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 獄 游 記 金闕主秘 駱 降 天運戊午年四月十三日 凡例 一、本書乃奉 玉旨而著作,文雖淺白,內(nèi)涵真理,誠為修身悟道,感化世人之寶典。 二、書中若有錯字,皆系謄真之誤,閱者勿輕視之。 三、本書費盡神人之苦心,二年始成巨作,全書泄盡地 府機密,冥律示罰條文昭然,堪作救世警鐘,萬古 難得一逢,希天下蒼生閱之!珍之!悟之!修之! 四、本書乃由天曹、地府、人間各司合作而成,功勛同 得,故印贈一本,三曹感應。 五、金闕圣諭:凡印贈此書,頒送度人,不論自印、助 印、募印、宣講、流通,均準減輕夙世罪業(yè);功如 積滿,按功上升逍遙圣境。 六、凡求壽、求功名、卻纏病、消冤孽、修功果、化罪 愆、為祖先超拔、求冥福者,發(fā)愿印贈此書,皆能 如意。凡有所求,須在家中灶君、神前或寺廟道觀圣前或對虛空焚香稟告,諸神隨即回奏,報應如響 ,圣意非虛。 七、本書在處,十方神圣護法,閱后須置凈處,不得污 穢,凡毀藐視此書,或阻礙流通者,永墮酆都,罪例不赦,希眾生咸歸善道,三思行之。 太上無極混元教主 元始天尊 降 詩曰:人生如夢度光陰。枉自培財與積金。 聲色既戕天地性。精神又逐利名心。 愛河浪頭難頭出。火宅煎熬業(yè)漸深。 莫可一生虛過了。兇容應改似觀音。 |
|
|