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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和軍隊作為維護國家穩(wěn)定的武裝力量,我們常常都說軍警是一家,然而在二戰(zhàn)前的日本,這哥倆還真的不是一家人,甚至互相還有著一定程度的“對峙”,其中最典型的對峙案件,發(fā)生在日本國力蒸蒸日上的1933年。
在日本第二大都市大阪,隸屬于第4師團的一等兵中村政一,在騎車外出辦事之時,遇到一個紅綠燈的時候,他看著路過的車輛速度不是特別的快,也沒有大的人流過馬路,不會威脅到他以及他人的生命。 于是大搖大擺的無視紅路燈行駛,而這個行為正好被在一旁執(zhí)勤的警察看到了,日本是一個有著嚴格紀律傳統(tǒng)的國度,中村政一這樣無視紀律,是一種極其不應該的行為。 于是警察立馬上前鎖住中村政一的車,然后口中斥責他不應該這樣沒有規(guī)矩。然而中村政一不以為然,還沒有等警察“教育”完,當即拿出自己身份證件,高調的示意:我是軍人,警察沒有對他的執(zhí)法權,只有憲兵才可以這樣扣他。 面對中村政一的示意,警察這邊認為這是在大街上,不是軍營。在自己執(zhí)勤的范圍內,他可以對任何人進行合理的執(zhí)法,而中村政一無視紅綠燈,威脅公共交通安全,警察攔住制止,并進行教育,是完全合理執(zhí)法。
由于沒有達成共識,雙方各執(zhí)一詞的爭論下,很快就矛盾升級,開始大打出手,士兵畢竟日夜都在操練,出手有時很重,一拳下去警察嘴角就流血了。 士兵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對警察下手,很快一群群眾就圍觀了過來,挨打警察的同事也急速趕到,在群眾對士兵的一片指責聲中,中村政一被趕到的警察強行扭送到了警局。 在警局里面,中村政一仗著自己是軍人的身份,依舊拿出警察“不能管他”的口氣在警局大鬧,關押他的警察實在沒能忍住,就給了他幾拳,讓他別鬧了。 而這一打壞事了,中村政一的戰(zhàn)友傳回自己師團的消息,就變成了“中村政一被警察抓了,且還挨打了”,惹得當時的時任第4師團長寺內壽一中將勃然大怒。
同時出于中村政一挨打的“報復”,臨走之時在場的士兵,拿起手中的軍棍、槍托,對著平日里莊嚴的警局,一個勁的亂砸。 對于對方的“惡行”,警察局的直屬機關日本內務部,向軍部發(fā)起了嚴重的抗議,然后由于當時軍方在外的擴張,保證了日本的輝煌,軍部的地位要遠遠高于內務部。 軍部一口咬定“軍人歸軍方管,警方是越權在先,所以是有錯方,被砸正?!?,所以沒有給予警方任何的賠償,甚至主動低下頭認錯都沒有。 在軍方看來,日本的江山是他們打下來的,警方吃的用的也是他們間接產生,所以警察沒有資格管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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