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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 SAP系統(tǒng)在S/4 HANA的版本不斷升級過程中,很多內(nèi)容也在不斷的更改和集成,特別是財務方面,變動比較多一些,很多事務和表等內(nèi)容的刪減、增加、融合,可能讓一些顧問覺得有些不太適應,所以,我在公眾號里也發(fā)了很多關于S/4 HANA版本更新的內(nèi)容,也發(fā)了不少和ECC6.0對比的內(nèi)容,今天來看一下付款條件是否也發(fā)生了變化。 界面展示 使用事務碼OBB8(路徑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找一下,我這里就不寫了),進入付款條件界面,如下圖所示: SAP FICO 內(nèi)容解析 下面我就按照上圖標記的12345,來解釋一下付款條件的這些內(nèi)容,方便讀者有個更清晰的理解。 1、賬戶類型 付款條款可以控制它是否僅適用于供應商 付款條款可以控制它是否僅適用于客戶 付款條款可以控制它是否適用于兩者 2、基準日期計算 固定日:適用于基準領域。如果我在固定日期字段中輸入1,則無論我的過帳日期和文檔日期如何,它都將作為基準日期始終為1(每月的第一天)。 例如,我的發(fā)布日期和文檔日期是2018.09.20,系統(tǒng)將基準日期作為當前月份的2018.09.01。那么按照上面的屏幕截圖,截止日期為2018.09.30( 30天)。 附加月份:我們可以修復額外的月份來計算基準日期。 舉個栗子:如果我在附加的月份中添加12,這意味著我的基準日期將是12個月 一般計算(這里可以再次使用固定日) 3、付款凍結(jié)/付款方式默認值 凍結(jié)代碼:這個意思是可以通過支付條款來阻止交易,點開F4幫助可以看到,有鎖定支付,收付凍結(jié)等內(nèi)容。 后面還有一個復選框,意思是如果選中了這個標記,那么當輸入項目的時候以及當更改了付款條款代碼凍結(jié)付款從支付條件里傳輸。如果沒有選中標記,那么當輸入項目的時候凍結(jié)付款只從支付條件里傳輸。 付款方式:我們可以通過付款方式支付來阻止交易。 4、基準日期缺省值 有四種不同的默認日期可以發(fā)送到基準日期字段。 沒有默認值(沒有日期或者手動輸入) 記賬日期 憑證日期 輸入日期(當前日期或者系統(tǒng)日期)。 5、付款條件 分期付款:如果我使用分期付款,那么必須要選擇這個選項。對于此付款期限,我們可以在OBB9中分配多個付款條件。分期付款條款,將提供給客戶和供應商主數(shù)據(jù)或發(fā)票。 經(jīng)常性條目:如果在經(jīng)常性條目原始文件中未輸入支付條件選項,則該指標控制是否從客戶或供應商主記錄中獲取定期條目中的付款條件。 條款:可以有三個條件,最多可以使用兩個折扣選項,第三個不能為折扣選項。 百分比:折扣百分比。 天數(shù):付款期限天數(shù)。 固定日期:此固定日期適用于截止日期(不適用于基準日期)。 舉個栗子:如果我把固定日期設置為26,并且當前的過帳日期是2018.09.28,而截止日期將是2018.10.26。 附加月份:適用于截止日期(不適用于基準日期)。 最后想說,SAP S/4 HANA中的付款條款功能沒有變化,我的意思是所有的這些功能都和ECC6.0版本中的功能相同,如果你有其他發(fā)現(xiàn),可以留言或者后臺發(fā)消息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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