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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計制度規(guī)定:
統(tǒng)發(fā)工資的核算還是比較簡單的。 計提:借記業(yè)務活動費用等,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代扣: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明確從這里扣,不用算細賬了),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 繳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含單位承擔和代扣代繳),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統(tǒng)發(fā)直接支付);同時需要做預算會計核算,借記行政支出等,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由于是統(tǒng)發(fā),把上面的分錄合并成一張憑證,就變成了: 借:業(yè)務活動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等各個明細)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 借:行政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這里面,只需要扭轉一個代扣代繳部分不再重新核算的慣性思維就可以了。 但是我們知道,有很多地方,按照新的規(guī)定,已經把這個工作放給了單位。也就是說在每個月,財政會將代扣的社保費等撥款給單位,由單位去進行繳納。這種情況下,核算會有什么變化呢? 計提:借記業(yè)務活動費用等,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代扣: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明確從這里扣,不用算細賬了),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 撥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財政撥款收入;同時需要做預算會計核算,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繳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含單位承擔和代扣代繳),貸記銀行存款;同時需要做預算會計核算,借記行政支出等,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所以我們可以發(fā)現,二者的聯系非常緊密,而區(qū)別也是顯而易見。就是多了一個撥款的環(huán)節(jié),需要從銀行存款走一下。但是注意,這個肯定不會是一張憑證解決的問題了。 借:業(yè)務活動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等各個明細)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等 貸:銀行存款 借:行政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朋友們,這樣做,有沒有問題呢? 聽說轉發(fā)文章 會給你帶來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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