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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徵明《行書致妻札》,右縱25.5厘米,橫12.3厘米,左縱25.5厘米,橫10.3厘米,上海博物館藏。 這是文徵明寫給妻子的一封家書,主要內(nèi)容是詢問家中事宜銀錢是否夠用,并且叮囑妻子叫家人在銀錢上不要與大房計(jì)較,是及其家常的一封書信。而文徵明寫字作畫態(tài)度謹(jǐn)嚴(yán),少有潦草敷衍的時(shí)候,即使是這樣一封普通、私密的家書也寫得規(guī)矩整肅、一筆不茍。 釋文: 不知出殯事如何,曾砌郭不曾?前銀不彀用,今再二兩去。凡百省事些,再不要與三房四房計(jì),我當(dāng)初兩次出殯,不曾要大哥出一錢,汝所見的。千萬勸二官不要與計(jì)較,切記,切記。明付三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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