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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文章前,想問大家?guī)讉€問題。 你有沒有這樣一個朋友: TA跟ta的伴侶總是吵架鬧分手。 分開了沒多久又會再在一起,反反復(fù)復(fù),無限循環(huán)。 TA是不是總向你訴苦,講對方的壞話? 可是一旦你勸TA分手,TA又會舍不得。 你是不是有種吃力不討好的感覺? 如果滿足以上幾點(diǎn),那么,我勸你趕緊遠(yuǎn)離你這位朋友。 微博上有一位博主曾經(jīng)分享過這樣幾個觀點(diǎn): “長期被家暴,說明她早就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癥。這種病有個特點(diǎn),喜歡出賣幫她的人來討好施暴者。” “如果一個長期家暴受害者跑到你家求收留,勸你還是拒絕為好。有生命危險?!?/p> 我終于拉黑了那個被家暴的閨蜜。 她的觀點(diǎn)現(xiàn)在看來其實(shí)是有點(diǎn)過于偏激,但也并非全無道理。 仔細(xì)想想,在我們身邊好像真的就有很多這樣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癥”患者。 他們普遍有這樣一個特征:盡管明知道對方對自己不好,但就是離不開對方,并且千方百計為對方的暴行找各種理由推脫。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在我看來,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 因?yàn)槲沂冀K相信這樣一句話: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戀愛跟婚姻一樣,其實(shí)都是一個相互選擇的過程。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真的像其中一方哭訴的那樣,三觀相差太大,甚至一秒鐘都無法忍受。 那么,他們其實(shí)早就分開了。 干干脆脆,頭都不帶回。 之所以分不開,甚至分開了還選擇和好,說白了兩個人就是同類。 一個愿打一個愿挨,誰也別怪誰。 這跟血緣關(guān)系還不同,血緣關(guān)系很多時候是不可選擇,帶著諸多無奈的。 但是兩性關(guān)系其實(shí)是可以隨時終結(jié)的,就看你想不想。 所以千萬不要把分不開的原因歸結(jié)給外界因素,比如生活、比如孩子。 這只是一種逃避現(xiàn)實(shí)、痛苦轉(zhuǎn)移的表現(xiàn)。 不自救,必沉淪。 當(dāng)你確定誰是人渣,而人渣的伴侶又與人渣沆瀣一氣的時候,請一定遠(yuǎn)離這兩個人。 我終于拉黑了那個被家暴的閨蜜。 我終于拉黑了那個被家暴的閨蜜。 就在前幾天凌晨,朋友一陣奪命連環(huán)call把我從睡夢中叫醒。 她說她分手了,遇到渣男了。 她哭得稀里嘩啦的,連句子都說不清。 “人又丑還要出軌,真的渣得沒邊了。我為他付出了那么多,現(xiàn)在卻換來這么一個惡心結(jié)局,你說我慘不慘?” “慘?!?/p> “我真想給自己一個耳光,當(dāng)初真是瞎了眼愛上這種人。他還跟別的女人出去浪了,你看看他微博還特么秀恩愛。你看這條,還有這條,還有這條,媽賣批?!?/p> “問你個問題?!?/p> “你說?!?/p> “既然你把他看的這么清,為什么還不刪他?” 她一下子沉默,良久都不說話。 接著就聽見話筒那邊的抽泣聲。 在這之前我們就勸過她無數(shù)次了。 我們作為朋友,能明顯感覺到她的不快樂,也能感覺到,那個男生真的不喜歡她。 可她卻從來不聽。 你周圍的人覺得他不錯,但在你眼里他是SB。 這男的十之八九真的喜歡你。 你周圍的人覺得他SB,但你眼里是他對你真好。 這男的十之八九是渣男。 而且,但凡人渣都有一個共同特點(diǎn):先把好話說盡,再把壞事做絕。 當(dāng)然,等你感覺出來的時候,已經(jīng)來不及了。 副作用也是很明顯,你開始睡不好覺了,開始暴飲暴食或者不吃不喝了。 你開始脾氣暴躁易怒,朋友打趣你一句你都覺得是諷刺。 你開始情感脆弱,看蠟筆小新都能哭出來。 你開始自我懷疑了,你開始覺得自己不好不配了,開始長痘脫發(fā)忽胖忽瘦。 其實(shí),唯一的標(biāo)準(zhǔn)就在于你自己,如果對方讓你變成不好的你,讓你不開心,讓你跌入感情的低谷,這就是不好的感情,請盡快離開。 我終于拉黑了那個被家暴的閨蜜。 我終于拉黑了那個被家暴的閨蜜。 想起那句“男默女淚”的苦情話: 我聽過最多的分不開的理由就是:“TA對我真的很好?!?/p> 我很奇怪,難道對你好不是最基本的情侶準(zhǔn)則嗎?什么時候變成加分的條件了? 誰找對象找對自己不好的? 這大概是我覺得男生和女生最大的差別了,我從來沒聽過身邊有哥們兒說和誰在一起是因?yàn)閷λ谩?/p> 我理解的情侶,無論是一見鐘情還是日久生情,無論是相見恨晚還是相濡以沫,都是一樣的模式。 情侶應(yīng)該是超越好朋友的存在,是兩人在一起最自在,超越和身邊所有朋友的自在,包括愉悅、精神契合以及想睡你的沖動。 我終于拉黑了那個被家暴的閨蜜。 我終于拉黑了那個被家暴的閨蜜。 人總是心軟的,但是對方傷害你的時候TA心軟了嗎? 敢傷害你很多次的人,早就該滾了不是嗎? 身邊那個人對你好不好,是件論跡不論心的事兒。 不要自己腦補(bǔ)一堆理由,為對方找一條又一條的借口。 異地還是ED,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TA傷害了你,還不放過你,那就選擇離開。 你知道,你是可以拒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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