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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以經濟手段達成國家和軍事目標,伊朗和伊拉克雙方都加強了海戰(zhàn)。伊朗的經濟生存依靠從海上出口石油,維持哈爾克島上的市要石油輸出設施不停地工作。伊拉克對上述目標和海灣運輸船只實施空中攻擊,其目的在于竭力阻止伊朗石油的輸出,削弱其經濟,迫使其談判和平解決。伊朗認為,對那些沒有直接卷入這場戰(zhàn)爭的國家所能施加的最大經濟壓力,就是阻止它們與不支持伊朗事業(yè)的阿拉伯石油輸出國進行貿易。因此,為了達成上述目的,兩伊都對毫無防護的商船進行了攻擊。 幾乎整個海灣都適于使用錨雷進行水雷戰(zhàn),北部三分之一的海域適于布設沉底水雷。伊郎水雷屬于老式錨雷,由雷體、雷錨兩大部分組成。雷體裝有5個觸角,當敵艦將任何一個觸角撞彎時,該觸角即可產生電流,使水雷爆炸。雷體雷體由雷殼、炸藥、發(fā)火裝置、觸角、綁罩索、保險器等組成。雷殼雷殼用于盛裝炸藥和其他裝置,其上部設有一定的空腔,以使整個雷體能長期浮在水中的定深位置。 1988年4月夜間,伊郎登陸艦在行使到海灣主航道水域,預先將定深索的長度設定成所需的水雷定深度,,水雷投下后,雷錨和雷體一起浮在水面,并且經過12一18s的時間,定深索才放出,然后雷錨和雷體分離,雷錨下沉。雷錨則自由下沉,雷索不斷從其卷盤上放出。當定深錘碰到海底時定深索便失去拉力,卷盤就停止轉動,雷索不再放出,此后雷錨拉著雷體一起繼續(xù)下沉。當雷錨到達海底時,雷體也被雷索拉下到所需的設定深度自動將水雷系留于設定的深度。錨爪安裝在雷車底部,插人海底固定在海底,一個個布完后然后伊郎號就返航了 4月14日凌晨,美軍FFG-58護衛(wèi)艦“羅伯茨”號出動執(zhí)行護航任務,航行中發(fā)現了三枚后,艦長馬上命令軍艦停了下來,由于害怕再前進就是雷區(qū),于是倒車往回跑,誰知4時50分,以6公里時速慢慢倒車還是碰到一發(fā)水雷,炸出8米的大洞。失去了航行動力,癱瘓在海面上,經過5個小時搶救才沒有沉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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