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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車主都對彎讓直行有誤解,而且很多交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也存在誤解,大家仔細看一下交通法就明白,彎讓直行的前提是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但很多情況下在有紅綠燈的路口發(fā)生彎車輛與直行車輛的事故中,很多出現(xiàn)場的交警都是簡單的一句彎讓直行來把責任推到彎車輛,這是不對的。 有紅綠燈,不管是彎車輛還是直行車輛,都是依照交通指示信號燈的引導來通過路口,在這個過程中既然讓彎和直行同時進行,就應該是平等的路權,大家應該是相互禮讓依次通過。 所以直行車輛不要誤解彎讓直行的基本條件是沒有紅綠燈,在有紅綠燈的路口,為什么彎車輛與直行車輛發(fā)生事故的時候也會判彎車輛全責呢? 因為第一大家的車輛都有保險,第二大家都很忙,與其浪費時間去跑交警隊,還不如聽交警的現(xiàn)場判定呢,第三十字路口的事故一般都不是很大,還要不涉及人身傷亡,就不用賠償太多,并且有保險公司,所以很多彎車輛就擔了全責。 這涉及到交通法中未提及的一個概念:“路權”,即道路優(yōu)先使用權,規(guī)定,直行車輛路權高于彎車輛,不管你在路口還是路段,彎還是調(diào)頭,直行車輛路權最高。凡是改變自己行駛軌跡的,都要尊重未改變行駛軌跡車輛的道路優(yōu)先使用權。這來源于“互不干涉”原則,即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都應當以“盡量不改變其它車輛行駛軌跡”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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