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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起,河南省全面實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即“學法減分”。自“學法減分”開展以來,已累計申請通過367萬人次,減分169萬人次,但仍有不少人在“買分賣分”。4月20日,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總隊對部分“買分賣分”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呼吁大家通過合法途徑“學法減分”。 上“交管12123”APP注冊登錄學習 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qū)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qū)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
“學法減分”學習考試的內(nèi)容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總隊供圖 機動車駕駛人打開“交管12123”APP,注冊并登錄學習。參加網(wǎng)上學習,3日內(nèi)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學習不得少于5分鐘且經(jīng)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最高減免6分。整個流程分為4個步驟,分別是網(wǎng)上學習考試申請、網(wǎng)上學習、網(wǎng)上考試、駕駛證減免分。機動車駕駛員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 系統(tǒng)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tǒng)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荚囄赐ㄟ^的,可以在24小時內(nèi)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以下7種情形之一 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1.在本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 2.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在最近3個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nèi),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原載于2021年4月21日《鄭州晚報》A4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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