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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一大早開車去市場買菜,準備做飯招待朋友。因為時間還早,劉某就把車停在菜市場外面,一個人在馬路邊散步。 突然他感覺脖子一涼,一摸發(fā)現(xiàn)自己的金項鏈竟然不見了。而就在不遠處,一輛摩托車正在加速向前逃竄,他被飛車搶奪了。 劉某立即跑回自己停車的地方,開車朝那輛摩托車追去。劉某一路緊緊地跟著犯罪嫌疑人,過了幾個路口后,摩托車上的人似乎發(fā)現(xiàn)了有人在跟著他們,于是馬上拐進了一條小馬路。 劉某想從左側堵過去,把兩人堵住后,憑借自己的身手應該能將項鏈搶回來。怎料這時摩托車也突然來了個左拐,劉某剎車不及,一下子撞了上去。騎在摩托車上的兩名歹徒被撞飛,撞到對面墻上又被彈到地上,當場死亡。劉某趕緊用手機報了警,并在原地等候。 司法鑒定中心,對劉某的車輛撞擊痕跡和車速進行了鑒定。最后,劉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警方逮捕。 經(jīng)調查,兩名死者生前有前科,系累犯。 劉某被逮捕后,兩名死者的家屬還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shù)脑V訟,要求劉某賠償140多萬元。劉某家屬認為劉某才是受害者,如果不是劉某遭遇飛車搶奪,不會開車追趕兩死者,也不會發(fā)生碰撞,有因才有果,且兩死者是累犯,有過前科。 最后經(jīng)過法院調解,劉某家屬同意向兩名死者家屬分別賠償20萬元,對方拿到錢后撤銷了本案中附帶的民事訴訟。 此事發(fā)生后,劉某所在村里的鄉(xiāng)親都為其報不平,劉某是樟樹某村的村干部,為人忠厚,樂于助人,經(jīng)常自掏腰包照顧村里的幾名老人。于是,上千名村民聯(lián)名寫了一封請愿信,請求法院對劉某從輕處罰。劉某所在村委會還出具了一份證明,目的也是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劉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劉某的行為屬于正當而且是正義的舉動。劉某是在追趕不法侵害人的過程中,不幸發(fā)生兩車相撞的時事件。且劉某第一時間報了警,并在原地等待警方到來,具有自首情節(jié)。 那么,對于當事人被搶后,追趕歹徒,不幸將其致死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wèi)呢?
本案劉某的項鏈被搶,其財產(chǎn)權利受到了侵害。而劉某開車追趕的行為,目的是拿回自己的財產(chǎn),屬于制止不法侵害,保護自己的財產(chǎn)權益的行為,應當屬于正當防衛(wèi)。根據(jù)本條規(guī)定,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但本案劉某造成的損害結果是,致兩人死亡,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呢? 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劉某在追回自己財物的過程中,誤將兩名歹徒撞死,是否屬于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必要限度,簡單的說,就是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wèi)強度。如果一個不法侵害人僅對你實施傷害行為,你不能將他殺死,造成比他的侵害更為嚴重的后果。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判斷必要限度一般會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把握:
本案劉某被侵犯的是財產(chǎn)權益,而他侵害歹徒的確是生命權益。侵害財產(chǎn)權益的危險程度遠遠小于侵害生命權益的危險程度。屬于為了保護輕微的權益,造成了不法侵害人重大傷亡,超過了正當防衛(wèi)的必要限度。 綜上分析,劉某的正當防衛(wèi)應當是屬于超過了必要限度。根據(jù)本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正當防衛(wèi)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那么,對于村民請愿書或村委會證明,能作為量刑情節(jié)考慮嗎?
村民請愿書雖然沒有被明確規(guī)定為量刑考慮情節(jié),但它體現(xiàn)了一定的社會危害程度。如果一個犯罪行為對社會危害極大,一般不會有千名村民為他請愿的。所以村民請愿書,可以體現(xiàn)劉某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較小,屬于可以酌定的量刑情節(jié)。 另外,本案劉某在撞到歹徒后,立即進行了報警,構成自首。 因此,本案劉某正當防衛(wèi)超過必要限度屬于法定減輕情節(jié),自首屬于法定從輕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較小屬于酌定從輕量刑情節(jié)。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劉某堵住兩不法侵害人的行為屬于過于自信的過失,發(fā)生了致人死亡的結果,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法院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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