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比分网-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分享

婚后夫妻購置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屋,是否還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劉沖偉律師 2020-03-17

現(xiàn)實中,大量夫妻購房后將產(chǎn)權登記在夫妻雙方與子女名下,或者僅登記在子女名下,那么這些房屋是否還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718日出臺的《家事糾紛案件審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第35條區(qū)分了二種情形:

“(1)對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購置所有權登記在夫妻雙方以及子女名下的不動產(chǎn),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與子女共有。所有權登記中未約定為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

(2)對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購置所有權僅登記在子女名下的不動產(chǎn),一般應當認定為子女的財產(chǎn)。如果有證據(jù)證明夫妻雙方將所有權登記在子女名下的真實意思僅是代名登記,夫妻雙方并無贈與意思的,該不動產(chǎn)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夫妻之間的財產(chǎn)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亦即,如果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及子女名下,該房屋為夫妻雙方與子女共有,所有權登記中約定共有比例的為按份共有,未約定的為共同共有。

    如果房屋僅登記在子女名下,一般推定為子女的財產(chǎn)而非夫妻共同財產(chǎn)。

    轉(zhuǎn)藏 分享 獻花(0

    0條評論

    發(fā)表

    請遵守用戶 評論公約

    類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