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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說:“天下有極慘極烈,至大至深之禍,動輒喪身殞命,而人多樂於從事,以身殉之,雖死不悔者,其唯女色乎!彼狂徒縱情欲事,探花折柳,竊玉偷香,滅理亂倫,敗家辱祖,惡名播於鄉(xiāng)里,毒氣遺於子孫,生不盡其天年,死永墮於惡道者,姑置勿論。即夫婦之倫,倘一沉湎,由茲而死者,何可勝數(shù)?本圖快樂,卒致死亡,鰥寡苦況,實多自取,豈全屬命應(yīng)爾哉?彼昵情床第者,已屬自取其殃,亦有素不狎昵,但以不知忌諱,冒昧從事,致遭死亡者,亦復(fù)甚多?!?/span> 誰不希望自己長壽康寧、子孫綿長、功業(yè)卓著、吉祥平安?又有哪個希望自己短命夭折、多災(zāi)多病、斷子絕孫、家道破落?這是人之常情,即使三歲小孩也明白這個道理??v然是愚蠢到極點的人,也絕對不會幸災(zāi)樂禍、厭福惡吉。而好色貪淫之人,心里所想的跟自己所做的完全相反,以至于最后自己所不想要的都來了,自己想要的一樣也沒得到,這就太慘了。那些只想縱情于花柳的人姑且不說,即使是夫妻之間的房事,如果貪迷在里面,同樣會導(dǎo)致喪身殞命。雖然有的人不是那么貪迷,但由于不知忌諱、冒昧從事,也會導(dǎo)致死亡,實在可憐?。?/span> 印光大師又說:“吾常謂世間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間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欲虧損,受別種感觸而死。此諸死者,無不推之于命,豈知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貞,不貪欲事之人。彼貪色者,皆自戕其生,何可謂之為命乎?至若依命而生,命盡而死者,不過一二分耳。由是知天下多半皆枉死之人,此禍之烈,世無有二,可不哀哉!可不畏哉!”世人之中,有十分之四的人是因色欲而死,還有的人雖然不是因色欲直接而死,但因貪迷色欲,精氣虧損,當(dāng)受到某種觸擊導(dǎo)致間接死亡的,也占十分之四。其本命該死的,也不過占到十分之一二。茫茫世界,蕓蕓人生,十有八九因色欲而死,不值得哀嘆嗎? 印光大師說:“亦有不費一錢,不勞微力,而能成至高之德行,享至大之安樂,遺子孫以無窮之福蔭,俾來生得貞良之眷屬者,其唯戒淫乎!夫婦正淫,前已略說利害,今且不論。至于邪淫之事,無廉無恥,極穢極惡,乃以人身,行畜生事。是以艷女來奔,妖姬獻媚,君子視為莫大之禍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臨,皇天眷佑。小人視為莫大之幸福而納之,必致災(zāi)星蒞lì止,鬼神誅戮。君子則因禍而得福,小人則因禍而加禍,故曰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世人茍于女色關(guān)頭,不能徹底看破,則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樂,以及子孫無窮之福蔭,來生貞良之眷屬,斷送于俄頃之歡娛也,哀哉!” 有的人把行房當(dāng)成樂事,不知道一身的精華就是精液,精液由血液升華而成,三四十倍的血才成一滴精,日日外泄,則氣血大衰。人身的新陳代謝與季節(jié)變化有密切關(guān)系,在冬夏兩季失精更傷身體,特別是陰歷五月和十一月,失一如百。五月精薄如水,交合最為傷身,若交后吹風(fēng)飲涼必得夾陰傷寒而死。十一月精液特稠,濃縮如漿,是秋收冬藏的時候,泄精一次,對身體損傷極大,俗話說:“冬不藏精, 春必病瘟。”春天病菌繁殖的時候,你就不能抵抗了,自然就會多病。房事多的人,精藏不住,下腿肚一定細瘦,與身體不相稱,大家可以自己察看,時常警惕! 王孫思邈崇尚養(yǎng)生,并身體力行,正由于他通曉養(yǎng)生之術(shù),才能年過百歲而視聽不衰。他將儒家、道家以及外來古印度佛家的養(yǎng)生思想與中醫(yī)學(xué)的養(yǎng)生理論相結(jié)合,提出的許多切實可行的養(yǎng)生方法,時至今日,還在指導(dǎo)著人們的日常生活,如心態(tài)要保持平衡,不要一味追求名利;飲食應(yīng)有所節(jié)制,不要過于暴飲暴食;氣血應(yīng)注意流通,不要懶惰呆滯不動;生活要起居有常,不要違反自然規(guī)律等等。在他的《千金方》養(yǎng)性房中補益第八曰∶年未滿四十者,欲心未止,兼餌補藥,倍力行房,不過半年,精髓枯竭,唯向死近,少年極須慎之。二十歲時,以七日一次為準(zhǔn)。三十歲時,以十四日一次為準(zhǔn)。四十歲時,則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歲時,則宜四十五日一次。到六十歲時,則精髓已絕,不能再生,急宜斷除色欲、禁絕房事。以保持僅有的一點精髓,作為自己保命的本錢,萬不可輕易走泄了。 一、【禁日】 1、二分之月 春分:雷將發(fā)聲,犯者生子五官四肢不全,父母有災(zāi)。宜從驚蟄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 秋分:殺氣浸盛,陽氣日衰。宜從白露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此二分的前三日后三日共七日,犯之必得危疾,尤宜切戒。 2、二至之月,此二節(jié)乃陰陽絕續(xù)之交,最宜禁忌。 夏至:陰陽相爭,死生分判之時。宜從芒種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 冬至:陰陽相爭,死生分判之時。宜從大雪節(jié)禁起,戒過一月。 二至的前三日后三日共七日,犯之必得急疾,尤宜切戒。 冬至半夜子時犯之,及冬至后的庚、辛日、第三戊日犯之,犯者在一年內(nèi)將死亡。 3、三元日(上元正月十五,中元七月十五,下元十月十五),犯之減壽五年。 4、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離(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的前一日)、四絕(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日)、二社日(立春后第五個戊日為春社日,立秋后第五個戊日為秋社日),犯之皆減壽五年。社日受胎者,毛發(fā)皆白。 5、三伏日(夏至后第三個庚日開始為初伏、第四個庚日開始為中伏、立秋后第一個庚日開始為末伏,每伏十天)、弦日(上弦初七初八,下弦廿二廿三)、晦日(每月最后一天)、每月三辛日,犯之皆減壽一年。 6、甲子日、庚申日、太歲日(與紀(jì)年相同的干支日,如甲子年,甲子日即是太歲日;乙丑年,乙丑日即是太歲日)、拈香持齋供謝佛日,犯之皆減壽一年。 7、祖先亡忌日、父母誕日忌日,犯之皆減壽一年。 8、夫婦自己的本命誕日,犯之皆減壽。 9、丙丁日、天地倉開日,犯之皆得病。 10、毀敗日(即大月十八日,小月十七日),犯之得病。 11、十惡大敗日(即甲年、己年:三月戊戌日,七月癸亥日,十月丙申日,十一月丁亥日。乙年、庚年:四月壬申日,九月乙巳日。丙年、辛年:三月辛巳日,九月庚辰日,十月甲辰日。丁年、壬年:無忌。戊年、癸年:六月己丑日),此皆大不吉之日,宜戒。 12、陰錯日(即正月庚戌日,二月辛酉日,三月庚申日,四月丁未日,五月丙午日,六月丁巳日,七月甲辰日,八月乙卯日,九月甲寅日,十月癸丑日,十一月壬子日,十二月癸亥日),此陰不足之日,俱宜戒。 13、陽錯日(即正月甲寅日,二月乙卯日,三月甲辰日,四月丁巳日,五月丙午日,六月丁未日,七月庚申日,八月辛酉日,九月庚戌日,十月癸亥日,十一月壬子日,十二月癸丑日),此陽不足之日,俱宜戒。 以上戒期禁日,每年應(yīng)按照歷書查明,記錄在后面的總表中,一同禁戒。 二、【天忌】 1、酷暑嚴(yán)寒,犯之得重疾不救。 2、烈風(fēng)雷雨、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現(xiàn)、地動,犯之產(chǎn)怪物身死。 3、白晝、星月之下、燈火之前,犯之皆減壽。 三、【地忌】 1、廟宇、寺觀、庵堂之內(nèi),犯之大減祿壽。 2、井、灶、廁所之側(cè),荒園、墳?zāi)埂⑹阎?,犯之惡神降胎,并產(chǎn)怪物身死。 四、【人忌】 1、郁怒:大怒傷肝,犯之必病。 2、遠行:行房后走百里者病,走百里后行房者死。 3、醉飽:醉飽行房,五臟反覆。 4、空腹:犯之傷元神。 5、病后:犯之原病復(fù)發(fā)。 6、胎前:犯之傷胎。故凡有孕后,即宜分床絕欲,一則恪遵胎訓(xùn);二則無墮胎之患,不會患小兒胎毒、麻疹水痘、游風(fēng)驚癲、面黃腹大等病;三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yán)方正,女必貞靜賢淑,自然不犯淫邪。 7、產(chǎn)后:十余日內(nèi)犯之婦必死;百日內(nèi)犯之婦必病。 8、經(jīng)期:犯之易成血崩,男女俱病。 9、竹席:竹性寒涼,犯之易感寒氣。 10、薄被:犯之寒氣入骨。 11、門窗:窗隙有風(fēng)宜避。 12、深夜:夜深就枕宜戒。 13、哺乳:交合才畢,嬰兒在旁啼哭,不要馬上喂乳。 14、受涼:交罷勿即扇風(fēng),及飲冷茶水。若過度受涼,會導(dǎo)致即死。 15、頻度:一夕勿兩度。 16、春藥:勿服春方邪藥。 17、精液:勿蓄縮不泄(交合時精液已離位待射,若強忍不泄出,精液不可能回到原位,就會侵入股腹間的淋巴結(jié),使其發(fā)炎腫大,脹痛難忍,還會向外潰爛。)。 18、生病、生瘡、出痘:非十分復(fù)原,萬不可犯,犯則多半必死。 19、眼?。何从蚴加?,犯之必瞎。 20、虛癆癥:雖養(yǎng)好強健,猶須斷欲一年。若以為復(fù)原而犯,多半必死。 21、傷損筋骨:好后仍須戒一百七八十日。若未過百日,犯之必死;縱過亦必致殘廢。 22、過辛苦、過操心、過熱、過憂愁、過驚恐:皆不可犯,犯之輕則成頑疾,重則即死亡。 按以上戒期禁日,及天忌、地忌、人忌之外,每月尚有六七日毫無忌犯之日。懂得保身的人,每月最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強固。而且寡欲者必多生男兒,后代身體亦必強壯。很多新婚的夫婦,往往縱欲傷命,使百年好合,一時化為泡影,深感可悲。為什么不謹(jǐn)守戒期,保身立命,使日后盡享天倫之樂、健康長壽之慶呢?這是何等的快樂如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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