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旗下100%控股的乙公司身上有幾套商品房,原來購置成本1個億,目前市場售價5個億?,F在乙公司想處理掉身上的房產,如何處理省稅?
選擇方式一:資產出售
1、增值稅=(5億元-1億元)*9%=360萬元
2、附加稅費=增值稅360萬元*12%=43.2萬元
3、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轉讓房地產的收入總額-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5億元-1億元-43.2萬元)*60%-(1億元+43.2萬元)*35%=20458.96萬元
4、企業(yè)所得稅=(5億元-1億元-43.2萬元-20458.96萬元)*25%=4874.46萬元
5、印花稅=5億元*0.5‰=25萬元
合計:
25761.62萬元
選擇方式二:股權轉讓
1、增值稅=0元
2、附加稅費=0元
3、應納土地增值稅=0萬元
4、企業(yè)所得稅=(5億元-1億元)*25%=1億元
5、印花稅=5億元*0.5‰=25萬元
合計:
10025萬元
稅負降低:15736.62萬元
提醒
當公司有大額資產需要轉讓的時候,采取股權轉讓(股權收購)的方式,稅負大大低于資產出售(資產收購)的方式!
參考
1、《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規(guī)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yè)戶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 )17號第九條規(guī)定:
在股權(股份)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公司股權(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權屬不發(fā)生轉移,不征收契稅。
3、《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中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產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金額0.5‰貼花。
4、《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1]155號)第十條規(guī)定:“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如何劃定明確,“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yè)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