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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男,13歲,學(xué)生。1978年12月10日首診。主訴:因砍柴不慎,刀砍傷左手食指甲后,傷口長約半寸,深至見骨。當(dāng)時出血如注,用紙包之,下山用冷水洗去血漬。當(dāng)夜即感全身不適,傷處腫痛,次日手背全腫,體溫39.5℃,發(fā)熱頭痛。在某醫(yī)院外科治療3日,熱退,但患處仍腫痛,傷口發(fā)亮。此即俗云“中水毒”也,乃毒邪感染傷口所致。 隨用生姜、金銀花煎水洗凈傷口,用二味拔毒散敷于患處,1日2次,將水濕之毒拔出。 上法用至第3日,腫消痛止,膿水盡而皮皺口收,病告痊愈。隨訪多次,創(chuàng)口愈后未見異常。(周正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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