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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 / AHA / ESC 2014 版最新房顫指南和國內房顫治療指南,其中指出:當患者體內存在機械性瓣膜,同時因檢查診斷或治療進行需要停用抗凝藥物時,需要綜合考量患者存在的風險(手術風險、出血風險等),進行保護性用藥。 根據(jù)美國胸科協(xié)會指南( ACCP 2016 指南),對具有較高血栓風險的機械瓣膜置換,房顫或靜脈血栓栓塞患者。在術前應采用普通肝素靜脈注射或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方式進行橋接治療。 橋接治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術前 5 天停用華法林,術后 12~24 再重新使用。 如使用肝素進行橋接治療,應在術前 4~6小時停藥。 如果患者使用低分子肝素進行治療,應在術前 24 小時最后一次給藥。 如果患者使用低分子肝素橋接治療且手術出血風險較高,需要在術后 48~72 小時重新開始給藥。 是否所有患者都需要橋接治療呢? 根據(jù)美國胸科協(xié)會指南最新更新的指南顯示,所有接受口服華法林抗凝治療的患者中,只有不到 10% 在進行手術時需要進行橋接治療。 曾在抗凝治療期間或中斷抗凝期間發(fā)生過任何血栓栓塞事件 過去 3 個月中發(fā)生過腦出血事件或短暫性腦缺血發(fā)作(TIA); 近期(1 個月內)有附壁血栓或左心耳血栓的證據(jù); 置入二尖瓣機械瓣膜; 置入籠狀球型瓣膜或傾斜圓盤瓣膜; 過去 3 個月中發(fā)生過靜脈血栓; 處于高凝狀態(tài)(包括抗磷脂抗體綜合征、蛋白 C 或蛋白 S 缺乏、抗凝血酶 3 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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