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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南緯2°41′,東經107°35′,當?shù)貪O民在位于爪哇海的印尼勿里洞島(Belitung island)附近海域打撈海參時發(fā)現(xiàn)一艘裝滿瓷器的沉船。印尼政府為了阻止已經在不斷發(fā)生的盜撈行為,決定迅速對沉船進行打撈,但因缺乏人力財力,便與德國人Tilman Walterfang帶領的新西蘭Seabed Explorations商業(yè)打撈公司簽訂協(xié)議,由該公司進行沉船物品的打撈。沉船地點位于一塊黑色大巖礁附近,所以該船被命名為“Batu Hitam”,中文譯為“黑石號”。而在1997年和1998年,Tilman Walterfang分別發(fā)現(xiàn)了宋代印坦號沉船(Intan wreck)和明代巴高號沉船(Bakau wreck)。三艘沉船的位置(圖片來源于Seabed Explorations網站)由于打撈行動并非由正規(guī)的科學水下考古團隊進行,而是直接聯(lián)系上了商業(yè)行為,所以后來圍繞“黑石號”沉船出水文物的法律法規(guī)、道德準則以及考古學上的爭議不斷發(fā)酵。打撈活動進行了兩季,第一季工作在1998年7-10月間進行,遇西北季風時停止。第二季為1999年4-6月,由Michael Flecker主持。兩次打撈共出水6萬余件物品,主要是瓷器。該主持者聲稱自己是一位考古學家,但由于缺乏正規(guī)的西方學術訓練,他并不被學界認可,而且他也沒有按照考古發(fā)掘標準進行正規(guī)水下考古與發(fā)掘,這又為后續(xù)頗具爭議的“黑石號”展覽埋下伏筆。Michael Flecker(左)與Tilman Walterfang(圖片來源于Seabed Explorations網站)最后,“黑石號”沉船共出水6萬余件文物,絕大部分是中國瓷器,其中長沙窯瓷器有5.7萬余件。打撈工作結束后,出水文物被轉移至新西蘭保存,文物的室內整理工作在德國和新西蘭兩地進行。在德國海德堡大學,Seabed Explorations聘請的陳玉秀女士(Chen Yuh-shiow)在整理出水瓷器時,發(fā)現(xiàn)一件長沙窯碗外壁刻有“寶歷二年”(826)的文字。三件出水有機物樣本在新西蘭懷卡托大學(Waikato University, New Zealand)做了碳14檢測。結合出水文物的時代特征及有銘文物的發(fā)現(xiàn),“黑石號”沉船被證明是唐代晚期滿載中國物品,經由揚州或廣州出發(fā)或轉口前往阿拉伯的商船。沉船的船體遺跡顯示該船為無釘結構,船體用椰棕繩縫合,很可能是阿拉伯的獨桅帆船。這都證實了早在大航海時代之前的9世紀時,便存在著一條連接東亞和西亞的海上貿易通道,見證了早期海上絲綢之路和全球貿易的重要性。2005年,Tilman Walterfang把沉船物品整體出售給新加坡圣淘沙集團(Sentos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收購金額為3200萬美金。后由出資者邱德拔先生的后人移交新加坡政府,所收購的53227件文物入藏新加坡亞洲文明博物館,這已是后話。但當時統(tǒng)計出水文物有6萬余件,新加坡整體收購的數(shù)量是5.3萬余件,不知中間的差額是如何計算的。雖然說新加坡方面出巨資整體保護了這批出水文物,但高昂的收購費用是否間接助長了商業(yè)性的盜撈行為?這又一次使“黑石號”文物和相關展覽陷入爭議的旋渦之中。沉寂了四年之后,2009年6月,《美國國家地理》(National Geographic)刊登了一篇Simon Worrall的文章《中國制造:1200年前的沉船見證古代全球貿易》(Made in China: A 1200-year-old shipwreck opens a window on ancient global trade),再一次把“黑石號”沉船珍寶拉進人們的視野中。當年12月,美國史密森尼學院(Smithsonian Institution)弗利爾賽克勒美術館(Free & Sackler Galleries)的掌門人Julian Raby決定與新加坡旅游局共同策劃舉辦“黑石號”展覽以及出版展覽圖錄。2010年,雙方策劃編輯的展覽圖錄《沉船:唐代珍寶與季風》(Shipwrecked: Tang Treasures and Monsoon Winds)率先出版,其中收錄了不少研究中國文物的專家的文章,如謝明良、康蕊君(Regina Krahl)、柳揚、齊東方等。史密森尼學院出版的圖錄(圖片沒有注明來源的都為作者所攝,下同)2011年2月19日至7月31日,與圖錄同名的展覽“沉船:唐代珍寶與季風”(Shipwrecked: Tang Treasures and Monsoon Winds)首先在新加坡藝術科學博物館(ArtScience Museum, Singapore)舉辦,為慶祝該館于2011年2月19日正式開館。新加坡藝術科學博物館因其精美的建筑外形以及坐落于魚尾獅、金沙酒店等標志性建筑周邊而聞名。展覽原計劃于第二年春開始世界巡展,第二站是美國史密森尼學院,但因以上種種爭議以及諸多美國考古學家與歷史學家的強烈反對而取消。期間,Julian Raby召開了兩次院內院外專家會議,商討是否按計劃舉辦“黑石號”展覽,最后一致認為史密森尼學院應該建議印尼政府對“黑石號”沉船遺址再次進行水下考古。當時諸如《科學》雜志(Science Magazine)、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和美國國家公共電臺(NPR)等權威媒體都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報道,報道的標題也相當醒目:2011年3月10日《科學》雜志報道:《史密森尼學院“沉船展”遭到考古學家的發(fā)難》(Smithsonian Shipwreck Exhibit Draws Fire from Archaeologists)。2011年4月24日《紐約時報》報道:《寶藏給史密森尼學院帶來道德上的問題》(Treasures Pose Ethics Issues for Smithsonian)。2011年5月4日NPR的報道:《史密森尼學院“沉船”爭議的爆發(fā)》(From Beneath, A Smithsonian Shipwreck Controversy)。在這一爭議事件中,時任美國考古學會(Archaeological Institute of America,簡稱AIA)主席Elizabeth Bartman的表態(tài)比較具有代表性。他在2011年第9期的《考古》雜志(Archaeology)上特別刊發(fā)了一篇主席聲明,對于史密森尼學院擱置“黑石號”展覽感到欣慰,并表明了AIA的鮮明立場:反對基于商業(yè)開發(fā)目的而獲得的文物的展覽。AIA認為商業(yè)打撈公司打撈“黑石號”出水文物的動機是為了獲得商業(yè)回報,而非科學發(fā)掘及文化研究,而且?guī)缀鯖]有保留對于沉船船體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掘記錄。最后AIA提醒展覽的主辦方,展示以商業(yè)目的和手段獲得的文物會助長日趨嚴重的盜撈行為。2011年12月16日,在爭議發(fā)酵了半年之后,《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刊發(fā)了一篇總結性報道:《賽克勒美術館取消了充滿爭議的沉船展覽》(Sackler kills controversial exhibit of shipwreck items)。記者采訪了Julian Raby,他表示作為補救,應該對沉船遺址進行再次發(fā)掘,以便獲得幾年前發(fā)掘時所忽略或遺失的關鍵文物信息。展覽是擱置了,但希望再次進行的水下考古并沒有下文。三年以后,在人們快忘了當初“黑石號”展覽爭議的時候,擱置的世界巡展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一年一展的快速軌道。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4月26日,展覽來到北美,移師加拿大多倫多阿迦汗博物館(Aga Khan Museum,Toronto, Canada),展覽名為“迷失的獨桅帆船:海上絲綢之路的發(fā)現(xiàn)”(The Lost Dhow: A Discovery from The Maritime Silk Route),展品300余件。值得一提的是,該館于2014年9月18日正式開館,主要展示伊斯蘭文化的展品。而“黑石號”是一艘滿載中國制造的外銷物品駛向阿拉伯帝國的商船,出水的許多長沙窯瓷器上畫有阿拉伯圖案或寫有阿拉伯文字。舉辦“黑石號”展覽,正契合該館推廣伊斯蘭文化的宗旨。2016年1月22日,展覽回到新加坡,作為新加坡亞洲文明博物館的常設陳列之一,該展覽名為“‘唐代沉船’珍寶展”,展品550件。2017年3月7日至6月4日,時隔五年,“黑石號”展覽終于來到美國,在紐約亞洲學會博物館舉辦名為“海洋的秘密:唐代沉船與亞洲早期貿易”(Secrets of the Sea: A Tang Shipwreck and Early Trade in Asia)的展覽,涉及“黑石號”78件展品。從展覽規(guī)模和宣傳力度上來說,這次展覽與五年前史密森尼學院被取消的展覽不可同日而語。關注度不高,自然也沒有受到太大爭議。根據(jù)亞洲學會官網的信息,他們也回復了對此次展覽的爭議:有些人認為“黑石號”通過商業(yè)打撈并不是一種最適當?shù)姆绞?,如果當時進行一次學術性的水下考古發(fā)掘,應該會留下更多的原始發(fā)掘記錄以便推動后續(xù)研究,但這需要大量的時間和財力。亞洲學會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印尼政府啟動了一個更為快速和完全合法的程序,使他們能夠保護和回收出水文物,而且最后文物基本上完好無損地保存下來,同時也記錄了有價值的信息。但亞洲學會似乎刻意回避了當時打撈“黑石號”的商業(yè)目的以及最后整體出售出水文物的過程。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17日,展覽來到韓國首爾,由韓國國立海洋文化財產研究所(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Maritime Cultural Heritage, Korea)舉辦展覽“來自季風的饋贈:唐代沉船與9世紀的亞洲貿易”(A Gift from Monsoon Winds: Tang Shipwreck and Trade in Asia During the 9th Century)。但在該研究所的官網上沒有發(fā)現(xiàn)該展覽的信息,不知最后是否成功舉辦。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1月10日,“黑石號”沉船出水珍品展將首次大規(guī)模進入中國,在上海博物館舉辦特展。在“黑石號”沉船出水文物于2005年整體售賣給新加坡圣淘沙集團前,國內的上海、湖南、江蘇等方面都與Tilman Walterfang進行過收購洽談,但最后都沒有成功。從Seabed Explorations公司的網站上可以看到故宮博物院研究人員和上海博物館團隊都曾參觀過該公司的文保中心。現(xiàn)今入藏新加坡亞洲文明博物館的“黑石號”出水文物總計53227件,與當時總計出水文物6萬余件存在差額。市場上不時也出現(xiàn)“黑石號”出水文物,比如湖南省博物館征集了23件,湖南省考古學會長沙窯研究會陸續(xù)購買了150余件,長沙銅官窯博物館從Tilman Walterfang處征集了162件(套)等等。2007年7月,湖南省博物館在新加坡和印尼征集了23件“黑石號”沉船出水的長沙窯瓷器,其中青釉褐綠彩瓷碗20件、壺1件、水盂1件、罐1件。2014年7月29日—8月31日,“海上絲綢之路的明珠——‘黑石號’沉船唐代長沙窯瓷器展”在長沙市博物館開幕,展覽由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長沙市文物局主辦,長沙市博物館、湖南省考古學會長沙窯研究會聯(lián)合承辦。展覽精選長沙市博物館館藏的長沙窯遺址出土精美器物,以及湖南省考古學會長沙窯研究會收藏的從國外購買的“黑石號”沉船出水長沙窯瓷器150余件。根據(jù)湖南媒體報道,2017年9月,長沙銅官窯遺址管理處與Tilman Walterfang在湖南長沙望城區(qū)政府舉行文物征集簽約儀式,當年被打撈出來的長沙窯瓷器將被運回長沙,在長沙銅官窯遺址博物館展出。當年12月,千年沉船“黑石號”文物專家鑒定會在長沙望城召開。此次參加鑒定的“黑石號”沉船出水陶瓷共計162件(套),是1999年“黑石號”沉船打撈公司負責人Tilman Walterfang的留存部分,是除新加坡圣淘沙集團整體購買“黑石號”沉船文物之外明確出自于“黑石號”沉船的陶瓷。經專家現(xiàn)場鑒定,擬定為一級文物的有15件(套)、二級文物的有81件、三級文物的有60件、一般文物的有6件。2018年5月14日,長沙銅官窯博物館正式開館,162件(套)出水文物首次面向公眾開放。同時出版《海絲唐韻 千年回望——“黑石號”出水遺珍》圖錄,收錄了這162件(套)“黑石號”出水文物。2019年,其中的5件文物參加4月11日至7月14日在中國國家博物館舉辦的“殊方共享——絲綢之路國家博物館文物精品展”。2019年5月14日至8月11日,在中國國家博物館舉辦的“大美亞細亞:亞洲文明展”上,新加坡亞洲文明博物館借展了1件“黑石號”出水文物,為9世紀的伊拉克陶碗。新加坡亞洲文明博物館文物說明牌上標注的外借中國展出的文物2001年11月2日,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或稱為UNESCO 2001 Convention)是世界范圍內通過的第一個關于保護水下文化遺產的國際性公約。該公約于2009年正式生效,最初有20個國家批準、接受或加入,截至2020年9月1日,已有64個國家簽署,比如西班牙、葡萄牙、法國、意大利、墨西哥、阿根廷、伊朗、沙特、南非、埃及等等。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LOGO如果往前追溯,1970年11月14日簽署的《教科文組織關于采取措施禁止并防止文化財產非法進出口和所有權非法轉讓公約》、1972年11月16日簽署的《教科文組織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82年12月10日簽署的《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1996年國際古跡遺址保護協(xié)會簽署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憲章》等都為全世界水下考古及出水文物的打撈、保護、利用做出了規(guī)定。《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在第2條《目標和準則》中明確規(guī)定:在允許或進行任何開發(fā)水下文化遺產的活動之前,就地保護應作為首選。打撈出來的水下文化遺產必須妥善存放和保管,以便長期保存。在第14條《限制進入領土、買賣和擁有》中明確規(guī)定:締約國應采取措施,阻止非法出口和/或以違反本公約的方式非法打撈的水下文化遺產進入其領土,和在其領土上買賣或擁有這種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的附件《有關開發(fā)水下文化遺產之活動的規(guī)章》與公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第2條規(guī)定:以交易或投機為目的而對水下文化遺產進行的商業(yè)性開發(fā)或造成的無法挽救的失散與保護和妥善管理這一遺產的精神是根本不相容的。水下文化遺產不得作為商品進行交易、買賣和以物換物。開發(fā)水下文化遺產的活動應當優(yōu)先考慮使用非破壞性的技術和勘測方法,而不是去打撈有關物品。如果為了科學研究或最終保護有關水下文化遺產而需要進行挖掘或打撈,那么所使用的技術和方法應盡可能不造成破壞,并有助于保存遺物。開展開發(fā)水下文化遺產的活動應當嚴格按規(guī)定做好文化、歷史和考古方面的資料工作。開發(fā)水下文化遺產的活動只能在有一名具有項目所需的科學能力的合格的水下考古專家并經常在現(xiàn)場指導和監(jiān)督的情況下才能開展。回過頭來看,1998年“黑石號”的打撈目的及其后續(xù)的商業(yè)行為,還有打撈過程的專業(yè)水平和水下工作者的資歷等,都與2009年生效的公約規(guī)定相左。然而,涉及“黑石號”打撈和出水文物的幾個國家,如印尼、新加坡、新西蘭、德國,還有美國、中國等,都沒有加入《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這是否就意味著法無禁止即可為?其實這也是當初“黑石號”展覽登陸美國史密森尼學院時遭到抵制的原因之一。許多美國考古學家與歷史學家認為,雖然美國沒有簽署加入《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但史密森尼學院不能違背公約的精神,展出未經科學手段發(fā)掘的出水文物,這一行為有悖美國博物館協(xié)會的道德準則。在疫情籠罩全球的背景下,博物館界正在艱難前行,許多博物館不得不大規(guī)模裁員、關門歇業(yè)或是變賣館藏文物以渡過危機。在大環(huán)境的壓迫下,博物館是進一步遵守和完善道德準則,還是迫于經濟壓力降低道德標準或是放棄部分道德準則,這是全球博物館所面臨的一大挑戰(zhàn)。兩難的局面不僅僅出現(xiàn)在博物館界,整個學術界都在反躬自省,正如同羅新在其《新出墓志與現(xiàn)代學術倫理》中說的:我們面臨的困境就是,一方面應當拒絕任何來路不正的研究對象,另一方面又不應漠視新出的史料?!懊髅饕姷搅四敲从腥さ馁Y料,又怎么能夠背過身去、裝作從未見過呢?”如何不背過身、不裝聾作啞,這是對全世界博物館從業(yè)者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應對智慧的考驗。此次展覽中精美的展品固然能夠吸引廣大觀眾的眼球,使大家獲得全球貿易與“海上絲綢之路”的新知,但更重要的是不能讓觀眾們的認知僅僅停留在唐青花與江心鏡等文物瑰寶上,必須進一步喚醒公眾的意識、共同推進利在久遠的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以現(xiàn)今的眼光重新審視20世紀90年代末“黑石號”的出水歷程,面對印尼政府在人力財力上對打撈工作的束手無策,面對已經發(fā)生的附近漁民的嚴重盜撈行為,權衡利弊,也許借助私人商業(yè)打撈公司的力量迅速開展打撈搶救工作,不失為當時雖然無奈卻最有效、最及時的一個方案。此次“寶歷風物”展并沒有刻意回避這些業(yè)已存在的爭議,楊志剛館長在展覽前言中明確指出:“黑石號”沉船的打撈出水及貨品分配,并不符合國際文物保護的基本準則。通過“黑石號”沉船這一個案,我們也希望進一步樹立保護水下文化遺產的正確態(tài)度,形成廣泛共識,反對一切對文化遺產進行非科學操作和商業(yè)性打撈的行為,并喚醒公眾保護水下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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