禮葬,項王谷城當即此地,杜氏以此小谷,為齊邑,濟北谷城縣城中有管仲井,劉昭郡國志酈道元水經(jīng)注皆同,按春秋有言谷不言小者,莊公二十三年,公及齊侯遇于。谷僖公二十六年,公以楚師伐齊取谷。文公十七年,公及齊侯盟于谷。成公五年,公孫僑如會晉荀首于谷,四書谷而一書小谷別于谷也,又昭公十一年傳曰:齊桓公城谷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賴之則知春秋四書之谷及管仲所封在濟北,谷城而此之小谷,自為魯邑爾,況其時齊桓公始霸,管仲之功尚未見于天下,豈遽勤諸侯以城其私邑哉?齊人殺哀姜哀姜通慶父弒閔公為國論所不容,而孫于邾齊人取而殺之義也,而傳謂之已甚非也。微子啟蔡穆公將許僖公以見楚子于武城,許男面縛御璧,大夫衰绖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其所,楚子從之。何孟春曰:按書殷紂無道,微子去之。在武王克商之前,何應當日而有是,事已去之后無復還之理,而牧野之戰(zhàn)亦必不從人而伐其宗國也,意此殆,非微子事而逢伯之言,特托之古人以規(guī)楚子乎?徐孚遠曰:史記言微子持祭器造于軍門,武王乃釋微子,復其位如故,夫武王既立,武庚而又復微子之位,則是微子與武庚同在故都也,厥后武庚之叛,微子何以初無異同之跡,然則武王克商,微子未嘗來歸也。 襄仲如齊納幣經(jīng)書僖公之薨以十二月,而公子遂如齊納幣則但書冬,即如杜氏之解,移公薨于十一月,而猶在二十五月之內(nèi),惡得謂之禮乎?子叔姬卒據(jù)傳杞桓公在位七十年,其二十二年魯文公之十二年出一叔姬,其五十年魯成公之四年又出一叔姬,再娶于魯而再出之,必無此理殆一事而左氏誤重書之爾。成公九年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此其本事 且文公十二年經(jīng)書曰:二月庚子,子叔姬卒。何以知其為杞婦乎?趙子曰:書卒義與僖公九年伯姬同,以其為時君之女,故曰子以別其非先君之女也。 齊昭公文公十四年,齊侯潘卒。傳以為昭公按僖公二十七年經(jīng)書,齊侯昭卒孝公,今此昭公即孝公之弟,不當以先君之名為謚,疑左氏之誤。經(jīng)不書葬, 然僖公十七年,傳曰:葛嬴生昭公。前后文同, 史記同 ,先儒無致疑者。 趙盾弒其君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此董狐之直筆也,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此董狐之巽辭也,傳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為越境乃免,謬矣。穿之弒盾主之也,討穿猶不得免也,君臣之義無逃于天地之間,而可逃之境外乎?臨于周廟襄公十二年,吳子壽夢卒臨于周廟。杜氏以為文王廟也,昭公十八年鄭子產(chǎn)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廟,杜氏以為厲王廟也,傳曰:鄭祖厲王。宣公十二年,鄭伯逆楚子之辭曰:徼福于厲宣桓武。 而哀公二年,蒯聵之禱亦云:敢昭告于皇祖文王。夫諸侯不得祖天子而有廟焉,何曰:此廟也,非祖也。始封之君謂之祖,雖然伯禽為文王之孫,鄭桓為厲王之子,其就封而之國也,將何祭哉?天下有無祖考之人乎?而況于有土者乎?意者特立一廟以祀文王厲王,而謂之周廟歟,漢時有郡國廟,其亦仿古而為之歟。 漢高帝令諸侯王都皆立太上皇廟,蓋亦以天下不可有無廟之諸侯王也,薄昭與淮南厲王書曰:臣之所見高皇帝之神必不廟,食于大王之手明白。 竹書紀年成王十三年夏六月,魯大禘于周公廟,按二十一年周文公薨于豐,周公未薨何以有廟,蓋周廟也〈公字衍〉是則始封之君有廟,亦可因此而知禘之說。 欒懷子晉人殺欒盈安得有謚傳言懷子好施士多歸之?豈其家臣為之謚而遂傳于史策邪?子太叔之廟昭公十二年,鄭簡公卒將為葬除,及游氏之廟將毀焉,子太叔使其除徒執(zhí)用以立,而無庸毀曰:子產(chǎn)過女而問,何故不毀?乃曰:不忍廟也。諾將毀矣,既如是子產(chǎn)乃使辟之十八年,簡兵大蒐將為蒐除子太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二日,使除徒陳于道南廟北,曰:子產(chǎn)過女而命速除乃毀于南鄉(xiāng)。子產(chǎn)朝過而怒之除者,南毀子產(chǎn)及沖使從者止之,曰:毀于北方。此亦一事而記者,或以為葬,或以為蒐,傳兩存之而失刪其一耳。城成周昭公三十二年,傳冬十一月,晉魏舒韓不信如京師,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衛(wèi)彪傒,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詩曰:敬天之怒不敢戲豫,敬天之渝不敢馳驅(qū)。況敢干位以作大事乎?定公元年,傳春王正月辛巳,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將以城成周魏子涖政衛(wèi)彪傒,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義也,大事干義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此是一事,左氏兩收而失刪其一。周之正月晉之十一月也,其下文曰: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shù)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洫物土方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財,用書糇糧以令役于諸侯。又曰: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庚寅即己丑之明日,而傳分為兩年,豈有遲之兩月而始栽,宋仲幾乃不受功者乎?且此役不過三旬而畢矣。五伯五伯之稱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有春秋之五伯,左氏成公二年,齊國佐曰: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杜元凱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詩正義引服虔云:五伯謂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與此同應劭風俗通亦主此說。 孟子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趙臺卿注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二說不同。 顏師古注漢書異姓諸侯王表五伯,則以為昆吾、大彭、豕韋、齊桓、晉文。同姓諸侯王表五伯,則以為齊桓、晉文、秦穆、宋襄、吳夫差。 白虎通并存二說,其后一說謂齊桓、晉文、秦穆、楚莊、吳闔閭。 據(jù)國佐對晉人言其時楚莊之卒,甫二年不當遂列為五,亦不當繼此無伯而定于五也,其通指三代無疑,國語祝融能昭顯天地之光明,其后八姓,昆吾為夏伯、大彭豕韋為商伯、莊子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李軌注彭祖名鏗堯臣封于彭城,歷虞夏至商年七百歲,是所謂五伯者亦商時也。 淮南子至于昆吾夏后之世,高誘注昆吾夏之伯夏后桀世也。 是知國佐以前其有五伯之名也久矣。 據(jù)此周時但有二伯,谷梁傳交質(zhì)子不及二伯,左傳昭公四年,椒舉對楚子言六王二公,亦但指齊桓、晉文。 若孟子所稱五霸而以桓公為盛,則止就東周以后言之,如嚴安所謂周之衰三百馀歲而五霸更起者也,然趙氏以宋襄并列亦未為允,宋襄求霸不成傷于泓,以卒未嘗霸也。史記言越王句踐遂報彊吳,觀兵中國,稱號五伯,子長在臺卿之前所聞異辭。 越世家言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為伯,又言越兵橫行于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淮南子亦 言越王句踐勝夫差于五湖,南面而霸,天下泗上十二諸侯皆朝之。 然則言三代之五伯當如杜氏之說,言春秋之五伯當列句踐而去宋襄,荀子以桓文及楚莊、闔閭、句踐為五伯。 江都易王問越王句踐,董仲舒對以五伯是當時以句踐為五伯之數(shù)。 斯得之矣 。占法之多 占法之多 以日占事者史記天官書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恒山以北是也,以時占事者越絕書公孫圣,今日壬午時加南方史記,賈誼傳庚子日斜服集,予舍是也。又有以月行所在為占,史記龜策傳,今昔壬子宿在牽牛,漢書翼奉言白鶴館以月宿亢災,后漢書蘇竟言白虹見時月入于畢是也。周禮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兇,則古人之法可知矣。漢以下則其說愈多,其占愈鑿,加以日時風角云氣,遲疾變動不一,其物故有一事,而合于此者,或迕于彼,豈非所謂大道以多岐亡羊者邪?故士文伯對晉侯以六物不同,民心不一,而太史公亦謂皋唐甘石書傳,凌雜米鹽在人自得之于象占之外耳。 干寶解易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曰一卦六爻,則皆雜有八卦之氣,若初九為震爻,九二為坎爻也,或若見辰戌言艮,巳亥言兌也,或以甲壬名乾乙癸名坤也,或若以午位名離以子位名坎,或若得來為惡物,王相為興休廢為衰解爻有等,故曰物,曰爻中之義,群物交集,五星、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眾形,萬類皆來發(fā)于爻,故總謂之物也,說易如此小數(shù)詳而大道隱矣,以此卜筮亦必不驗天文亦然。 褚先生補史記日者列傳孝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某日可取婦乎?五行家曰:可堪輿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叢辰家。曰:大兇歷家。曰:小兇天人家。曰:小吉太乙家。曰:大吉辯訟不決以狀聞制。曰: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 以日同為占 裨灶以逢公卒于戊子日,而謂今七月戊子,晉君將死萇弘以昆吾乙卯日亡,而謂毛得殺毛伯而代之是乙卯日,以卜其亡,此以日之同于古人者,為占又是一法。 天道遠春秋時鄭裨灶魯梓慎最明于天文,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宋衛(wèi)陳鄭災裨灶,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子產(chǎn)不從亦不復火。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食梓慎,曰:將水叔孫昭子。曰:旱也。秋八月大雩,是雖二子之精亦有時而失之也。昭公七年,公將適楚,夢襄公祖,梓慎曰:君不果行。子服惠伯,曰:行三月公如楚。 故張衡思元賦曰:慎灶顯以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訊。 一事兩占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梓慎曰: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于元枵,以有時災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元枵虛中也,枵耗名也,土虛而民耗不饑,何為裨灶?曰:今茲周王及楚子皆將死,歲棄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十一月癸巳,天王崩。十二月,楚康王卒,宋鄭皆饑,一事兩占皆驗。春秋言天之學天文五行之學愈疏則多中愈密,則愈多不中,春秋時言天者不過本之分星、合之五行、驗之日食星孛之類而已,五緯之中但言歲星而馀四星占不之及,何其簡也。邵子曰:五星之說自甘公石公始, 而其所詳者往往在于君卿大夫言語動作威儀之間,及人事之治亂敬怠,故其說也易知,而其驗也不爽。揚子法言曰: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 左氏不必盡信昔人所言興亡禍福之,故不必盡驗,左氏但記其信而有徵者爾,而亦不盡信也。三良殉死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至于孝公,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其后始皇遂并天下,季札聞齊風以為國,未可量乃不久而篡于陳氏,聞鄭風以為其先亡乎,而鄭至三家分晉之后始滅于韓,渾罕言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先亡乎,而滕滅于宋王偃在諸姬為最后,僖三十一年狄圍衛(wèi),衛(wèi)遷于帝丘,卜曰:三百年。至秦二世元年始廢,歷四百二十一年,是左氏所記之言亦不盡信也。列國官名春秋時列國官名,若晉之中行宋之門,尹鄭之馬,師秦之不更庶長,皆他國所無而楚尤多有莫敖令尹、司馬、太宰、少宰、御士、左史、右領、左尹、右尹、連尹、針尹,宣公四年有箴尹,克黃,哀公十六年有箴尹固疑即針尹、 寢尹、工尹、卜尹、芋尹, 陳有芋尹,蓋 藍尹、沈尹、清尹、莠尹、囂尹、陵尹、郊尹、樂尹、宮廄尹、監(jiān)馬尹、揚豚尹、武城尹、其官名大抵異于他國。 宋有褚?guī)煻嵰嘤兄压曜游堃杂轳規(guī)煛?br> 地名左傳成公元年戰(zhàn)于鞍入,自丘輿注云齊邑。三年鄭師禦晉敗諸丘輿,注云鄭地。哀公十四年坑氏葬諸丘輿,注云坑氏魯人也。泰山南城縣西北有輿城,又是魯?shù)?,是三丘輿,為三國地也,文公七年穆伯如莒涖盟及鄢陵,注云莒邑。成公十六年?zhàn)于鄢陵,注云鄭地。今屬潁川郡是二鄢陵,為二國地也,襄公十四年伐秦至于棫林,注云秦地。十六年次于棫林,注云許地,是二棫林為二國地也。襄公十七年,衛(wèi)孫蒯田于曹隧飲馬于重丘,注云曹邑。二十五年,同盟于重丘,注云齊地,是二重丘為二國地也。定公十二年,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無注,當是魯?shù)?。哀公十三年,彌庸見姑蔑之旗,注云越地,今東陽大末縣,是二姑蔑為二國地也。地名盂者有五,僖公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宋之盂也。定公八年,單子伐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周之盂也。十四年,衛(wèi)太子蒯聵獻盂于齊,衛(wèi)之盂也。而晉則有二盂,昭公二十八年,孟丙為盂大夫,今太原盂縣。哀公四年,齊國夏伐晉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此盂當在邢洺之間。 州國有二,桓公五年州公如曹注州國在城陽淳于縣,十一年鄖人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注州國在南郡華容縣東南。 昌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注曰:昌歜,昌蒲菹而釋文歜音,在感反。正義曰:齊有邴歜,魯有公父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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