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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我們都說“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還有就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誠然,根據人們的慣常理解,欠了別人的錢是一定要還的,如果欠債人不歸還,那么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去追討,并且認為是一定可以勝訴的。但是遇到以下6種情況,打官司也沒用,甚至出錢的那一方還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所以接下來看官們要注意了,借給別人錢千萬要謹慎! 一、明知對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guī)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p> 借人知道借款人借錢是用于違法行為。出借人還把錢借給借款人,然后借款人用借到的資金經進行違法活動,那么這筆資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比如:借款人用這筆資金進行非法賭博行為等等。同時,如果這種情況下出借人不僅借出去的錢打了水漂,還可能會受到法律的處罰。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千萬不要把錢借給這種人。 二、證據不全的民間借貸 在民間大多數人都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不懂得保護自身的權益。如果借錢時沒有借條,那就等于沒有證據,沒有合法有效的證據,這個情況,就算告到法院也是無能為力啊。 三、借條違背真實意愿 現(xiàn)在很多借高利貸的人,其實都不知道自己借的是高利貸,都是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套進來的。 那么這就屬于出借人利用詐騙、脅迫、綁架等手段逼迫他人借貸、寫借條,這筆借貸的錢并不屬于法律保護范圍內,而且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就規(guī)定了:如果出借人是在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形成借貸關系的話,那么這筆欠款屬于無效的借款。 四、采用強制手段寫下的借條無效 在并非債權人自愿的情況下,向他強行借款比如把人綁架,要求他寫一個借條,無論什么內容,法律都不予保護。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 五、沒有約定利息或利息約定不明 1、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 比如,張三借給李四1萬元,李四打了借條,約定半年后歸還,然而借條上沒有說明利息,所以半年后李四只需要還給張三1萬元本金。 《合同法》第211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 雖然借條上寫了利息,但卻約定不明。比如,借條上寫著“利息按八厘計算”,八厘是月利率?年利率?還是日利率?這就屬于約定不明確,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六、過了訴訟時效期的“欠條”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朋友借錢會寫“借條”或“欠條”來證明借款關系的存在。但很多人都不明白“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證明雙方建立了借款合同關系。 而“欠條”則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代表債權債務關系,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扒窏l”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strong>所以,持有“欠條”的出借人,2年后就有拿不到利息和本金的風險。 七、年利率超過36%,法院不支持 根據《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 那么借款的利率多少才受法律保護?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怎么樣,借錢也是一門大學問!無論是借款人還是被借款人,在進行金錢流動時一定都要擦亮雙眼,避免被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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