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為 方孝孺姑,其學問得于方門為多。 洪武二十一年(1388)舉 進士,廷試名列第三,授 翰林院編修,以文章超群,深為 朱元璋所寵愛。 洪武二十八年任太常少卿。后左遷涑水丞,定期聽訟,及時斷案,屬吏亦以誤期為恥。重教化,愛黎民,辦事不趨勢。嘗言道:“寧以孤亢見黜,不忍厲民以媚人?!焙笠运芦@罪,逮解至京,地方父老前往京師求情,訴說原質清廉公正,得復職。翌年,又坐罪被逮。百姓再次請求赦免,當時各地同罪者近千人,唯原質官復涑水丞,其余皆抵法。建文時于政事亦屢有建議。及 朱棣稱帝,與弟原樸皆以 方孝孺案而論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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