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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來設想下2030年的場景(該場景定義為: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你已經(jīng)不再擁有汽車(即“竭擁”)。你要從家到紐約,只需要提前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先假想成Uber)輸入了用車需求(出發(fā)地—家、到達地—紐約、出發(fā)時間—08:00、車型—特斯拉 Model G 等等),你08:00到達自家樓下時,就有一輛特斯拉 Model G 已經(jīng)無人駕駛至你家,準備完畢以待命。 無人駕駛車輛載著你前往紐約,路程中你可以躺著休息、吃早餐、和朋友們一起看視頻等等。達到紐約后,你下車,互聯(lián)網(wǎng)上完成支付并反饋出行評價。隨后特斯拉 Model G 繼續(xù)“接單”,無人駕駛至下一用戶,如此循環(huán)…… 二、無人駕駛,群雄紛爭,多領域巨頭出手 關于無人駕駛,大玩家、大動作、大話題太多了,群雄紛爭,硝煙不斷。 1. Waymo:深耕無人駕駛多年,作為科技公司,卻自行研發(fā)激光雷達等核心硬件;與Uber短暫蜜月期后反目為仇,為了守住無人駕駛將Uber告上法庭。 2.Uber:發(fā)跡于汽車共享出行,花重金6.8億美元收購Otto(由原Maymo無人駕駛負責人單飛后創(chuàng)建),但如今負責人下課,技術進展幾乎停滯。 3.GM:豪擲10億美元收購CruiseAutomation;投資5億美元拉攏Lyft,被Lyft拋棄后,自建汽車共享出行網(wǎng)Maven,凱迪拉克XT5、凱雷德和ATS,別克昂科拉、雪弗蘭探界者、創(chuàng)酷、邁銳寶和科魯茲等主力車型全部上陣。 4.Intel:160億美元收購Mobileye,并和寶馬、Mobileye引入汽車零部件供應商德爾福,組成無人駕駛平臺強有力聯(lián)盟。 5.Tesla:這個到哪里都是焦點的壞小子更為激進,激昂抨擊無人駕駛不能閉門造車,用幾天就累計100萬英里的無人駕駛數(shù)據(jù)(要知道Google用了6年多才累計了100多萬英里)。 6.高通:390億美元收購NXP。 7.…… 鑒于無人駕駛的復雜性,與其相關的一眾周邊科技都會被帶動起來,這包括:自動駕駛算法,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攝像頭等傳感器,車載運算平臺,高精度地圖,網(wǎng)絡通信服務商,使用和存儲車輛運營數(shù)據(jù)的云服務商,汽車廠商,汽車共享出行平臺等等。 三、為什么無人駕駛和汽車共享出行必然會聯(lián)系在一起? 1. 從近期階段來看,與汽車共享出行合作,是普及拓展無人駕駛的最好選擇。 先不評論特斯拉的激進測試無人駕駛車對與否,特斯拉 CEO Elon Musk 對于“人們總是慣性地恐懼新事物”的見解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另一個事實是,所有汽車廠商的終端客戶或說上帝,不是這思想先進的天才愛因斯坦,正是這些接受新事物慢一拍或N拍的蕓蕓人民大眾。 所以矛盾就來了:一方面是技術趨勢,大勢不可逆,無人駕駛終究會到來;另一方面是客戶上帝(蕓蕓人民大眾)慣性地恐懼新事物,暫時無法接受。 那么怎么找個很好的試點切入呢?汽車共享出行領域無疑是個非常好的選擇。原因如下: 1). 汽車共享出行平臺的選擇多樣性:剛才提到,蕓蕓大眾接受新事物要慢一拍或N拍,鑒于個體差異性,接受新事物的人群的數(shù)量分布規(guī)律如下: 如果可以通過租車或者打車,非常容易地就能體驗一把無人駕駛,更能驅動有意愿”嘗試螃蟹的人”去真正的“吃螃蟹”。而暫時不愿或不敢吃螃蟹的人,可以選擇非無人駕駛車輛,繼續(xù)他們的出行。 在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的引領及驗證下,更多的人參與進來,無人駕駛技術也就水到渠成地普及開來。 2). 汽車共享出行極具吸引力的“流量”。通過Uber、Lyft、滴滴等汽車共享出行平臺讓更多的無人駕駛汽車跑起來,盡快收集行駛數(shù)據(jù),實現(xiàn)無人駕駛技術優(yōu)化更新及迭代。 也可以簡單粗暴地理解為,汽車共享出行平臺為無人駕駛提供了一個最真實的“道路測試平臺“。以Uber為例,去年 CEO Travis Kalanick 就高調(diào)宣布,Uber已完成20多億次打車服務。 2. 從汽車領域的長遠高度發(fā)達來看,無人駕駛必然驅動“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就汽車而言,它有兩個屬性:出行用品+興趣用品。出行用品自不多說;興趣用品則是指,對于很多人而言,駕駛汽車還是一種樂趣,這從寶馬的品牌宣傳語就可見一斑:Sheer driving pleasure(純粹駕駛樂趣),BMW品牌似乎一直都在強調(diào)駕駛樂趣。 所以無人駕駛的出現(xiàn),是對汽車屬性都有實質性變革的,把“駕駛”都省略了,那么汽車所剩的也就“出行用品”這一屬性了,這也就意味著,汽車僅僅是一種出行工具了。對于一種工具,其實從本質上講,人們無一例外都是希望它方便、省心、好用就行了。 試想下,如果自己買一臺無人駕駛汽車,買車、維修、保養(yǎng)、洗車、年檢、加油……實在是十分繁瑣,類比借用一句話: We buy cars for our convenience not for serving them.(我們買車是為了出行方便而不是伺候它們?。?/p> 最好的情況就是,我不必擁有汽車,不必對汽車操任何心,它只需要在我有出行需求時出現(xiàn)就行了。 而這種狀態(tài),不就是汽車共享出行所憧憬和愿望的最終目標“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嗎?! 現(xiàn)在我們審視梳理下無人駕駛、汽車共享出行平臺的關系: 好了,至此我們屢清了為什么無人駕駛和汽車共享出行會聯(lián)系在一起、以及二者形成聯(lián)盟之后會快速驅動導致的結果(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下面是已經(jīng)形成的聯(lián)盟(信息狀態(tài):2017.05.28): 四、“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對汽車廠意味著什么? 1.先來深入剖析下“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 所謂共享,即將一件物品或者信息的使用權或知情權與其他人共同擁有(有時也包括產(chǎn)權)。對于汽車共享,其意義在于:通過提高汽車的使用率而降低人們對于該之的持有率。 這里也可以看出為什么各國普遍都支持汽車共享,隨著汽車行業(yè)發(fā)展和競爭加劇,汽車保有量增加以及隨之而來的交通擁堵、環(huán)境污染,當然“每人一臺汽車恰恰說明了每臺汽車的使用價值沒有被充分挖掘出來”,而汽車共享意味著“物盡其用”、意味著環(huán)保、意味著公益。 而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則是汽車共享最極致狀態(tài),汽車就像城市中的人行道似的,變成了完全的公用物品,被統(tǒng)一規(guī)劃和管理,并通過無人駕駛充分滿足人出行需求地被規(guī)劃統(tǒng)籌,提高其使用率、降低維護管理成本。 所以,目前的汽車共享出行平臺(Uber、Lyft、滴滴等)只是做到了初級階段,承擔了一部分汽車資源共享,未來的前景和市場還非常廣闊。 2. 再來回答:“竭擁式深度汽車共享“對整車廠意味著什么? 1). 個體不再買汽車了; 2). Uber、Lyft、滴滴等一眾汽車共享平臺經(jīng)過競爭和格局重整,最終僅存活幾家獨占市場; 3). 甚至也極有可能,汽車共享被政府拿去,作為市政建設及交通管理的一部分,被統(tǒng)一統(tǒng)籌規(guī)劃管理; 這對于整車廠來說是災難性的:沒有用戶(蕓蕓人民大眾)了,遍及全球的4S店、經(jīng)銷商沒有了任何存在的意義。買車的只是幾家汽車共享平臺,甚至是政府。自己完全處于被選擇和代工的“被圍困”的地位,稍有不慎失去僅有的需求口,就意味無訂單、意味著死亡。 五、各汽車廠如何應對這種災難性的未來呢? 有道是大勢不可逆。技術、未來、科技、環(huán)保、共享、合理化……集眾多閃光點于一身的深度汽車共享勢不可擋,留給汽車廠的只有一條道路:格局架構轉型,不再做汽車制造者,而轉型做出行方案解決者。 這也就是為什么各大汽車廠商積極活躍地參與到無人駕駛中來、參與到汽車共享出行中來。 對于剛才的“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臺”聯(lián)盟,我們可以再補充一列“汽車廠商”,最終形成“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臺+汽車廠商”三足鼎立的聯(lián)盟,見下: 現(xiàn)在我們審視梳理下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臺的關系、汽車廠商三者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與竭擁式汽車共享的關系: 六、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臺、汽車廠商,三領域弱肉強食、跨領域吞并收購 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臺、汽車廠商,三領域既是同盟合作,更是弱肉強食。這種弱肉強食不只是領域內(nèi),更是領域外。對于每個參與者,都必須經(jīng)過如下兩輪的惡戰(zhàn),才能生存下來: 另外一條線路,是不同同盟之間的橫向競爭。畢竟三個領域,每個領域各有所專、各有所長,即使再財大氣粗,跨領域發(fā)展也是需要時間和精力的,先形成同盟立于不敗之地,后續(xù)再在同盟之間競爭也是一種出路。目前已經(jīng)形成的同盟如下:
在每個同盟之中,誰在各自領域排名靠前,在同盟之中的話語權也強硬。比如: 1. Waymo+FCA/Honda+Lyft:Waymo是潛在“盟主” Waymo在同盟中極為強硬。這得益于Waymo在無人駕駛領域的強大地位,可以說是新一波無人駕駛研發(fā)熱潮的鼻祖,Waymo可以提供無人駕駛關鍵組成部分全系統(tǒng)的解決方案,不只是軟件,還有激光雷達和視覺系統(tǒng)等。在Waymo還是Google X一個探索項目階段,是采購Velodyne的激光雷達,但當時就已經(jīng)意識到必須得自行研發(fā)。 Waymo CEO John Krafcik 曾提到:
2. Uber+Otto+Volvo:Uber是潛在“盟主” 可以說Uber在該同盟中起著關鍵作用,這當然也是憑借著Uber在汽車共享出行領域的霸主地位。而且我們知道,Uber還在2015年在美國匹茲堡(Pittsburgh)成立先進技術團隊(Advanced Technologies Group - ATG) ,為地圖、車輛安全與自動運輸進行研究并開發(fā)解決方案。 匹茲堡的先進制造技術歷史悠久,能夠生產(chǎn)現(xiàn)今最必需的機器,Uber正是希望借此實現(xiàn)其自動駕駛汽車之夢。 Uber還以6.8億美元將初創(chuàng)企業(yè)Otto收于麾下,Otto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安東尼·萊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曾是Google無人駕駛的負責人。所以Uber+Otto+Volvo組合,其實是Uber與Volvo的合作,沃爾沃生產(chǎn)這些汽車,而Uber進行購買,并裝配無人駕駛設備。 3.GM+Cruise+Maven/BMW+Mobileye+DriveNow:GM/BMW是潛在“盟主” 這兩個同盟的共同特點是汽車廠商資金雄厚、影響力強大。依靠自身制造汽車的優(yōu)勢自建汽車共享出行平臺,再聯(lián)合甚至收購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 對于汽車廠商而言,搭建汽車共享出行平臺并非難事。通用曾經(jīng)5億美元投資Lyft,獲得了其一個董事會席位,但仍然心存不安,不久后就成立了自己的汽車共享平臺Maven。同時豪擲10+億美元收購Cruise Automation,最終形成了自己集“無人駕駛技術+汽車共享出行平臺+汽車廠商”于一身的綜合性選手。 寶馬也是做了一番努力,自建汽車共享出行平臺DriveNow,同時也聯(lián)合Intel與Mobileye展開深入合作,進一步加速自己在無人駕駛方面的進展。 七、結語 即使尚有一部分人因為執(zhí)著于駕駛的樂趣并不感冒無人駕駛技術,作為一塊描述未來的大蛋糕,無人駕駛仍然像旋風一樣吸引著多個領域精英巨頭們參戰(zhàn),尤其是無人駕駛解決方案公司、汽車共享出行平臺和汽車廠商。 對于每一個汽車廠商,這里想奉勸一句,如果有無人駕駛技術或汽車共享平臺找上門來合作,請一定重視,否則有可能是“今天的來者你愛理不理,明天的救世主你高攀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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