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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購是指政府采購中將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工程、服務集中進行采購,集中采購包括集中采購機構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內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tǒng)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相對于集中采購,稱為分散采購。 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的組織方式可分為單個項目采購、協(xié)議供貨、定點采購、批量集中采購和網(wǎng)上競價。其中,單個項目采購可根據(jù)項目特點分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有關集中采購的項目信息,可以使用劍魚標訊免費搜索查看。 1、集中訂貨、分開收貨、集中付款模式: 集團總部或采購公司負責管理供應商及制定采購價格等采購政策,并且負責采購訂貨工作。分子機構提出采購申請,前者進行匯總、調整,并根據(jù)調整結果下達采購訂單,發(fā)收貨通知單給分子機構;分子機構根據(jù)收貨通知單或采購訂單進行收貨及入庫;前者匯集后者的入庫單進行與外部供應商貨款結算,并根據(jù)各分子機構的入庫單與分子機構分別進行內部結算。 2、集中采購后調撥模式: 集團總部或采購公司負責管理供應商及制定采購價格等采購政策,并且負責采購訂貨工作。分子機構提出采購申請,前者進行匯總、調整,并根據(jù)調整結果下達采購訂單,前者完成后續(xù)的收貨、入庫、外部貨款結算處理。之后,根據(jù)各分子機構的采購申請,前者啟動內部調撥流程,制訂調撥訂單并作調撥出庫,后者根據(jù)調撥訂單作入庫處理,兩者最后作內部結算處理。 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的范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確定。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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