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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與力量這兩個物理概念似乎在中學物理教材中就已經明確過了,很多科學愛好者都自以為對這兩個物理概念非常明白,事實如何呢? 在此我不妨重復一下這兩個物理概念最初的定義:質量是物體所含基本物質的數量;力量是物體向某個方向上的作用力強度或接受某些方向上的作用力強度。從這兩個物理概念的原始定義來看,物體的質量是不隨任何環(huán)境和運動狀態(tài)的改變而改變的;而物體的作用力強度(力量)卻不然,物體的力量會隨著環(huán)境的改變而改變,也會隨著運動狀態(tài)的改變而改變。 本文要特別提到的力量是重力,重力與質量的測定是被不少人混淆了的。質量的測定只能用杠桿原理的天平或杠桿秤,而重量只能用彈簧原理的秤而不是杠桿原理的秤。用錯了測定方法都會產生或多或少的誤差,測定環(huán)境的引力差別太大,測定出來的結果差別也會更大。 由于人類的一些經典認識對光速的合理解釋出現了嚴重的障礙,各種科學理論都試圖找到相關的原因,因此就在人懷疑質量的定義有問題,就人為發(fā)明了靜質量、動質量,慣性質量等等來試圖合理解釋,可是這樣的解釋卻引出了更多的邏輯性問題,首先就是否定了質量的原始定義,如果不否定質量原始定義,靜質量、動質量、慣性質量等等人為編造的內容就無法建立。其次是編造的“靜質量”在自然界根本就沒有存在的條件,誰能確定什么物體是絕對靜止的?再次是“接近光速運動的物體”的“動質量”誰能測定?是如何測定的?。靜質量、動質量無法合理解釋后又有人發(fā)明了慣性質量等等也試圖來人“合理”,可是除了把光速問題越搞越復雜難解外,就是制造出了更多的邏輯問題無解。 人類對自然的認識一直在追求合理,這是不可否認的。但是要真正找到不合理的原因似乎并不容易,找不到真正的原因必然會使相關的問題越來越復雜無解,更不要說有什么合理性了。一旦發(fā)現了真正的原因,一系列的難題都會迎刃而解,從人們懷疑質量的定義有問題并重新定義后來解釋自然現象的結果來看是非常嚴重的誤會,可以很少真正注意到質量與力量(特別是重量)的原始定義。更多的人是以自己對質量和力量的認識來認識自然的,實際上對質量和力量的原始定義進行了實質性的篡改,篡改后的結果卻更加糟糕。這樣就更引發(fā)了質量與能量這兩個重要物理概念的嚴重混淆,“質能互變”論就發(fā)明出來了。非常奇怪的是,各種新的物理學理論概念的發(fā)明的邏輯性似乎并沒有人認真研究,相反大量追捧者、維護者為了掩蓋相關理論的邏輯性問題卻不惜發(fā)明更多的原理、定律進行極力的詭辯,這還是科學態(tài)度嗎?大量的事實充分證明懷疑質量的原始定義有問題的行為都是錯誤的,而且這樣的懷疑嚴重誤導和阻礙了人類對自然的認識,可以說這些所謂的科學理論浪費了人類正確認識自然上百年的時間。 到了現代還有更多的人,特別是一些所謂的“民科”先生更是將力量與能量也嚴重地混淆在一起,顯然這類認識的人在現代特別是中國已經形成了一股不可小視的打著“科學”旗號宣揚偽科學的勢力,談到物理證據時這些人都會變成無理的詭辯者或啞巴。 那么,光速問題的關鍵又在哪里呢?我此前已經有過不少文章討論過這個問題。如有關作用力、光、波等等的本質性認識的文章,《物理實質、物理現象和物理概念的正確區(qū)分》、《力的作用速度》、《光的本質》、《作用力與能量的關系》等等都已經充分闡明過,施力速度或作用力的速度是認識自然現象特別是光速運動的關鍵;“光子”、“量子”的發(fā)明人為改變了光和能量的屬性,將光現象和能量概念都變成了具有物質屬性的內容。這也是導致光速現象無解的原因。人類想要真正正確認識自然,必然重新明確各種物理概念的定義,并且重新利用現代科學技術重新認識物質,重新認識物質特別要注意正確認識物質的基本屬性。否則人類對自然的正確認識時間還將被一些人編造發(fā)明的物理概念繼續(xù)浪費著。 只有現代科學技術、充分有效的實物實驗、嚴謹的物理邏輯思維才能讓人類重新回到正確認識自然的軌道。質量、力量、能量不能再繼續(xù)被物理學或科學理論混淆在一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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