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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平水韻改革的看法 史嘯虎 我在上月發(fā)表的《我對近體詩及其韻律的看法》一文中回顧并分析了近體詩及其韻律——平水韻的形成與發(fā)展歷史。從中可以看出,寫近體詩是不可能脫離平水韻的,而十多年前中華新韻的推出顯然無益于并攪亂了中國古典文學(xué)精華——近體詩在現(xiàn)代中國的繼承和發(fā)展。 這主要是因為中華新韻破壞了自古以來漢語的“平、上、去、入”四聲韻律體系,人為廢除了大多數(shù)中國人方言中依然保留的入聲發(fā)音,不僅使得古人流傳下來的很多近體詩誦讀起來失去了美感,也給現(xiàn)代大多數(shù)說方言的國人創(chuàng)作近體詩造成了障礙和麻煩?,F(xiàn)在是到了撥亂反正的時候了,即格律詩詞必須揚棄新韻,返回并遵循保留了入聲韻部的平水韻。 但是平心而論,格律詩詞所依據(jù)的平水韻并非完美無缺,或者說,它的弊端也是有目共睹,我也從不認(rèn)為平水韻不需要改革。但是,我們應(yīng)該如何改革平水韻呢?也像中華新韻那樣簡單粗暴地廢除入聲韻部?顯然這絕無可行。普通話在推行了近七十年后,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中國人卻還依然說著帶有入聲發(fā)音的各地方言。這個事實本身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可以說,入聲發(fā)音方式及其韻律就是漢語及其相關(guān)文化載體的精髓所在。失掉了入聲,自古以來就存在的漢民族語言文化的傳承就會因此而斷掉甚至永遠(yuǎn)失去,更不要說與其原本就形同魚水關(guān)系的格律詩詞了。所以,我們無論在什么情況下討論平水韻改革都得基于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在保留入聲韻部的基礎(chǔ)上進行。舍此免談。 那么,平水韻需要在哪些方面進行改革呢?有意思的是,迄今學(xué)界很少有人撰文談及平水韻改革問題,多是在談創(chuàng)作格律詩詞是否應(yīng)該使用平水韻。即便如此,贊成并論證必須使用平水韻而不是中華新韻的文章也不多。找不到討論的對象雖然有點遺憾,但在這里談?wù)勛约簩ζ剿嵏母飭栴}的看法似乎也有必要,至少可以引起讀者及業(yè)界的重視或引發(fā)討論吧。 眾所周知,平水韻最大的問題就是韻部過多且雜,韻部劃分也與現(xiàn)代人的發(fā)音習(xí)慣存有差異,即有的韻部包含了好幾個讀音不同的韻母,或者同一韻母的字又被劃分到一個甚至幾個不同的韻部,等等。所有這些都會給并且已經(jīng)給現(xiàn)代人的格律詩詞創(chuàng)作增添了困惑和麻煩。下面擬具體分析一下。 我們知道,平水韻一共收錄了近萬個漢字,分為106韻部,其中平聲韻部30個(上平下平各15韻部),上聲29個,去聲30個,入聲韻部則有17個。每個韻部包含的常用字多少不一,少則10來個字(如去聲三十陷,包括所有冷僻字在內(nèi)則有58個字)甚至幾個字(如上聲三講和去聲三絳韻部),多則214個字(如上平四支,包括冷僻字則有963個字)。作為近體詩用韻,平水韻還要求其韻腳的字必須出自同一韻部,不能錯用。 寫詩填詞都是為了能讓更多的人吟誦的,因此人們創(chuàng)作詩作時都是盡量使用常用字,極少有什么人喜歡使用冷僻字。因此本文下面所談?wù)摰亩际腔谄剿嵉某S米侄瞧涫珍浀娜繚h字。 人們在創(chuàng)作格律詩詞時,時常會感到因平水韻韻部劃分太細(xì)太多,很多韻部的常用字太少而常常不敷使用。而且,有些韻部收錄的字原本就不算很多,如按現(xiàn)代發(fā)音,這些原本不多的字又分屬于兩個甚至更多的韻母,讀音差別較大,誦讀時還易給人以混韻甚至不押韻的感覺。如果寫詩人自我要求嚴(yán)格,僅選其中韻母相同的字作為韻腳以使自己的詩作誦讀起來音韻更美,那么他必然會發(fā)現(xiàn)某些韻部中可供其選擇的字更是少得可憐。所有這些都會在無形中成倍地放大創(chuàng)作格律詩詞的難度。這也成為后來一些人使用中華新韻寫詩詞的籍口所在:中華新韻寬,平水韻窄呀。 其實,平水韻有些韻部常用字?jǐn)?shù)還是很多的,如上平四支(常用字約216個)、七虞(常用字約160多個),下平一先(約130多個)、七陽(約170多個)、八庚(130多個)、十一尤(120多),上聲七虞(110)、去聲四寘(130多)以及入聲一屋(110)和十一陌(120)等,這些韻部的常用字動輒上百甚至更多,當(dāng)然足夠詩詞創(chuàng)作者選用了。 但平水韻也確有不少常用字?jǐn)?shù)較少的韻部,屬于仄聲韻部的較多,如上聲一董(12個)、三講(6個)、九蟹(9個)、十二吻(12個)和二十九豏(11個)以及去聲三絳(5個)和三十陷(10個),還有入聲八黠(15個)等。平聲韻部也有如上平三江(常用字約17個)、九佳(31個)、十二文(36)、五微(41個字)和下平十五咸(18個)以及下平三肴(41個)等。表面看,平聲韻部常用字相對仄聲韻部普遍較多些,但其中有的韻部收錄的字分屬2個或以上不同韻母,如只選用相同韻母的字,那該韻部可供選擇的字實際上也不多。 比如上平五微韻部常用字有41個,但其中還包括17個韻母為“i”的字和20個韻母為“ei”的字,而韻母為“ui”的字則還有4個。這3個韻母的字讀音之間都有一定區(qū)別,而韻母“i”與另兩個區(qū)別還挺大。如在一首詩中同時使用“ui”和“i”韻母的字作為韻腳,比如“飛”和“稀”兩個字,讀起來似乎都有點不押韻的感覺。 其他韻部也存有這種情況。比如,上平十二文韻部就是如此。該韻部36個常用字居然也有3個讀音不同的韻母,如“en”、“un”和“in”,對應(yīng)的字則分別有14個(如文、分和氛字等)、15個(如云、君和群字等)以及7個(如勤、斤和殷字等)。如果一首絕句分別用了這三個韻母的字作韻腳,誦讀效果顯然不會好。但如為了追求較好的誦讀效果,寫詩人只選用其中某個韻母的字,那么可供其選擇的常用字當(dāng)然就更少了。 格律詩詞,尤其是近體詩,雖然字?jǐn)?shù)較少,韻腳用字也不多(律詩最多5個韻腳,而絕句最多僅有3個),但不少韻部原本收錄的常用字就不多,再加上前面所說同一韻部存有不同韻母漢字的現(xiàn)狀,韻字不敷使用或者使用起來總讓人捉襟見肘也就成為常態(tài)。結(jié)果就近體詩而言,流傳下來的使用這些字?jǐn)?shù)較少韻部的詩作也就沒有多少了。 比如,以收錄字?jǐn)?shù)僅18個的下平十五咸韻部為例。據(jù)檢索得知,宋以降迄今古人一共才寫了14首韻腳使用了咸韻的近體詩(古體詩和詞除外),其中七律9首,七絕5首。即便如此,這些七律或七絕等近體詩多在使用這個下平十五咸韻之同時還混用了同為下平韻部的十三覃韻或十四鹽韻(尚未見3韻混用)。如宋代詩人蘇軾的這首絕句《和子由除夜元日省宿致齋三首其一》,詩云: 白發(fā)蒼顏五十三,家人強遣試春衫。 朝回兩袖天香滿,頭上銀幡笑阿咸。 這里“咸”和“衫”均屬下平十五咸韻部,而首句韻腳“三”則屬下平十三覃。這才3個韻腳,精通近體詩格律的大詩人蘇軾就混用了兩個韻部的字。由此可見古代詩人在使用字?jǐn)?shù)較少的下平十五咸韻部時是多么的無奈。就此亦可見平水韻韻部劃分之不合理處。 歷史上完全遵循咸韻的近體詩作也不是沒有,但很少,據(jù)我檢索,只有寥寥2-3首。雖然一般情況下平水韻要求不可混韻,但對于那些選用字?jǐn)?shù)原本很少的窄韻寫詩的詩人來說,不能混韻的規(guī)定就顯得勉為其難也不現(xiàn)實了。有人說,鄰韻通押是許可的。但為何要通押呢?如果將這些所謂的鄰韻按照音韻學(xué)原理歸類合并的話,不就不需要所謂的通押了嗎? 這還是舉的常用字并非最少的下平十五咸韻部的例子。如僅選用上平十二文韻部中只有幾個字的“in”韻母字來創(chuàng)作近體詩,這個難度就更大了,或者說,幾乎不可能。在這方面我就有很深的體會,《我對近體詩韻律的看法》一文中對此也有介紹。 人們可能會問:既然如此,我們在推行平水韻改革時為何不能采用合并韻部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呢?這就是我對平水韻改革的第一個看法,即將平水韻去繁就簡,將其106個平水韻部進行歸類調(diào)整,以合并成新的數(shù)目較少而收錄字?jǐn)?shù)卻較多的韻部。 但是又將如何對平水韻進行去繁就簡呢?這句話說得容易,做起來卻頗費心思,須作通盤考慮。但首先必須明確的是保留入聲的原則,即平水韻韻部的歸類合并必須基于保留所有的入聲漢字。這是我對平水韻改革的第二個看法。 僅就韻部如何歸類合并問題,前人已做過探索和實踐,平水韻改革也可以借鑒。比如現(xiàn)代人編撰的《中華新韻》和清代人編撰的《詞林正韻》就可以借鑒,雖然這兩部韻書也都存在很大的問題。我認(rèn)為,它們最大的問題也都是在入聲韻部的處理上。 比如,中華新韻遵循“入派三聲”改革原則,即將傳統(tǒng)漢語的精髓——入聲字(平水韻17個入聲韻部包含了近1000個入聲常用漢字)根據(jù)普通話沒有入聲的發(fā)音原則全部廢除,并將它們?nèi)糠謩e并入了平上去三聲的韻部之中。格律詩詞,尤其是近體詩,如果沒有了入聲,其傳統(tǒng)的發(fā)音和聲調(diào)之美就蕩然無存。說實在的,盡管有如此大的失誤,中華新韻在將韻部歸類合并的方式本身還是值得借鑒的。具體后面會談到。 《詞林正韻》也可以借鑒,當(dāng)然也不能全盤照搬。因為《詞林正韻》也有很多問題。比如,《詞林正韻》雖然單列了5個入聲韻部,收錄了2000多個入聲常用字,但其也存在入派三聲的做法,即將1700多入聲漢字派入了“平上去”三聲,其中約500字被派入了平聲。如第三部支微韻,《詞林正韻》就入派了“食、夕、笛”等100多個字。上海古籍出版社的《詞林正韻》版本未將其入派三聲的那些字列出,這時值得贊譽的。 從時間順序來看,我們在二十一世紀(jì)初頒行中華新韻時采用的入派三聲做法其實就是從19世紀(jì)中期成書的《詞林正韻》抄來或?qū)W來的,只是學(xué)得更徹底,絲毫不留情面,整個廢除了入聲韻部,一個入聲字也沒留下。 《詞林正韻》之所以會選擇“入派三聲”但又保留入聲,我分析可能有如下三個原因:一是編撰者載戈雖說是江蘇吳縣人,會說帶有入聲音調(diào)的江浙方言,但卻是滿族人,通曉流行于北京地區(qū)沒有入聲的滿族漢語發(fā)音,即北京話。其二,填詞多是為了寫曲吟唱,而北曲吟唱起來有入聲就不好聽(南曲除外)。就此,《詞林正韻》顯然參考了元代人編的也是首次實行入派三聲做法并消除了入聲韻部的《中原音韻》。其三,《詞林正韻》在將大部分入聲字派入三聲后還專門列出了入聲韻部,不得不面對很多詞牌的韻腳是入聲這一事實。當(dāng)然這也是載戈的明智之處。 其實,載戈在《詞林正韻發(fā)凡》中也是這么說的。他說:“詞韻與曲韻,亦不同制,曲用韻可以平上去通葉,且無入聲。如周德清中原音韻,列東鐘江陽等十九部。入聲則以之配隸三聲,例曰廣其押韻,為作詞而設(shè),以予推之。為痖音欲調(diào)曼聲,必諧三聲。故凡入聲之正次清音轉(zhuǎn)上聲,正濁作平,次濁作去,隨音轉(zhuǎn)協(xié),始有所歸耳?!边@里,所謂“痖音”即指發(fā)音短促的入聲,有點形象。載戈又說,“故用其以入作三聲之例,而末仍列入聲五部,則入聲既不缺,而以入作三聲者皆有切音。人亦知有限度。不能濫施以自便矣?!弊鳛樯钤谀戏降臐M人,載戈也知道在漢族人為主的國家,入派三聲做法得謹(jǐn)慎行之,只能用于填詞唱曲,不可“濫施”也。 不過話說回來,因大清朝已步入晚期,詩詞文學(xué)也早已沒落,《詞林正韻》自道光年間問世以來并沒有被多少士人所使用,歷史價值并不大。只是到了本世紀(jì)初,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三卷本《詞林正韻》后,也才受到詩詞愛好者的重視和青睞?!对~林正韻》在保留入聲韻部基礎(chǔ)上將不少鄰韻合并,還將平水韻106個韻部歸類合并成19個韻部,其中入聲韻部5個。這樣一來,《詞林正韻》可以通用的韻部多了,原先的窄韻也都變成了寬韻,不僅得到了當(dāng)下填詞人喜愛,一些不接受中華新韻但也覺得平水韻麻煩的近體詩初學(xué)者也常借用其寫詩。 從前述分析可知,無論是中華新韻還是《詞林正韻》,它們的所謂入派三聲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如果說《詞林正韻》將部分漢字入派三聲還是一種試圖適合并促進京都地區(qū)詞(曲)創(chuàng)作和發(fā)展的嘗試,那么完全廢除了入聲韻部并在全國推廣的中華新韻事實上就不僅截斷了漢語言發(fā)音規(guī)則的傳承,也給近體詩這一璀璨的古典文學(xué)形式造成了難以接受的傷害。 上文大致分析列舉了中華新韻和《詞林正韻》的不足之處,但這并不表示我們不能借鑒這兩部韻書的歸類合并方式。那么我們又該如何進行韻部的歸類合并呢?這也就是我想就平水韻改革所談的第三個看法。 《詞林正韻》與中華新韻的歸類合并方式還是不一樣的,它是將平水韻的106個韻部整體上按原韻部歸類合并成19個韻部,其中5個入聲韻部,而原有韻部名稱及其收錄的漢字均保持不變。中華新韻則是在廢除所有入聲韻部之同時,打亂平水韻原有韻部格局,將所有漢字均按照其韻母來進行歸類、重組并進行合并。 《詞林正韻》做法的好處是,韻部歸類合并后,鄰韻可以通用了,很多窄韻變成了寬韻,也方便了填詞者使用。其弊端是,平水韻各個韻部中許多唐宋以降語音已經(jīng)發(fā)生很大變化的漢字還是混在同一個韻部之中(如前述上平五微韻部中“飛”于“稀”等),加上與其它發(fā)音差別更大的韻部通押,韻腳發(fā)音不協(xié)的問題就更加嚴(yán)重了??梢哉f,如果按照《詞林正韻》合并后通押(通用)韻部常用韻字填的詞不用于唱曲的話,有很多詞吟誦起來幾乎就不押韻,格律詩詞的韻律美感蕩然無存。 中華新韻的做法卻帶有革命性。它將平水韻原有韻部的劃分格局全部打亂,采用一種新的歸類方式,即按照韻母類別重組新的韻部。這個做法值得平水韻改革借鑒,但中華新韻這么做并不完善,仍然存有若干遺憾,或者說利弊互見。以韻母類別重組韻部的做法比較科學(xué),能較好地根據(jù)現(xiàn)代漢語發(fā)音準(zhǔn)確規(guī)范音韻,以體現(xiàn)漢語誦讀美感。這也是中華新韻的創(chuàng)造性所在。但遺憾的是,除了廢除所有入聲韻部這一重大弊端外,中華新韻在按韻母類別劃分上做得也比較粗糙,即其將不少發(fā)音差別較大的韻母也合并到同一個韻部之中,其結(jié)果實際上與《詞林正韻》殊途同歸:韻腳發(fā)音依舊不協(xié)。 中華新韻做得比較好的地方也不少。比如,消除了入聲后的中華新韻一共有14個韻部(這與《詞林正韻》幾乎一樣,《詞林正韻》如果不包括5個入聲韻部也是14個韻部??磥砬拔恼f中華新韻學(xué)習(xí)或照搬《詞林正韻》是不無道理的)。其中,新韻五微韻部只包括了“ei”和“ui”兩個韻母漢字,而平水韻上平五微韻部原有的17個韻母為“i”的常用字都全部被歸類于新韻十二齊韻部。這樣一來,五微韻部的常用字在被作為韻腳時,無論選用哪一個字都會是韻味十足的。 而新韻十二齊韻部不僅收錄了原平水韻上平五微韻部韻母為“i”的17個字,還包括了平水韻原上平四支、八齊的大部分漢字,而原上平四支、八齊韻部中韻母為“ei”的字則又被歸類于五微韻部之中,如虧、卑、推等。就此而言,中華新韻打破平水韻原有格局、按照韻母類別劃分韻部的做法顯然是成功的,也符合音韻學(xué)原理。此法糾正了平水韻原韻部劃分的不合理之處。 但是,中華新韻在按韻母類別劃分韻部時也存有一些問題。不知是不是為了圖省事模仿《詞林正韻》,有些韻部歸類的韻母又太多了些,致使這些韻部又形成了一些新的音韻不協(xié)的問題。 還舉這個十二齊韻部的例子吧。比如,十二齊韻部除了韻母“i”的漢字外,陰平和陽平部分還分別收錄了42個和48個韻母為“ü”的常用字(該韻部韻母“er”因讀音字極少,此文暫不提及),再加上被派入陽平的8個韻母為“ü”的原入聲字,這個十二齊韻部收錄的韻母“ü”的常用字居然多達(dá)98個。 我們知道,韻母“i”與韻母“ü”發(fā)音時的口唇形狀是不一樣的,氣流方向也不同,前者嘴唇兩側(cè)裂開,氣流內(nèi)斂,而后者則恰恰相反,嘴唇收縮前突,氣流則是外溢。誦讀起來,這兩種韻母漢字的發(fā)音明顯不同,因此硬要將發(fā)音方式和實際發(fā)音都不同的這兩個韻母歸類合并在同一個韻部之中顯然是不妥的。因為音韻不協(xié)問題依然存在。 為此我認(rèn)為,韻母“ü”由于其發(fā)音的獨特性,完全可以單獨成為一個韻部。當(dāng)然,韻母“ü”與韻母“u”,即十四姑韻部歸類合并成一個韻部也不是不可以討論的。其實在平水韻中,平聲韻母“ü”和韻母“u”的字原本就在同一個上平七虞韻部之中。 可以斟酌討論的還有,十二齊韻部韻母“i”與十三支韻部韻母“-i”。這兩者發(fā)音幾乎相同,只是韻母“-i”發(fā)音時口唇處略有點兒塞擦音而已。兩者區(qū)別僅僅在于其前置聲母,即聲母凡是“zh、ch、sh”或“z、c、s”,拼讀其后面的韻母或元音“i”時才讀作“-i”。可見,將這兩個韻部合并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因為中華新韻之所以將其分為兩個不同的韻部僅僅是由于它們各自的聲母不同,與其元音關(guān)系不大。 前文已經(jīng)說過,平水韻在韻部劃分上存有很多問題,原因是唐宋時期的漢語發(fā)音與后世,尤其是今天已然不同。我們不知道古人誦讀“離”字(四支韻部)與“梨”字(八齊韻部)時讀音有何不同以至于需要將它們劃為不同韻部,但我們知道中華新韻居然也將同一個元音“i”(其實也是韻母)分成十二齊和十三支兩個韻部了。我們在改革平水韻時需要對這類問題進行討論。 讓人不解的是,中華新韻可以膽大到全部刪除入聲這個傳統(tǒng)漢語發(fā)音體系,也能打破平水韻原有韻部格局,創(chuàng)造性地以韻母類別重組新的韻部,但對平水韻某些韻部漢字音韻不協(xié)的老問題卻始終熟視無睹。這種中途半端的音韻改革方式令人遺憾。 中華新韻存在類似問題的韻部還有十一庚韻。該韻部包含了“ing、eng、ong、iong”4個韻母,有意思的是它們都是后鼻(音)韻母。平水韻則是將“ing”和“eng”歸為八庚韻部,而“ong”和“iong”兩個韻母則分別歸入一東和二冬韻部。因為都是后鼻韻母就得將它們合并成一個韻部?中華新韻的這種歸類方式也值得商榷。因為誦讀起來,這4個韻母的漢字在發(fā)音上實際上差別很大。 平水韻將“ing”和“eng”韻母組成一個韻部,口型上似乎相近,但發(fā)音還是有較大區(qū)別。如“英、行、情”等字發(fā)音與“生、蒙、庚”等字發(fā)音還是不同,而后者與韻母為“ong、iong”字,如“東、中、雄”等字發(fā)音也有很大差別。據(jù)此我在想,在進行平水韻改革時能否考慮將“ing”、“eng”和“ong、iong”這3組韻母各自單獨組成一個新的韻部呢? 中華新韻的九文韻部也與之類似。“in、en、un、ün”4個韻母中的“in”韻字,如“今、親、新”等與“en、un”韻母字如“分、塵、身”及“春、魂、村”讀起來總有不小差別,而韻母“ün”字如“君、群、熏”等與除了“un”以外的其它2個韻母字發(fā)音也均有不同。這種不是以韻母、根韻母或元音而是以它們所附后綴輔音“n”作為歸類劃分到同一韻部的做法也是有問題的。這里,我的意見也是將韻母“in”、“en”和“un、ün”分成3組各自組成一個新的韻部。 當(dāng)然我們應(yīng)該承認(rèn),中華新韻多數(shù)韻部的歸類合并還是不錯的,也值得平水韻改革時加以借鑒。比如新韻八寒韻部,包括了4個韻母“an、ian、uan、üan”的所有常用字。這就等于將平水韻中的上平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刪以及下平一先、十三覃、十四鹽和十五咸等7個韻部合成了一個新韻部。這個八寒韻部就改得很好,韻部中所有的常用字作為韻腳誦讀起來韻味十足,絲毫沒有違和感。 仔細(xì)分析就可得知,中華新韻的這個八寒韻部歸類劃分之所以成功,主要是這4個韻母都有著一個相同的根韻母“an”,讀音高度相近,一點也不存在音韻不協(xié)之處。而前述的中華新韻九文和十一庚兩個韻部之所以都存在問題,是因為它們沒有根韻母且韻母或元音也都不同,僅僅靠后綴輔音“n”或“ng”來進行韻部歸類,音韻不協(xié)的問題也就難免了。 為此,我的按照韻母歸類的平水韻改革思路是,可以根據(jù)韻母、根韻母或元音而不是前置聲母或后綴輔音的發(fā)音規(guī)則歸類合并平水韻的韻部,不必拘泥于什么14韻,但必須包括足夠的入聲韻部。這是我第四個也是最后一個看法。 中華新韻和《詞林正韻》除了入聲韻部外,都是14韻,也都是將仄聲韻部根據(jù)大致相同的發(fā)音分別放入與其對應(yīng)的平聲韻部類別之中,即這14個韻部不僅包括了平聲字(陰平陽平),也包括了上聲和去聲韻部。前者顯然是學(xué)習(xí)和模仿后者的,只是后者還單列了5個韻部的入聲漢字。但我認(rèn)為平水韻改革時完全可以不參照中華新韻和《詞林正韻》的韻部劃分方式,而應(yīng)該按照平水韻原有的分卷慣例,依然分為上平、下平、上聲、去聲和入聲5個聲韻部組成部分。 在歸類合并入聲韻部問題上,《詞林正韻》將平水韻原有17個入聲韻部歸類合并縮減成5個入聲韻部的做法可以借鑒,但是平水韻改革就得將其原有入聲韻部打亂,去按照入聲字的韻母或元音重新歸類合并以組成其新的入聲韻部。 比如《詞林正韻》第17韻部整體上包含了平水韻原四質(zhì)、十一陌、十二錫、十三職和十四緝等4個入聲韻部,意思是這4個韻部入聲字都可以通押??墒侨肼曀馁|(zhì)韻部除了“質(zhì)、筆、室”等韻母為“i”的字,也有“茁、述、卒”等韻母為“uo”或“u”的字。而十一陌除了“澤、隔、陌”等韻母為“e”或“o”的字,還有不少韻母為“i”的字,如“積、易、赤”等。盡管入聲多為短促音,發(fā)聲時間較短,但這些韻母不同的字如果作為韻腳通押,其音韻不協(xié)也是顯而易見的。 由此可見,平水韻改革在保留入聲韻部之同時也應(yīng)該按照前述平聲韻部的韻母或元音歸類方式去重組新的入聲韻部。至于具體如何進行歸類重組,此文限于篇幅就不詳述了。但是可以預(yù)見,改革后的平水韻的韻部數(shù)目必將大大縮減,原有106個韻部經(jīng)改革后可能只剩下三分之一左右了。 不僅如此,由于保留了入聲韻部,新的平水韻韻書仍將是人們熟悉而倍感親切的四聲五卷,即包括“平上去入”四聲并編成“上平、下平、上聲、去聲及入聲”五卷本的韻書。這是我,一個近體詩愛好者所憧憬也急切希望盡早實現(xiàn)的。 總之,平水韻需要改革,但這種改革不能像中華新韻那樣廢除入聲,也不能像《詞林正韻》那樣在原封不動地保留平水韻所有韻部基礎(chǔ)上進行整體性韻部合并,而是應(yīng)該尊重音韻學(xué)原理,打破原有韻部格局,按照韻母(根韻母)或元音歸類合并以重新組成新的韻部,以盡量做到所有韻部的字都能韻恰而音協(xié)。這是一項在新時代傳承和發(fā)展近體詩及其韻律并可以造福后人的開創(chuàng)性工作,讓我們共同努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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