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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條文工程設計——洪水標準1 ![]() ![]() ![]() ![]() ![]() 強制性條文工程設計——洪水標準2 一、水電站廠房的洪水標準
二、調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標準
三、水位站防洪標準和測洪標準
四、施工導流洪水標準
五、圍堰工程洪水標準
強制性條文工程設計——安全超高 水利工程建設標準中涉及安全超高強制性條文的標準共11個,主要規(guī)定了泵站擋水部位頂部高程,溢洪道控制段閘墩及岸墻頂部高程,水閘閘頂高程,碾壓式土石壩、混凝土拱壩、混凝土重力壩壩頂高程,水工擋土墻墻頂高程,進水口工作平臺超高,不過水圍堰堰頂高程的設計要求。11個標準中《碾壓式土石壩設計規(guī)范》SL 274—2020和《水利水電工程進水口設計規(guī)范》SL285-2020是在2019年11月30日后新修訂標準,應按新標準執(zhí)行。本節(jié)整理的均是現(xiàn)行有效標準的內容。 ![]() ![]() ![]() ![]() ![]() 本文經微信公眾號“檸檬知無不言”授權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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