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山族主要居住在中國臺灣省,也有少數(shù)散居在福建、浙江省等沿海地區(qū)。高山族聚居地區(qū)主要在臺灣中部山區(qū)、東部縱谷平原和蘭嶼島上。 高山族的婚姻行一夫一妻制,禁止近親結婚。 高山族同胞每逢喜慶佳節(jié),都要舉行一種以擯榔為球,以竹簍為籃的球賽。假若姑娘對小伙子有情,就會主動配合。讓小伙子把球投進去,以示相愛,如姑娘不喜歡小伙子,就想方設法不讓球進自己的背簍內。 臺灣高山族少女到了結婚的年齡,父母就讓她另室別住。每當夜幕降臨,皓月當空,明星點綴,撟影花下小伙子用自制的鼻蕭或口琴,吹奏著傾訴衷腸的曲子,悠游於新住室之外。如果那求愛的樂曲能打動姑娘的心,那么她就用口琴和小伙子相唱和之后, 或徑直把他請進住室或到外面與那小伙子談情說愛。 高山族還有種奇特的表達海誓山盟的方式。姑娘和小伙要忍痛撥下自己的兩顆側門牙送給對方。彼此珍藏,取痛相關之急,表示愿結終身之好。這種鑿齒訂婚習俗,早在三國時代就有記述,直至流傳到今天,在高山族一些地區(qū)仍有保留。 住在臺灣花蓮地區(qū)的高山族小伙子愛上姑娘后。姑娘的母親即會了解小伙子的勞動、 品行和健康情況。也會親自考察小伙子的勇氣和能力。通過考核后姑娘和小伙子就可以公開自由來往了。小伙子為了表現(xiàn)自己勤勞,天亮前就要砍好一大捆柴禾放在姑娘家門口。姑娘也常到小伙子家勤快地挑水做飯。干完活,男的必須送女的回家。按風俗男的必須走在后頭,讓女的走在前頭,這樣一應一和地唱著歌回家。過了一、二年,雙方便可以定下婚期了。 臺灣的高山族男女青年結婚之前要舉行紋身、紋面儀式。姑娘在結婚前一二天,就必須舉行。如婚前不紋面、紋身,姑娘或者小伙也不會和他結婚。這種習俗,臺灣省還有一部份高山族同胞中繼續(xù)保留著。 臺灣阿美人是高山族的一個支系。女方自愿到男方家里勞動一段時間,當實習新娘。阿美人把它叫做“米達別”,意思是成親前的一道難關。阿美人的傳統(tǒng)習慣是,家庭由女人來當家。在結婚前女方到男方家勞動一段時間,不僅可以增進雙方的了解,使愛情得到進一步的發(fā)展,也是使女方鍛煉當家理財能力的一個機會。 在姑娘到男方當實習新娘期間,男方家庭把她當作自己家庭成員一樣看待,共同勞動,一塊吃飯。但實習新娘不住在男家,每晚都由男方陪送回家。勞動時間多長,主要由男家決定,但事先保密,不讓姑娘知道。一般從二、三個月到一年不等。姑娘經過實習,男方如果認為不行不滿意,那么男方必須提出充足的理由,并給以一定的勞動報酬。 魯凱人是高山族的一支。舉行婚禮這天,新郎攜帶著聘禮,由親友簇擁著,從男家出門便跑,要一直跑到女家門口。新郎向女家父母獻禮物后便到處尋找新娘,找到新娘,新郎掏出刀子割斷麻繩,接著背起新娘跑步離開女家。在歸途中,新郎仍然要背負新娘。無論女家、男家多遠,應該一氣跑回男家。即使新娘高頭大馬,男女兩家相距離又遠,新郎背得氣喘如牛,汗落如雨,也不能讓新娘以步代“背”。 布農人、曹人、賽夏人和雅美人地區(qū)均系長子繼承,如無長子大都是招婿繼承之。阿美人在社會組織上還帶有一些母系氏族制的殘余,男子入贅女家,家業(yè)均由長女繼承,女戶主掌握一家的管理權。排灣人地區(qū)的人民不管男女一概由長子或長女繼承。泰雅人地區(qū)男子結婚后大都分家獨立生活,父母往往跟幼子在一起生活。 高山族男女離婚后都可以自由再婚。但再娶再嫁是有次序的。假如雙方同意離婚,要男先娶,女后嫁;男方提出離婚的,女方先嫁,男方才能娶;女方提出離婚的,須男方先娶后,女方才能出嫁。否則都要罰財物。這些再婚次序須嚴格遵守,這是全體族人共同維護執(zhí)行的規(guī)定。 |
|
|
來自: 春哥123 > 《少數(shù)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