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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間在朋友圈看到了一篇名為《甘肅女生因老師猥褻跳樓自殺,消防員痛哭不止!可底下圍觀的人群卻在丑陋的嘲笑……誰,才是殺死一個抑郁癥女孩的兇手?》的文章,本想著把原文轉載發(fā)出,讓大家看一看就好。至于自己對此事的看法就不再寫了。一則是這一類的話題這幾年說的太多了,說實話,不知道別人看煩了沒有,我自己甚至都覺得寫煩了。二則是,但凡是寫到此類話題,我總是容易控制不住自己。雖說已過而立之年,這年紀在微信朋友圈中應該已經被定義為“慫人”了。但偏偏我還是容易熱血沸騰,容易說話不過腦。萬一又說了什么不該說的話,又得被某些聲音指為妖言惑眾了。思來想去,我決定還是說幾句吧。得了,就是被罵死也好過我把自己憋死! 1.
相信很多人都已經看到這篇文章了,即便沒看這一篇也應該看到了關于此事的報道。據說之前某部門對此事還進行了一波全網刪帖,以至于第一時間報道出來的新聞稿都被404了。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這事到底是發(fā)酵了,只是,他的發(fā)酵讓這個本就烏煙瘴氣的塵世更加渾濁。猶如魔鬼一般的人群貪婪的望著那年輕生命逝去后所留下的血漬,在興奮嚎叫之余不免又落下幾滴惡臭的口水玷污了大地。
此情此景我們應該很熟悉的,一百年前魯迅先生就已經對他們的丑態(tài)進行了詳細的描述。一百多年過去了,這份魔性似乎變得更加濃了一些。你可能不會想到在這個社會很和諧,人民特友愛的社會里竟然還隱藏著這么多人面獸心的魔鬼。在這個天天正能量,人間有真情的網絡假象中竟然還藏匿了這么多禽獸不如的垃圾。實際上我們完全不必驚訝的,這種事似乎每天都在發(fā)生著,將別人的不幸與悲傷轉化為自己朋友圈的熱點與笑談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很fashion的事情。只不過,這樣明目張膽慫恿他人跳樓,為他人自殺喝彩的事倒真是不多見,要知道,他們不是一個兩個三個四個,而是,一大群!?。∥也恢浪麄兿敫墒裁?,更不理解他們圖了什么。我甚至也不知道這到底是一群魔鬼有了丁點的人性,還是一群人類已經完全被魔化。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我想,也許這話是對的??粗@群狂歡的家伙們,我對莎士比亞的洞察力更多了一份欽佩。 《老炮兒》里有這樣一個橋段,馮小剛飾演的六爺看到有人要跳樓,樓下也剛好有這么一幫歡呼雀躍的傻逼,于是,他是這么說的: “看熱鬧的不怕事大,是吧?”
我是多么希望當那女孩坐在樓頂的時候,樓下也會有一個六爺式的人物出現(xiàn),有這樣的一個人去呵斥這些魔鬼們,甚至真的去抽它們。只要,能制止這些魔鬼的嘶吼就好。也許,女孩就不會放開那拉著消防官兵的手……
2.
女孩在魔鬼的歡呼聲中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魔鬼們勝利了!縱觀整個事件,我不禁想問一句,那些將她送上樓頂,讓她對人間充滿了絕望的人呢?它們又是一群什么東西?
校園性侵案件屢禁不止,我不知道到底還有多少隱藏在我們偉大的人民教師中的魔鬼,我更不知道它們是怎么變成魔鬼的,天生的?還是后天沾染的?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這不是第一個,更不會是最后一個。如何能把這些魔鬼從人類教師的隊伍中揪出來,這似乎是一個問題!但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先來看看另外一些事,看看是誰把女孩送上了天臺,又是誰在為魔鬼的惡行撐腰。也許,它們也不是人,只不過是同類相護罷了。
來吧,我們先來看看它們是如何將女孩送上天臺的。
事發(fā)之后,她找過老師,甚至也向教導主任反映過此事。大家在聽到吳老師的名字后在表示震驚、同情之余卻都異口同聲地撂下了一句:管不了?。。〗虒е魅紊踔吝€對她說:“我知道你是個好孩子,可是與吳老師作對的話,對我有非常多的壞處與不便。你看你能不能體諒我下,不要為難我,這件事就算了?如果你要轉班級或者轉學校的話我都能幫你,但公開與吳老師為敵我很難辦啊……你看,反正你也沒有被強奸到,是不是你有點小題大做了?”
“我的要求就是處理當事人,解開我女兒的心結讓她好好看病,但是直到女兒過世也沒有收到回復”。關于經濟賠償,當時學校給過他一個35萬的賠償協(xié)議,但是協(xié)議里要求他放棄其他訴訟權利,“我不可能簽這個屈辱的協(xié)議”。
3. 學校不管,教育不問,然而女孩并沒有放棄,她一定要為自己討回這個公道。于是,她選擇了報警。當地警方接警后立了案展開調查,并將吳永厚以猥褻及強奸未遂的罪名移交檢察院公訴。 然而,此事到了檢察院后卻發(fā)生了反轉!原因很簡單,因為吳永厚在接受檢察院問詢時卻辯稱他那天強吻、碰頭、上下亂摸的行為只是確認下小李有沒有發(fā)燒感冒! 說實話,作為一個公訴人,嫌疑人的辯解我見的多了,但這么傻逼的辯解還真是沒見過。事實證明,這個吳永厚不但是個惡魔,還是一個被僵尸吃掉了腦子的惡魔。
對此,我國刑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明確規(guī)定所謂猥褻婦女,是指對婦女的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行為。這一點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我想,是個人就應該能看懂,并能夠明白這是什么意思。但是,讓我沒萬萬沒想到的是,檢察院不但采信了他的辯解,最終還以此為由對它作出了不起訴決定,還是依據刑訴法十五條作出的絕對不起訴!??!
4. 作為一名檢察官,我不好,更不能對未經查閱的案件進行評論。但我只想就我看到的《不起訴決定書》以及《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提出幾個問題。
第二,在嫌疑人已經承認自己實施了猥褻行為,且被害人在案發(fā)時尚屬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你們認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依據又是什么?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考慮過這個案件的特殊性,這是老師對學生實施的猥褻案件,這是讓狼咬了羊,我們卻要說狼啊,你咬的還是不夠狠。一句簡單的顯著輕微就讓狼再次回到羊群中了,回去干什么?讓他湊數量去了? 第三,這個案件經過區(qū)市兩級院審查、復查,真的就沒有一個人覺得這個案件有問題嗎,至少我們得把那份自相矛盾的不訴說理改一改吧。很遺憾,市院簡單一句“并無不當,予以維持”就對案件定了性。你們知道嗎,事發(fā)后,女孩在學校一直被老師和學生誤解是在誣陷吳永厚,你們這一個不起訴直接做實了她的誣陷。也許,你們誰都沒有想到,對于女孩來說,這一張張蓋有檢察機關印章的文書可能就是對她本人的死刑執(zhí)行決定書。 是的,我看到了立案監(jiān)督的字眼,也注意到了案件的幾個時間節(jié)點,但這也是讓我好奇的地方。之前,因為公安機關沒有立案而檢察機關啟動了立案監(jiān)督程序,但為什么之后又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呢?還是這樣一份難以讓人讀懂、信服的不訴說理。
作為一名檢察官,這些話也許不是我應該說的,這些問題也不是我應該去問的。但是,也正因為我是一名檢察官,我更加想知道這件事到底錯在哪里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讓這個本應處于花季的女孩的跳樓身亡。我想,這些問題很重要,我們必須得弄清楚。畢竟,這對于我而言要比如何將魔鬼從人類教師中揪出來更重要一些。
我,只是想做一名稱職的驅魔人。我,不想有一天被別人追問,地獄為何空蕩蕩,你們究竟把惡魔都送去了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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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劉政人性本惡 > 《文藝創(chuàng)作和綜合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