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人的一生,最值得奮斗的就是事業(yè)。但是到了一定的年紀也就不得不服老,就得退休,古代人也不例外,到了一定的階段就得從自己原來的崗位退休。現(xiàn)在的公職人員退休,國家會給予相應的保障和待遇,這樣的制度也就越來越健全。 那么,古代官員退休后,會有相應的補貼和保障嗎?其實呢,退休制度自古有之,是經(jīng)過了漫長的發(fā)展和演變,才發(fā)展到像現(xiàn)在這么健全。 退休制度的來源 退休制度的發(fā)源是何時,已經(jīng)很難考證。但是有一個傳說可以隱約窺見退休制度的來源。夏朝的最后一位君主,也就是桀在位的時候,昏庸無道。有一位太史令比較忠良,多次向其勸諫無果,就毅然辭職,跑回了老家。 商朝有一個著名的大臣叫做伊尹,本來是一個不起眼的奴隸,因為受到賞識才得以破例提拔。在君主穩(wěn)定國事之后,他就辭官回家了。所以,在夏商時期,還未形成固定的退休制度,關于其待遇基本上也是無從考證了。 古代的養(yǎng)老制度還要追溯到遙遠的周朝。了解西周歷史的都知道內部的政治制度,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權力最大的就是周天子,天子下面的就是分封在各地的諸侯王,其余的小宗就是卿大夫,在往下就是士大夫。相應的等級就會享有相應的封國或者是土地。 并且這些權益還是世代相傳的,各個階層的人在退休之后,原來所享有的權益都會毫無保留的延續(xù)下來。所以,在退休之后這些官員完全不用擔心今后養(yǎng)老的問題。 到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禮崩樂壞,宗法制還有分封制被破壞。原來的政治體制逐漸不適用于當時的發(fā)展。隨著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井田制代替了分封制,地方上的郡縣制也逐漸推行,古代的官僚制度也開始萌芽,官員的退休制度開始形成。 當時不是稱作退休,而是叫致仕。其意思是將原來的官職,重新還給皇帝,其含義與退休的意思相近。 退休制度的發(fā)展 古代官員退休制度是從漢代開始的,但是每個朝代具體的情況各不相同。隨著官僚制度的完善和發(fā)展,官員的數(shù)量已經(jīng)形成一個龐大的群體,漢代已經(jīng)發(fā)展到了十三萬。這些官員在退休之后,應該怎樣安頓的問題,也就逐漸開始提上日程。 西漢早期,官員退休之后是沒有保障的。只有少部分為皇帝所賞識的官員,國家才會給予一些相應的待遇。 漢朝的漢景帝時期,有一位官員叫做石奮,在擔任官員的時候,每個月的工資是2000石,120斛,升官之后的有所提升。鑒于他的功勞,皇帝在他退休之后還給予很好的待遇,其退休工資大概是原本工資的5/6。 漢朝對官員的退休制度的確定,是在漢平帝時期。漢平帝的原始元年,他發(fā)布了一項特殊的詔書,詔書中規(guī)定,全國上下的官員,凡是工資待遇在2000石的,都享有退休工資的待遇,大概是原來的1/3。 這個詔令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官員都能享受退休工資,也就是說只有高級的官員才配擁有,一半的官員都被關在門外。到了東漢時期,原來頒布的制度也被廢棄,只有少部分皇帝欽點的才配擁有。 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員退休后的待遇和漢朝時期大概相同。只有北魏的時候比較特殊。孝明帝時期,發(fā)布了一條詔令,其中規(guī)定:凡是在官職是五品以上的人,就能夠享受退休工資,其待遇大概是原來工資的一半,讓其后半生有保障。 隋朝建立之后,官員退休后的的制度逐漸發(fā)展。隋煬帝在位時期,就曾下詔,其中明確規(guī)定了退休的時間以及相應的待遇。凡是年滿70歲的官員,身患疾病,不能在原來的崗位上繼續(xù)工作,國家就會將其送到老家。 官職是在七品以下的,國家會賞賜給一些帛。七品以上的待遇比較好,還會根據(jù)其情況發(fā)一些糧食還有錢財,使其退休后的的生活不用擔憂。 退休制度的完善 到了唐朝,國家的實力明顯有了提高。相應的,國家的保障制度就比較完善。國家規(guī)定,凡是年滿70歲退休后的官員,凡是在五品以上的官員,都能享受退休金,數(shù)額大概是原來工資的一半。一些她特殊有功勞的,國家會按照原來的工資的發(fā)放,這些人還不在少數(shù)。 五品以下的官員就比較慘,在唐玄宗時期,只有在他們退休后的前四年,才會有退休金,之后就再也沒有了。唐玄宗的天寶九年之后,才開始一視同仁,與五品以上的官員待相同。 唐朝后期的唐德宗在位時期,又對原有的工資制度進行了改革。每位官員除了享有原來工資的一半國家還會發(fā)放食料錢,說白了就是飲食津貼。 宋朝的官員,歷來是各朝各代中比較優(yōu)渥的。其退休工資大概和唐朝相同,也是只有俸祿的一半。宋太宗在位的時候,將其成為定制。當然,特殊有功勞或者是立下戰(zhàn)功的官員,就例外對待,可以享受全俸。 元朝時期對官員的待遇是比較苛刻的,不僅工資低,退休后也沒有保障。只有少部分立有功勞的官員才會給予養(yǎng)老金,大概也是原有工資的一半。算下來,也沒有多少。大部分的官員在退休后是沒有什么保障的。 明朝的官員與元朝相同,對官員的待遇都比較差,退休后的工資也是如此,只有特殊有政績的官能享受退休金,數(shù)額是工資的一半。為國家特殊有貢獻的,享受全俸。但基本上與普通官員無緣。 到了清朝,這種現(xiàn)象有所改善。康熙皇帝在位的時候規(guī)定,凡是退休之后的官員,其待遇是原來的一半,但是必須經(jīng)過皇帝的同意。這么看來,基本上沒有什么大過的,后半生基本上是有保障了。 前面是規(guī)定了文官的待遇,而武官在清朝則是區(qū)別對待的。清朝規(guī)定:凡是武官到了60歲之后,其退休后的待遇是和原來的工資相同的。50歲以上不滿60歲的,其退休工資與文官大概相同。在戰(zhàn)爭中立下功勛的武官特殊對待,能享受全俸。 結語 縱觀歷朝歷代的退休制度,每個朝代的規(guī)定各不相同,其待遇也是各有差異。但是終究上還是皇權獨尊下的產(chǎn)物,在執(zhí)行的效力上也是各有千秋。有的官員,雖然名義上是退休了,但是國家需要的時候,還會再次聘用。當然,其制度上的規(guī)定,還是對當時的官僚機構的運轉和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班固:《漢書》 魏收:《魏書》 蘇冕:《唐會要》 張廷玉:《明史》 趙爾巽:《清史稿》 李萬祿:《我國古代退休官員的經(jīng)濟待遇》 鐘興勇:《中國古代退休制度述略》 作者 錦年,自由撰稿人,歷史學愛好者,致力于研究歷史。期望用歷史垂訓鑒戒,塑造集體記憶,鑒往知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