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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們看新聞,經(jīng)??吹侥衬橙思藿o一個富豪,離婚后分得巨額財產(chǎn)??墒墙鼛啄?label>考壓壓畢芝畢過亞塵邁,這些新聞卻少了,時代在發(fā)展,婚姻法也在不斷的修改完善。為了防止婚姻成為居心不純之人的斂財工具,新婚姻法對離婚時的財產(chǎn)分作了調(diào)整。以后再也不是夫妻財產(chǎn)全部平分的時代了,這無異于是對個人財產(chǎn)的有力保護。小貴子歸納了一下,有以下5類財產(chǎn),離婚時不予平分,快來看看!
第一類:個人婚前所有的財產(chǎn) 大家可能都知道,在新的婚姻法頒布之前,個人婚前財產(chǎn),在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超過8年的,如房屋、大型機械或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chǎn)資料等,以及貴重的生活資料一起經(jīng)歷過4年,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了。然而新婚姻法實施后,個人婚前財產(chǎn)永遠屬于個人。 第二類:外界資金給與個人的賠款以及補償?shù)?/p> 這個主要說的事,法定給與私人的補償,例如退伍軍人的退伍費、企事業(yè)職員的重大事故醫(yī)療費陪護費、工傷補償費以及個人的保險賠償?shù)?label>式扛光有朽朽扛朽扛過,都屬個人財產(chǎn),離婚時配偶不可以參與平分。
第三類:個人日常生活物品 這個很好理解,當(dāng)然,一般也不會有人分,例如男人的貴重手表剃須刀、女人的衣服包包化妝品,都屬于個人財產(chǎn),歸個人所有,離婚時不予對方平分。 第四類:個人一方經(jīng)繼承所得的財產(chǎn) 就算是婚姻存續(xù)期內(nèi),婚姻中的一方經(jīng)過繼承所得的財產(chǎn),在其父母沒有明確遺囑特別說明財產(chǎn)是給與夫妻雙方的前提下,一律將被視為繼承者的個人財產(chǎn),不平分。
第五類:一方經(jīng)過贈與所得或者其他法定情況所得的財產(chǎn) 例如,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房屋贈與給子女的,就算此時子女是已婚,該房子一旦登記到他名下,該房屋也屬于他自己,離婚時另一半不與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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