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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問答

 lj0279 2019-09-06

感謝邀請。

這是一個比較折磨人的問題,很難得到標準答案。

我的觀點是:一是盡量不要隨意造字。二是萬不得已時也不是絕對不可以。

凡刻印者都知道,我們刻印時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配篆,即在鐘鼎籀篆等字體里選擇所需要的字,可是有些字體中找不到你需要的字,比如說甲骨文,我們只考釋出一千五百多個字,其中很多常用字都沒有,顯然無法滿足刻印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是可以“變通”的,不妨一“造”,也算“萬不得已”吧!

我的朋友曾要求我在他的配飾上刻“如意”二字,而甲骨文字典中只有“如”字沒有“意”字,于是便用字典中的“立”“曰”“心”拼了個“意”字。也注意到很多寫甲骨文的書法者都是運用的這種拆分聚合的方法。我覺得應當叫“組合法”。

至關重要的一個問題是,運用這種“組合法”,必須充分注意字體的風格特點,保證整個印面的自然和諧統一,不留“人造”的痕跡。當然,要做到自然和諧統一絕非簡單,需要下苦功研習古漢字,并從中真正了解和掌握各種古漢字各自不同的特點和規(guī)律。

我之所以說這個問題是一個很比較折磨人的問題,是因為這是許多刻印者在實踐中必然遇到的又很無奈的問題,而且有一定的“風險”,稍有不慎,便會不倫不類,破壞古漢字的美感,讓人無法接受。這些苦衷,不刻印者是無法理解的,如果我是不刻印者也會同樣堅決反對造字的。所以,說絕對不可以好像太不近人情,更無法解決缺字的實際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不論是說可以也好,還是說不可以也好,都沒有一條明確的“法律”或“法規(guī)”作依據。說句玩笑話,如果國家哪個主管部門制定下發(fā)了《關于嚴禁篆刻印章使用自行造字的規(guī)定》這樣的文件則另當別論。再則,如果說要傳承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未免太抬舉了我們這些普通的篆刻愛好者,那都是大師的事。我們這些人不就是個玩嗎?何苦自己為難自己呢?有什么可以不可以的呀?

個人想法,隨意說說,請朋友們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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